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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位年轻同事的研究报告的点评(2019)

已有 1946 次阅读 2022-8-15 10:58 |个人分类:图书情报学研究|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对一位年轻同事的研究报告的点评(2019)

武夷山

 

    选题极好。应做到知己知彼。我们往往自以为知彼,因为看了那么多外文资料嘛,其实并不知彼。例:美国重视生命科学,其实在相当程度上是国会议员的“政治感恩”,而并非由于他们具有科学远见。

1.      注意对照研究。 美国也起诉过欧盟吧,起诉过俄罗斯吧?几桩?什么性质?如果与起诉中国的案子差不多,说明是无差别措施;如果有显著差异,才说明是专门对付中国的。

2.      细节决定成败。被诉案件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能否说法律也被诉了?外国法律可以被诉吗?如果可以,那我们也诉一诉美国的长臂管辖条款。起诉者的具体单位?都是美国商务部吗?还是美国商会?

    这里给一个例子就好了,原始的例子。你觉得美方最理直气壮的是哪一桩诉讼?它们的诉求是什么?要求中国撤销科技进步法?不可能吧。

3.      选题很好,但尚未做完。(1)对于美国的诉状,欧盟怎么应对的?俄罗斯怎么应对的?(2)美国攻击中国的所有方面,美国自己做得怎么样,有没有犯规行为?谷歌图书项目,谷歌也是先扫描了再说,并未与出版社签约在先。比如美国巨额的农业补贴是否犯规?如果不犯规,为什么?(3)美国近年来被诉情况?后果?拒不整改,也毫发无损?

4.      延伸关注:中国是哪些个部门在应诉?应诉状什么样子?我们的研究能够为今后应诉提供什么样的炮弹?

5.      你似乎有个潜在假定:他们诉我们,我们就亏理了,需要整改。可能需要整改,也不一定。按我的理解,法律上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失,不是理论上可能的损失。比如,一稿多投是否不端行为?我反对绝对化的说法,认为一稿多投都是不端行为,要做利益分析。我被偷被抢了,蒙受了实际损失,法律就要保护我;餐馆有一条霸王条款:顾客不许自带酒水,这意味着顾客要多花钱,所以有关部门规定,餐馆必须就此整改。美国攻击的我国法规条款,实际上给外企造成损失了吗?要拿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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