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凡
当前中国最需要在法律上达成共识
2016-11-3 17:22
阅读:2767
标签:法律, 文革, 宪法

  最近看《鲁豫有约》专访陈小鲁(陈毅之子),很受触动。陈小鲁作为文革中的红卫兵,能在七旬之年,公开向曾经在文革中受伤害的老师道歉,很有担当。有人说,这件事已经过去半个世纪,再道歉也没有什么意义。但是,陈小鲁认为很有意义,一方面通过自己的悔过,可以使自己内心变得平静。更重要的是,通过反思,可以启迪今天的社会,避免将来重蹈覆辙。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陈小鲁说的一句话,原文我忘记了,大概意思是:在一个社会,想统一所有人的思想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有的人喜欢拜金主义,有的人喜欢马列主义,还有人信奉宗教,正是这种多样性,才推动社会的发展。但是健康文明的社会,需要我们所有人在法律上达成共识,那就是要遵守宪法: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自由/尊严/生命),这也是宪法的基本要求。

  陈小鲁还说过,他们那代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原因就是不知道宪法,不知道人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他问现在80后90后的小孩知道宪法的内容不,多数人回答不知道,这是很可怕的。我们的教育应该从小就教孩子们学习宪法,学习法律共识。只有宪法在每个人心底扎下了根,文明健康的社会才能枝繁叶茂。

  当前中国,最需要在法律上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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