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光亮-张林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Zhanglincn 理想是一种明知不能得到但却必须要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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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变法的法学意义

已有 4712 次阅读 2010-10-24 21:48 |个人分类:人文历史|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法律, 法学, 历史人物, 卫鞅

       古老的中国在公元前475年到公元前221 年是一个分崩离析的战国时代,战国的发展兴亡为今日世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实例。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更替,在战国这个纷争不断的时代,国家的存亡让致用之学成为天下显学,让变法图强之举成为立国之本,然而在今天看来,很是模糊的历史人物又活生生出现在今天改革的洪流之中,我们能看到的历史场景在今天却如此贴切和生动!

        改革为何?何为改革?改革重任何人可当?

        在千年以前就有一个依法治国的强臣,他通彻变法的精髓,明晰法律的本质,今天,在我们这些俗人反复挑剔的眼里,他竟是何等的一个先知圣贤!伟大啊,一个在几千年前就熠熠生辉的人格在今天还依然能照亮我等愚钝的心田,让人明透中国改革未来之希望所在。商鞅,君子也,有士之高品,有贤之大才,唯公无私,投身变法,成就大秦统一的基业,虽身首异处而不悔,明知赴死而不退,从容就刑,虽死犹生,令人赞叹!卫鞅为人之一生,痛快也!

        试想,今天可有此等血性之人、磊落丈夫为变法改革舍弃自己,成就强国,虽历险途而不惧,处高位而不浊,处心积虑为国改革谋政。卫鞅的光芒,经过再漫长的历史也无法被掩盖,经过多少代世人的评判也无法被诋毁。虽然卫鞅变法开始人言”法家冷酷“,虽然变法后来”秦国灭亡“,但那恰恰不是变法精神的冷酷和灭亡,却是法的大大的温情和永生,人生于世,总有高过自己生命意义的东西存在!

        来吧,贫贱的挣扎,困苦的卑微,底层的软弱,是法给了人平等的尊严,是渴望平等的人给了商鞅永久的怀念!

        商鞅,变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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