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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裸奔与游戏规则 精选

已有 11610 次阅读 2008-8-14 02:05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大学, 教授

看了方舟子先生和王鸿飞等教授的关于施一公教授回国相关的文章,发表一下自己对该事情的看法。我觉得双方的观点都没有什么问题,是游戏规则制定的不规范和可操作性差,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对于施一公教授回国,我个人认为不应该追究他是否马上完成一切手续就回国,因为很多事情不是马上了结的,我觉得是否全职回国应该看他是否全职在国内工作,如果他全职在国内工作,即使美国大学保留他的职位也不应该追究,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方舟子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


我认为目前之所以对于招聘海外人员回国任职出现如此多的问题,就在于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制定过于详细,反而不容易操作,我们很多规定对于入门及过程制定的过于严厉,但对于结果却不了了之,有些虎头蛇尾的感觉。例如对于长江学者和特聘教授之类,要求在国内任职至少多长时间,结果很多大学都是和任职者一起欺骗教育部,因为他们在国外全职的情况下不可能有如此长的时间待在国内,既然这种规定根本行不通,要么来一次全国大检查,把没有按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要么修改游戏规则,结果没有人管,规定在那里,没有人执行,即使方舟子先生揭出来几个也没有人管。主管部门要制定一项游戏规则,要想一想我们的目的是干什么的,如果你真的想招聘一批死心塌地为国家效力的海外优秀人才回国,那就应该真正高薪聘请几位或者十几位像饶毅和施一公这样的科学家(甚至可以招洋人为我们效力),不要太多但要有水平,让他们的待遇和在国外没有差异,但条件必须是全职回国,没有商量。如果仅仅是想通过招一些人把国内一些大学的学术水平带起来,那就可以像现在招特聘教授一样,但不要求全职(因为目前特聘教授的待遇很难吸引回真正优秀的海外人才,靠感情和觉悟是另一回事),只要结果,就是要为单位培养多少研究生,为单位发多少文章,但要限制他们拿国家的重大课题,避免拿走国内有限的科研资源。


我感到为什么国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制定的东西往往是闭门造车,不可操作,久而久之人们都不把法规当回事,其危害是深远的。例如,教学水平评估对教学的过程要求的过于苛刻,而不切合实际,没有一所大学是平时是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的,因此当教学水平评估的时候,出现学校组织学生造假的现象,教育部再三要求不能造假,他就不知道问题出现他们闭门造出的所谓“指标体系”。我们现行的大学管理模式是非常注重老师讲课的效果,学生不能迟到旷课,其实大学的学习更应该发挥学生的自学能力,学校应该给学生很好的图书馆和上网条件,只要学生能通过考试,没有必要非让学生去听老师授课,但前提条件就是每门学科要有严格的考试制度,考试要有难度。反过来,我们在检测学生学习的环节考试上,却是有点走过场。例如在考试以后,老师要做试卷分析,如果学生考试不好,说明老师出卷有问题,这就是很可笑的事情,只要老师是按照学生应该掌握的内容考试的学生考不好,说明他们没有学好。现在倒好,老师出试卷不是按照学生应该掌握的水平,而是根据学生实际程度来出,如果这一届学生都不好好学,那么就把卷子出的容易些,我们现在大学之所以没有水平衡量,就在于我们出口没有把关,您说教学水平评估的所谓指标体系是不是有问题?

前一段我所在的城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在国家来检查前两周里,在政府的要求下很多临街的铺面都停业了,这样的检查是不是太扰民了,其结果也不可信。导致很多市民早餐都没有地方吃,菜没有地方买,我去洗车人家也关门了两周,据说国家来检查时,有专家专门把下水道的盖子打开,看看里面。我不知道国家检查卫生城市的具体指标,但无论如何不应该扰民,很多下岗的市民就靠每天早上卖点早餐或者卖点菜度日,这些检查使他们蒙受很大损失,有没有必要去看看下水道卫生不卫生,这些指标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除了应付检查,平时没有人去管的。


写了这些文字,其实就是一个意思,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任何法规的时候,都要想到是否可操作、是否合理,制定再严格、再详细没有办法执行或者只有造假才能执行,那干脆不要制定。所以大家争论教授是否应该立即裸奔回国的问题的症结在于制定的政策有问题。



聊聊“海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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