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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浩:"我爱你"的科学解释原来是这样

已有 2469 次阅读 2022-1-25 11:33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我爱你,希望你也爱我”。I Love you, and hope you love me!

 

音乐剧《伊薇塔》中,贝隆夫人在《阿根廷,不要为我哭泣》这一著名唱段中发自肺腑的倾诉,无疑对世人常说的“我爱你”仨字给出了绝好的演绎与诠释。其实,仔细思之,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爱你”的陈述和表白,其目的主要不在于阐明和宣告自己的这种态度、意图、事实或者承诺,而是在于后一句“希望你也爱我”,主要是要展示和渲染一种渴望、企盼、祈求、甚至要挟。

 

表白“我爱你”,实际上是在变相的要求别人爱自己。

 

用倒装句来说,就是:赶快爱我吧,因为我爱你。这种标准版本的变种及其潜台词可谓多种多样:

 

我愿意爱你,希望你也能爱我。

你也爱我吧,至少在我爱你的这段日子里。

真诚地爱我吧,我已经承诺要好好爱你的。

我爱你,但是你也得爱我。

你必须爱我!因为我已经爱上你了。

我都这么爱你了,你咋还不爱我?!

我是如此地爱你,你胆敢不爱我?!

我就是爱你,你要是敢不爱我的话,这辈子我跟你没完!

 

简单地说,爱,是主体(施爱者)通过某种渠道和方式(施爱机制)对客体(施爱对象)发出的某种信息符号以及施加的某种行为作用。这种示爱与施爱方式可以是言词表白,形体动作,也可以是实物赠与,以及其他有助于双方关系确认与增强的花招和伎俩。比如,脸泛潮红,面显羞涩,言语支吾,心急体热;伺机搭讪,暗送秋波,呆傻发愣,投入忘我;尾随跟踪,神出鬼没,设计邂逅,暗中炒作;坦白相告,直接突破,步步紧逼,穷追不舍;生日礼物,相邀K歌,结伴郊游,二人娱乐。纸条,情书,贺卡;钻石,玫瑰,巧克力。花样翻新,名目繁多。

 

而客体则会对主体的示爱、施爱以及其采用的渠道与方式进行体会、思索、判断、与选择。可以接受,也可以回绝,还可以伺机观望,暂时拖着。由于客体的不同反应,主体所施的“爱流”可能畅通无阻,可能遭遇壁垒,也可能偶尔拥堵,停停走走,平平仄仄。

 

从客体作为施爱对象的角度来看,该客体可能根本不接受某施爱主体的爱,无论该主体如何施示。毫无疑问,谁都有选择爱与被爱的权利。而一旦清楚明确地被拒绝,主体则按道理来说应该偃旗息鼓,另觅客体。但如果该主体仍然不甘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对该客体对象进行施、示的话,那么这时的所谓爱,便成了一种偏执与骚扰。


据传,某高校曾经有位男生追求某位女生四年未果。四年间该男生坚持每日晚饭后到女生宿舍楼下为之献歌。直到毕业那天,大概全楼的女生都为该男生的执著而感动,而那位“铁石心肠”的女生也并未有任何动心或者甚至怜悯的表示。用现今时髦的说法,那叫暴强!受爱,也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心地被爱的要挟俘虏了。那位男生,不知道是真的爱她,是否希望她也爱他,是为了对自己和旁观者证明自己的爱,有爱的能力,可以对爱作出承诺,还是为了自己的爱和爱的感觉而感动自我。如果纯粹是为感动自我而坚持,则与叶公那是相当有一拼了。

 

作为施爱对象的客体,也可能单方面接受某施爱主体的爱,但并不加以回报。这时,该主体的“我爱你”仨字既出,就已经一竿子打进了棉花地。客体当然不会明确地说,“是么?让我考虑考虑”,“这个,这个,今天天气真不错呀”之类的,但基本上不会直接应对说:“我也爱你”,至少不会发自内心地这样说。在关系未确定之前的所谓“考验阶段”,主体一方乃为积极主动者,而客体则暂时不作任何积极的反应,先沉浸在考验别人的兴奋里、享受着被别人追捧的快乐。


更有甚者,该客体不但不回报,而且可能主动向另外的第三方示爱施爱,或是出于自己的真心,或是故意要考验前者。这时的第一主体,的确是面临严峻考验,很可能心中甚为不爽:“我本将爱施与你,谁知你给别人当主体”,于是暗自盘算是否要将“我爱你”继续下去。该客体也可能会名正言顺地说,“你爱我随便爱,尽管爱,但我爱谁,你管不了”。说的也是,如果“我爱你”只是干净利落的这仨字的话,那算是主体自甘自愿,所施、示的都是无条件的爱。而通常情况下,我们所听到的这仨字,不过是被当作某种条件状语从句或者原因状语从句来用的,后面是要跟带一定的结果预期的。

 

