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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设置合理性

已有 2157 次阅读 2019-2-21 13:38 |个人分类:交通系统工程|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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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19时21分,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截至4日5时,已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上图为事故现场鸟瞰图。

兰海高速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是发生在收费站处,我职业本能迅速查询了相关规范。首先要提的规范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规范3.2.1条中,关于收费广场给出了一般规定:

1、收费广场的建设,原则上不应影响交通干线交通运行。应设置在通视良好,通风、易排水、环境优美、易于运营管理和交通、生活便利的地点。

2、收费广场应尽可能设置在平坦的直线路段。不得将收费广场设置在易超速的凹型竖曲线的底部或长下坡路段的下方。《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提到,应避免将收费广场设置在凹曲线的底部。

在此基础上,条文3.2.3又详细地指出看收费广场的设计细则。也即,3.2.2条文中的收费广场设计标准,这里,仅仅摘录与线性有关的要点。其他设计要点,感兴趣的朋友可参阅具体规范。

1、收费广场应优先设置在直线路段。主线收费广场应用的最小曲线半径宜大于或等于下表中的一般值,特殊情况可采用表列出的极限值。匝道收费广场采用的平曲线半径一般应大于200m。

高速公路收费站场选址要点,探讨兰州南收费站重大交通事故

 

2、主线收费广场采用的竖曲线半径宜大于或等于上表中一般值的要求。特殊情况可采用极限值。匝道收费广场采用的竖曲线半径一般应大于800m,特殊情况下也不得低于700m。

3、收费广场中心线两侧各50m范围内,设计速度大于80km/h的主线收费广场中心两侧各100m范围,纵坡原则上不得大于2%,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3%。

综上,对比《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来看,《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要求更高,着重保证收费站场安全运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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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客观原因综述,其实在高速上跑车,尤其是重型大车,驾驶员的因素也至关重要。在长下坡路段,驾驶员主动注意减档控速,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冬季,兰州片区温度接近0°,易结冰,限制制动毂淋水也是管理层面的需要。不像云南这边的公路,大多数可常年淋水,以保证下坡中刹车的有效性。

此外,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上,交通工程层面设施健全的话,会设置减速带、减速丘,波形护栏,临时停车带,应急避险车道等保护措施。司机正常行驶,一旦出现意外,完全可以借助以上措施,将事故避免,或尽可能降低损失。

根据肇事车辆驾驶员自己陈述,为刹车失灵。不知道是不是疲劳驾驶?还是对路况不熟悉?竟然在收费站50米处与排队缴费车辆碰撞!高速上,按照规范要求,都有收费站预报信息的,这些信息足以告知驾驶员有关信息,经判断,作出减速安全行为。

倘若没有任何预防措施,直到临近收费站才开始减速,此事故驾驶员当负主要责任。若其车为某公司所有,责任主体应由其公司兜底。

倘若司机在看到预报信息后,采取了刹车行为,发现刹车失灵,情形也要一分为二。

一是,明知刹车失灵,仍不利用交安措施避险,甚至任由其发展蔓延(有意或无意识同理),直至收费站处肇事,则肇事车辆罪责难逃。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刹车失灵,除了长下坡客观因素外,大车监测站、甚至年度的车检,都应当一定程度上追责。若有渎职行为,当严惩。

一是,刹车失灵发现后,想利用交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却苦于没有安全保证措施,尤其是紧急避险车道,那么这段高速在交安设计上必然存在重大缺陷,即便不考虑长下坡设计问题。此类情形,设计方、建设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我还想提一点,那就是收费站管理上的责任。当收费排队车辆过于蔓延,有的甚至影响主路交通,则势必执行应急管控方案。这一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2017年年关,我从云南驱车回去河南,途径湖北段,由于要出湖北进入河南界的时候,排队车辆过长,湖北政府采取应急措施,直接放行,在其管理段内,未收取任何费用。实在应该为他们当机立断的举措,点赞!

最后,我还是那句话:

任何时候,要记住应急预案的重点,应在预防突发状况发生,而不是发生了灾难后,按部就班地救援。否则,应急预案,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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