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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做“人格平等,权利平等”的表率

已有 7008 次阅读 2018-7-8 07:01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大学应做“人格平等,权利平等”的表率

 

刘庆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最近北京交通大学的“毕业典礼事件”在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央视节目披露,只让一小部分“优秀学生”出席大学隆重和神圣的毕业典礼现场的还有其它大学。这种现象至少说明:1、有的大学领导并没有深刻理解毕业典礼对于一个大学生的深远意义。别看这些领导都经历过完整的高等教育,而且很多还是博士研究生毕业,至少他们对毕业典礼意义的理解并不比我们普通社会公众高明;2、“让少数‘优秀学生’出席毕业典礼”的做法涉及大学中莘莘学子的“人格与权力平等”理念,这是一个重要话题;3、提出了中国特色的“优秀学生”话题。我认为后面两个话题值得在科学网上开展讨论。

       众所周知,每年下半年的九月和上半年的六月是我们大学的开学季和毕业季,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从而保持了大学的勃勃生机与鲜活力。在六月毕业季的大学校园里热闹非凡,身穿学位服的充满丰收喜悦的莘莘学子穿梭校园,怀着对母校的眷恋,在那些曾经留下自己学习生活“印迹”的“景点”拍照留念。那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离别的动人场景常常让我怦然心动。毕业典礼是大学毕业季中最为辉煌和隆重的仪式,她对于每一个苦读四年的大学毕业生意义非凡。在毕业典礼上,即将离开校园的莘莘学子时隔四年再次聆听校长的教诲、学弟的祝贺、教师的祝福、校友的忠告和家长代表的致谢。大学毕业典礼的庄严神圣还可以从欧美那些世界一流大学的表现可见一斑。这些欧美高校在毕业典礼前夕校方通常会向所有毕业生家长发出邀请,请他(她)们出席典礼见证自己孩子学业成长的幸福时刻。还有的大学,例如耶鲁大学的新生开学典礼也会邀请家长出席。这些历史悠久的世界一流大学将学生的开学典礼与毕业典礼看的多么神圣和庄严。况且这两个典礼也是我们大学生见识学校领导(一般在校领导均会出席)尊荣的机会,因为平常学生在校期间见到校领导的机会并不多。这次北京交通大学的一位“非优秀”毕业生的话听了让人很是尴尬和无奈。他原本计划邀请父母亲来学校参加毕业典礼,见证儿子收获时刻。尽管学生已经找到上海一个很好岗位的工作,然而由于属于非“优秀学生”而无缘出席现场毕业典礼。我想,这个学生只有编个“善意谎言”婉拒父母前来参加毕业典礼。

       众所周知,大学的开学典礼与毕业典礼是大学生在学校期间最为重要的两个盛会,她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在校期间其它任何聚会不能相比。当然,这两个盛会也是大学校长们“秀口才”的好机会(文采往往是秀校办秘书水平)。我们这一代老五届学生(1966-1970)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没有机会享受毕业典礼的“盛宴”,成为一生中的遗憾。当然,我们大学五年并没有完成学业(不能怪我们),没有资格举办“毕业典礼”。当然,我相信,这次北京交通大学的毕业典礼事件也给一些大学领导们提了个醒,一定要认真对待这个学生心目中的“盛会”。值得欣慰的是北京交通大学能够及时改进,让2018届及其以后的莘莘学子毕业时再也不会留下遗憾。

      然而,这次“毕业典礼事件”中涉及的“优秀学生”却是一个复杂的话题。“优秀学生”对于各种教育层次的学生是一个既“快乐”又“沉重”的话题。“快乐”是那些货真价实的“优秀学生”帽子满足了一些学生的成就感,可以给同龄的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沉重”是指一些以非学业成绩为主的“优秀学生”头衔名不副实,其中夹杂了一些“不公平不公正”因素。因而,这些“优秀学生”并不能起到“行为示范”作用。我们一般可将“优秀学生”粗分为两类:以学习成绩为要素的“优秀学生”,也称为“优等生”;另一类思想品德类的“优秀学生”,学业成绩作为参考。前者的“优秀学生”评价标准中外差异不大,都是以主要课程的成绩为依据评定。例如我们现在很多大学推行的学业绩点为标准排名,前5%10%称为一、二等学生,并作为免推研究生的主要依据,我推荐学生去海外大学读研时对方往往也需要列出这个排名。因此,在以学业为主要评价标准产生的“优秀学生”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的价值观,社会公众一般没有什么异议。

       但是,另一类以“思想品德”为基本要素的“优秀学生”就体现了中国特色,并与各个大学制定“标准”的价值观相关。这类“优秀学生”评选有时会遭到学生吐槽和调侃,认为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对学生人格和权利不公平和不公正现象。这类思想品德类的“优秀学生”与欧美大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在我的印象里,除了以学业成绩为主的优等生外,在欧美大学似乎还有一些依然以各种专业知识技能“比赛”及公众服务类为特色的奖励项目,例如各种学术会议的“优秀学生论文”,优秀社区服务志愿者等。

       我们大学的管理者习惯利用行政手段,通过设置一些“先进帽子”将教职员工和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并认为这是调动大家积极性的有益举措,因而孕育了大量“先进典型”。其实,这些举措往往在不经意中挫伤了部分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在任何一个机构内,所有人在人格和权利上都应该平等,这是社会大众的共识。这让我想起儿子提到的一件事。他在MIT博士后的经历中曾经在年底收到过校方一个短信:邀请出席校方举办的“感谢服务人员活动日”,感谢为全校师生提供服务的全体职员,例如实验室管理人员(而不是部分“先进模范”)。显然,这个活动本身充分体现了大学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人格平等”和“权利平等”理念。学校感谢每一个员工为学校发展的付出,他们的劳动都会得到大家的尊重。在这些世界一流大学,除了学业(学生)和成果(教授)客观上存在差异外,所有人在学校享有平等的人格和权利。在哪儿即使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公众参与的相关聚会上也不会享受到额外的“关照”。这些“人格平等”和“权利平等”理念和氛围造就了大学的辉煌,是世界上莘莘学子和学者们趋之若鹜的圣地。

       我们这些经历过完整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经常看到一种现象,我们的学校给在读学生们颁发了琳琅满目的奖励证书。这些奖励证书满足了学生与家长的“成就感”和“虚荣心”。我们的家长一般会将这些奖状张贴在家里的墙上,它们成了家长们向客人炫耀孩子成果的素材,这无可厚非。其实,那些以“非学业成绩”为主的“奖状”在不经意中将莘莘学子分成了“三六九等”。他们往往会将那些个性鲜明,具有较强“独立”精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归入“另类”。这些学生一般难以获得品德优良的“优秀学生”的“光荣称号”。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多少年后,面对那些曾经归入“另类”的学生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时,我们的学校将情何以堪。

       我们的大学在制定涉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校规校纪时往往忽视了“人格平等,权利平等”的基本精神。校方往往只让极少数学生“代表”象征性地参加程序式的讨论,因而常常出现一些匪夷所思的“校规校纪”:例如规定校内男女生之间不能牵手,大一新生不能使用手提电脑等。我们的潜意识将“全民公决”看成是“负面行为”。其实一个大学在制定一些关乎学生自身利益“政策”时,应当采取“全体学生参与”方式充分讨论决定,我们应当充分相信这些已经成年的大多数学生具有基本的是非观念。如果在我们读书人聚集场所的大学不能充分实现“人格平等,权利平等”,我们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201877日下午,北京时间8日早上于美国图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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