当然,听到“我爱你”的表白之后,客体也可能半推半就,若即若离,偶尔示好,间或回报;或者阶段性回报,考验中折磨,忽冷忽热,最终脱逃。这时,时常游走于冰火之间或者最终惨遭拒绝的主体,通常会认为自己似乎是被涮了,或者大有被“始乱终弃”的感觉。比如前几年那首歌《一笑而过》,“你爱地贪婪,我爱地懦弱。。。只怪自己爱你所有的错。。。刻骨铭心就这样地被你一笑而过”。


其实,想开了,大可不必。一旦“我爱你”仨字出口,脸皮就应该很厚了,心态就应该很正常了:得到回报,算你走运;得不到回报,算是正常。别人怎么样,不在你管辖之内。做到自己能够做的,就已经对得起自己了。说句卖乖的话,真正爱一个人,就让他(她)随心所欲地自由,包括自由地选择不爱你或者不再爱你。也有人说,爱是自私的。没准儿还真把爱当成产权了!《卡门》中的何塞也许就是这样理解的。

 

三四十年前,电视还不普及。广播剧很时兴。模糊地记得曾经听过一个广播剧叫做《西西里的柠檬》。意思大概是这样的:意大利西西里某村庄里一对青年男女相爱。女的要进城里学音乐,男的在家打工给她提供资助。一年后,小伙子带了家乡的柠檬进城看望她的时候,已经成了城里人的她早已没有“客体”的影子,拿了柠檬给朋友们分吃,把乡巴佬“哥哥”晾在一边没有下文。


“哥哥”好像再没有把“主体”的角色捡回来。当初,他要是阻止她进城,可能埋没了她的天才,也未必能够以他的爱,村里的柠檬,或者其它什么拴住她的心。而一旦送她进城,则注定永失其爱。也许,成全她,也是成全自己。“我爱你”有阶段性的意义也就足够了。路遥小说《人生》中,巧珍之于高加林的爱也是如此无私忘我。

 

当然,客体不仅可以接受别人的示爱与施爱,也可以回报主体的爱。这样双方便互为主客关系。爱成为一种双向流动,互相施爱与受爱。这大概也是人们说“我爱你”的初衷,也是其最高境界吧。这种境界可能在两人间延续终生,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极端浓烈。但能否持久地互相说“我爱你”,互相示爱与施爱,则是要受到环境因素,以及双方潜能,偏好,经历,地位,身份,和自律等多种个体因素及其变化所影响的。可能会有挣扎,可能会有怀疑,可能会有动摇,也可能会有无奈。起初的“我爱你”之后的历程,其实需要花大功夫经营。毕竟,大多数人们不可能有条件和勇气见谁都可以随时随地说“我爱你”。

 

如果你相信某些所谓科学研究表明的结果,人们之所以对另外一个人说“我爱你”只不过是一种以化学作用支撑的暂时冲动,其激情只能持续若干年,那么,“我爱你”和“我也爱你”确实不可能是一锤子买卖。您没看,所有的童话故事中,关于白马王子和美丽公主,其结语总是“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着。。。”只能见好就收,就此打住。确实没法儿往下写了。再往下写,就是王子变成了国王,移情别恋;公主变成了凶狠的皇后,歇斯底里地去整治白雪公主2.0。


不仅童话如此,真实抑或戏剧中渲染的半真半假的故事,也都大概倾向于说明和印证这样一种共识:最强烈的爱情,最震撼人心的爱情,“我爱你”和“我也爱你”互为表里,往往是以死亡告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拉达梅斯与《阿依达》。仇虎与金子之于《原野》。周文雍与陈铁军在刑场上的婚礼。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基本上没有示爱环境与施爱渠道。主体与客体根本就不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无论以空间界定还是以时间界定。说“我爱你”完全是一厢情愿,偏执孤诣。实际上是极端爱自己,爱自己这种偏执的感觉和诉求、义无反顾的精神头、和自以为是的执着劲。毕竟,《牡丹亭》中,柳梦梅与杜丽娘跨时空的爱情,无论如何美轮美奂,不过是文人之意淫。


像《大宅门》中那位小姐与某京剧名角儿的相片结婚的荒唐事,也只能是赚取一些同好者的眼泪,博得些许同情。而七八年前像某女舍父狂追刘德华的事例则显得滑稽乖张了。是个人,随便喊一句:“刘德华!”,刘德华就得立马不打贲儿地声:“到!”这无疑是一种过分的臆想与强加。不仅如此,而且自己还甚感愤愤然、委屈屈:“华仔,你知道俺有多爱你吗?!”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示爱、施爱,当成自娱自乐的业余爱好,也就完了,还当真了。

 

真正爱一个人,而不图回报,暗恋不就得了?!幸福自足,高尚美好,自由和谐,健康环保。一旦仨字说出来,背后的企图就昭然若揭。原来是在尽情高呼“快来爱我吧!”

 

 

本文收录于马浩教授评论随笔集《叶公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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