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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的做强方针

已有 4836 次阅读 2010-12-10 15:04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品牌, 自主, 核电, 做强

 
与中核总总经理孙勤商榷
 
  
中核总集团最近获得全国十大优秀企业称号,我首先表示祝贺。在阅读了记者采访总经理孙勤的讲话后,我又有些话想与孙总经理商榷。
 
首先,我十分同意孙勤关于核电作为绿色能源,由大变强是硬任务和安全永远是永恒主题的提法。
 
每100万千瓦核电站取代一座同等规模的火电厂,可以向大气每年减排600万吨二氧化碳和7万吨二氧化硫,这对于当今响应改善大气环境的世界大课题,核电站确实有着巨大的优越性。不仅如此,选择核电,还可以大大节省煤炭,减少对煤资源的需求。此外,同样是绿色能源,和大型水电相比,没有那么大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诸如河流通航、上游泥沙淤积,居民迁移等),和供电能力较小,电价较高的风电和光电相比又有它单位机组发电能力大和电价不高于火电的优势。所以核电作为绿色能源,由大变强是硬任务的提法和做法是正确的。这确实让我国所有新老核电人员感到欣喜。目前,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在建核电站的开工项目排在世界首位,对于这一点国内外似乎有些担忧,但是,对于一个有着约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和14亿人口的一个正在发展的国家来说,这个数字并不惊人。也正因为这个,我对孙总经理的第二点十分认同。
 
核电属于绿色能源,但是却带着“核”字,也就是说,它带有着放射性污染的问题,。从美国三里岛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的事故以来,国际原子能委员会加强了对在建核电站的要求,譬如对原型和参照电站的区分,一些核电大国都在核电安全上下足了功夫,譬如,法国核电站中增加了安全监视系统,各国对在建的新型核电站都对反应堆厂房开始采用双层安全壳的做法等等,不仅如此,在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过程都特别强调一整套质保体系,强调使用有资质的公司,国家有独立行使对核工程监督的核安全机构(核安全局),强调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和必须获取安全局颁发的运行执照等等。关于这一点,我在我的博客上已多次发文强调,在此不再赘述。我只是想说,总理强调是一回事,下面在遇到进度和质量的矛盾时,千万不要另是一回事,其次,保证安全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这套体系要深入每个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骨髓,而不是领导的强调。
 
在谈论安全的问题时,特别还要强调运行后的对设备管道的及时检查和维护,对有故障的设备和管道及时维修或更换。其次,对民众还要加大核电知识的普及,以减少不必要的恐慌。
 
但是我对孙总经理对核电做强的观点有些异议。何谓做强?做大和做强之间有无辩证关系?何为自主?引进和自主的关系是什么?什么是自己的品牌?
 
首先,核电是在国内做大的同时在做强。法国在成为核电强国之前并是因为先有了品牌,而是他们坚持核电为法国电力的主力,在全世界,法国核电站国内用电达到接近80%。法国把核电作为主要方向,取代石油发电,其中的原因还在于法国没有自己的资源,是在世界第一次发生能源危机的时候做出的决策,为了坚持从60年代起就不变的这个方针,他们从航空业引进了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对人员的培训,法国核电的安全运行和向外界开放(公关)使得周围国家都没有反对之声。他们对核电安全的重视,包括不希望他们出口的中国大亚湾核电站出纰漏,以影响法国国内外对核电的恐慌。此外,坚持运行人员与附近村落居民同住,凡是给核电站职工的福利都与居民共享,譬如小学,用电的方便等等,一个核电站建成,附近村落也都得到了发展,于是国内没有了反对声。国内的成就使他们赢得了在世界上的声望。1982年,广东在与法国电力公司谈判时,在开始,法国电力公司让他们替业主负责时,曾经一头雾水:“法国电力公司主管法国的事,是法国的电力部,怎么要我们帮忙中国担当业主的责任(谈判中反复强调着responsibility这个字)?”到1986年终于和广东签下了服务合同。到今天,法国电力公司在中国北京设立亚太分公司,真正走上了世界,其实,我倒觉得,是中国广东项目帮了他们的忙。法国的法马通也是对国内核电设备设计和供应、堆芯在役检查等的成功经验才让他们有了包括中国、美国的市场,而今成了现在的阿海珐公司,在世界上成了知名核岛供应商。
 
我们今天在转变发展方向,在强调国家民生问题的时候,在解决国内绿色经济的时候,核电首先是在国内发展,让核电首先造福于中国国民,而不是以能否出口为做强的目标。中国还有那么多的地方缺点,内地核电还需要发展核电,傍着大江是发展水电还是核电?大城市可否通过电网使用核电?在国内核电达到一定比例后,我们的队伍得到了锤炼,设备供应得到了保证,众多的核电站的运行都保证是优质的,到那时,“强”就会出现在眼前。
 
自主难道就以能否出口为标志?否也。
 
法国在60年代决定走核电道路时,首先想到的是从美国引进西屋900Mwe机组,人在美国接受培训,技术是美国的,当时美国西屋对他们的要求是,十年之内不准修改和变动。他们在底下,由法国原子能研究所(CEA)牵头,默默耕耘,在十年专利合同期满后,得出了他们自己的M310,其实M310的基本技术还是原来的900Mwe的基础,正好是在美国三里岛事故之后,他们在安全系统和安全检测上作了改动,M310就成了法国的,他们的格拉芙林电站(1985年投产)就是我们的参考电站,是我们大亚湾核电站引进的(1986年与法国签的合同)的机型(其实,他们在大亚湾又在格拉芙林基础上有改进)。
 
再举例说,日本看中了比利时原子能研究中心的α废物焚烧炉,全部引进,还派了一位工程师在比利时搜集各种资料,比利时中心对他们提防的很紧。日本把设备引进后,加上搜集到的资料,组织了专门的人员进行消化,而后根据自己的特长,把α废物焚烧炉的操作全部改成了数字控制,那是1985年,数字控制在世界上还在起步阶段,这样一来,这套α废物焚烧炉就成了日本的技术,比利时人翻过来到日本去学习。
 
引进、吃透、改进加上时间(技术发展得很快,专利也有时间的限制),自己真正掌握,有所改进,就是自主。不能说我国目前只有70年代闭关自守时干的秦山一期300Wme才是真正自主的(注:那时也请了美国顾问,但是美国长时间来对我们实施设备进口限制)。这样一说,似乎我们改革开放以后在核电上就都只是抄袭了?一点没有改进,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创新?实际上,我们有堆芯自己的计算,质保管理上的改进,有建设方案上的创新,有自己主控制室的设计等等,这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其实,所有的技术都是在世界前人的基础上改进而得的。广东岭澳一期是法国的技术,但是二期已经成为了我们自主的品牌。我们首先可以自主地在国内发展,我们还需要解决内地建核电站的问题。
 
中国的国土面积,相对于人口来说,还是小的,如何提高单个机组的发电能力就是少与民争地,多提高国家土地的使用效率,所以,大功率机组的建设和消化不可忽视。
 
总之,核电在国内先做大、做强,就会有自主。企业要利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国企首先是要造福于民,然后是出口赚外汇,这两者关系又是辩证的。至于出口,对于核电,这里还有国际政治环境和其他国家内部的问题,比较复杂。其次,如果谈出口,形式也可以多样,包括可以不妨和国外公司联手(我们已经不是20年前的中国,有了自己的实力),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这已不足为奇,国际公司有的是。这是后话。
 
总之,我希望中核总把国内建设搞好,真正成为国内外信得过的公司,说到品牌,对于核电,不同于一般民品,这才是一个重要的品牌。我在这里和孙总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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