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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大学是否可按各省考生人数分配录取名额?

已有 7185 次阅读 2022-3-25 08:26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重点大学是否可按各省考生人数分配录取名额?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求各重点高校特别是清华北大要按照各省考生数量分配录取名额。他们的提议得到了社会上不少人的赞同。

受教育权利的公平一直是广大老百姓的要求,那么,全国重点高校按照各省考生数量分配录取名额是否能够体现出受教育权利平等呢?

粗一看,这个方案确实不错,考生多,就应当多录取,按比例,体现公平。但是,真正认真去看看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人数,觉得这里面问题还是不少的。

先看一下三个人口大省的考生数量和总人口数,考生人数是2021年的数据,总人口是2020年的数据,单位都是万人:

河南省考生数125,总人口 9937,山东省考生人数79.5,总人口10152 ,江苏省考生人数33.9,总人口8475。

刚看到这里,就发现问题了。这三个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即人的平均寿命、受教育程度等差别不是很大,GDP在我国分别处在第5、3、2位。总人口山东与河南差不多,还略多一点,但是考生却不到河南的2/3。江苏省的人口约为河南、山东的5/6,可是考生数目却只有山东的43%,竟然只是河南的27%,即1/4多些。三个省总人口差别不是特别大,考生数量却是1:0.64:0.27的差别,这里面的问题就大了。

从上面三个省的情况看,三个省考生人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相差太大,分别是12.57‰、7.83‰和4.00‰。如果不指出这一点,一般人总会认为各省的考生数与总人口数的比例应当是差不多的,结果竟然会相差这样大。

既然这三个省的社会发展情况差别并不大,各年龄层次的人数在总人口数中的比例都应当差不多,每一个年龄层次的人受教育的程度也应当相似,考生人数怎么会相差这样大?

这里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中考的分流。

在三个省,各层次年龄段人数应当相差不大,粗略估算应当为1:1:0.85。由于三个省教育的普及程度相似,所以,从小学开始,每一个年级的学生数也应当是这个比例。这样的情况,应当维持到初中毕业。

到初中毕业,中考以后,情况就开始有了大的不同。这是由于我国各省的教育发展情况不同所引起的。这里很重要的一个差别就是中考以后的分流,各省分流到中等专业技术或职业学校以及将来或直接就业或转入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数差别就大了。

有些省市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比较充分,很多学生在初中毕业之后就进入了中等技术学校或职业学校。这样,他们那里的普通高中人数就少了,高中毕业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也就少了。

中考分流应当是各省考生人数与总人口数比例相差很大的主要原因。

下面列出更多一些省市自治区的考生人数(第二列,万人)、总人口数(第三列,万人)、考生与总人数的比例(第四列,‰)

河南   125  9937    12.57
安徽   54.25  6102    8.89
内蒙古    19.8  2405    8.23
黑龙江    21   3185    6.59
吉林   16   2407    6.65
新疆   16.61  2585    6.42
陕西   32.6  3953     8.25
四川   70   8367     8.37
西藏   2.6   365     7.12
浙江   31.5   6457    4.88
天津   5.6   1387    4.04
山东   79.5   10152    7.83
广东   78.3   12601    6.21
福建   20.78  4154     5.00
江苏   33.9   8475    4.00
河北   63.4  7461     8.50
湖北   39.38  5775    6.82
湖南   56.84   6644    8.56
辽宁   24.4   4259    5.73
全国   1078   141178   7.64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对于经济和基础教育比较发达的东南地区,如江苏、浙江、福建等地,考生占总人口的比例最小,在4‰~5‰之间。对于过去几十年经济和教育的基础也比较好的东三省次之,占5.73‰~6.65‰。那些地方的中专、技工学校和中级职业学校办得比较多、比较好。所以,能够分流出去比较多的学生,考生也就相对较少。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大方向。这是政府在近几十年内几次发布的国家教育发展规划中都特别强调的。

如果各重点高校按照各省考生人数来分配录取名额,那么其结果就是哪个省的职业技术教育办得越好,重点高校在那里招生的比例就越低,这就完全与时代潮流背道而驰了,显然是极不合理的。

而且,职业技术教育办得较好的地区也恰恰是基础教育较好的地区,让重点高校在基础教育好的地区少招生,显然对高等学校的发展极为不利。

经过这样的分析,人们就能够看清楚,让全国重点高校按照各省区的考生人数比例招生,就是一种貌似公允,实则极不靠谱甚至是荒唐的主张。

那么,如果不是按照考生人数,而是按照各省总人口的比例来安排各重点高校的招生录取名额如何?

这样显然做比按照考生人数要平均得多。

但是,我们的高等教育难道仅仅是为了平均,也只需要平均吗?

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只需要平均,我们只需要普及化教育,不需要精英教育,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高考了。极端一点说,我们可以按照各省一定的比例,让学生抽签上大学就可以了。

这显然是不行的,我们仍然需要培养精英,仍然需要选拔。我们的高等教育仍然而且必须精英教育与普及教育并重。而各重点高校应当是精英教育的重点。即使将来高考的形式变化了,甚至不再有现在这样的高考了,仍然需要选拔,选拔出适合于进一步重点培养的学生。

重点高校应该担当起更多地培养适合于进一步深造的人才的任务,这样,它们也理所当然地要选拔基础教育比较好的学生。

在这个问题上,人们也应当承认,各省的基础教育水平仍然存在差异。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当考虑这样的问题,即,高等教育应当发挥各高校的积极性,使得不同的高校有其各自的办学特点。即使将来各省区基础教育水平的差异缩小了,这里也还有一个更“适合”的问题,即某些高校会认为某地的学生将更多地适合在该校学习。

因此,一个比较恰当的方案应当是:中央各部所属的重点高校的招生名额应当有一定的比例(比如60%),按照全国各省区总人口的比例分配,另外一部分(比如40%)则由各高等学校按照自己的需要自主确定在各省区的招生名额。

这样做,既照顾到各省区间的平均,又给予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有利于各高等学校发扬各自的特色。也就是说,既要照顾到经济和基础教育比较后进的地区,也要让重点高校能够更好地培养出较多的出色人才。

实际上各高等学校在各省区招生名额的分配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意义的问题。一个学校要想办得好,它的招生方案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绝不是随随便便制定的。它也不是由高等学校单方面所决定,也与该学校在各省区的影响、声誉有关,这涉及到那里的人们对该校的报名人数的多寡。这样,高等学校必须考虑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影响。

重点高校也会对于各省招收来的学生来高校后的学习表现进行研究分析,以得到某省考生的考分与入学后实际学习水平的关系,从而修改和调整在各省区的招生名额。

如果各重点高校在招生时有一定的比例是按各省区人口多寡而分配给各省区,另一部分由它们自主决定分配,这样可以既保证了人们受高等教育的合理的公平性,又保证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特点。这应当是一个相对可靠也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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