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侠
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的缘起、现状与反思 精选
2021-9-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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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的缘起、现状与反思

1、王珂 2、李侠

12上海交通大学 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 上海 200240

 

摘要: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实行三十余年,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稳定人才队伍、建立现代人才评价体系与奖励机制也起到示范作用。科技强国建设人才先行,好的人才政策的制定一定是基于人才的能力区间与偏好分类靶标来设计的。为此,考察特殊津贴制度的缘起、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这项人才奖励政策的功能定位存在问题:从补偿性功能向承认性功能的转变存在着功能定位混淆、奖励错置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特殊津贴制度应该向荣誉功能彻底转变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国务院特殊津贴、功能定位、能力区间、建议

 

中图分类号:C964    文献标识码:A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公布的《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即最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名单正式出炉后,全国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继发布了关于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名单。据人社部官方显示,截至2020年底,这项实行30余年的人才政策选拔了22批共计18.7万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这些人才多为各学科领域或所在地区行业的领军人物,其中包括两院院士,学科带头人、重大技术创造发明者、杰出的文艺工作者等。我们耳熟能详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社科名家霍松林、经济学家吴敬琏都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当然也有饱受争议人士杨永信。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是面向国家高端人才的奖励政策,作为一项实施多年并已走向制度化的人才激励政策,其蕴含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其本身。

 

一、特殊津贴制度的缘起、发展与现状

 

(一)历史渊源

 

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肇始于1990年,时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的初期,政府津贴制度的设立与中国知识分子在历史上的地位、国家科技人才政策的实施方向都密不可分。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在落实提高知识分子待遇问题上虽然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历经多次改革,但脑体收入倒挂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同一年龄阶段的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收入出现了一种扭曲:文化程度低,收入相对高,我国知识分子密集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明显低于体力劳动者密集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2]与知识分子待遇境况不同的是,此时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个阶段国家对科技人才的需求是迫切的,然而却缺乏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激励政策,党中央出于对知识分子的关心和爱护,为解决知识分子待遇偏低的问题,从而采取了这项举措。津贴对改善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生活待遇,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激发他们的创造价值起到了积极作用。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1990年共有1200多名有卓越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其中包括学部委员、科学家、教授、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以及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科研骨干人员,津贴奖励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当时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人才是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从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到用好人才,整个过程是一项循序渐进的长期事业。从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实行30余年的历史中,可以看出特殊津贴制度的预设功能逐步得以体现并逐渐实现功能转型:从最初的经济补偿(奖励)功能过渡到激励功能再到作为承认的荣誉机制。这种功能转变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务院特殊津贴功效的显现,带动各级地方政府仿效国务院特殊津贴机制,也向本地人才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这样,形成了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从中央向地方延伸的辐射局面。时至今日,众多人才项目的实施都与该项制度设计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项人才政策的设立对于后续各项人才政策的出台具有示范作用。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1]10号),1991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选拔,以自然科学为主,集中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拔的标准具有严格界定:一是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二是在科学研究上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三是在科学研究,医疗卫生和教学工作中,学术造诣高,是某一学科领域的奠基人或带头人并对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四是在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享有盛名的专家、学者和艺术家。可以说,特殊津贴针对人群涵盖了在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卫生、生产等第一线以及在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同年新增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确保在第一线工作岗位上的中青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中占大多数。同时,在制度设计上为了避免权力的干扰,明确规定:任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除被新增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外,一般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厂矿企业等基层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也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004年以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均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随着选拔范围的拓宽,选拔逐渐扩大到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相应地,许多省(市)也对选拔范围做出了调整。如湖南省人事厅启动2004年国务院特殊津贴选拔工作指出,公有制经济成分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均可按程序推荐。根据2004年中央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开始,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高技能人才,每次选拔控制总人数不超过400人,国务院将特殊津贴颁发给一线工人是对高技能人才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肯定。2008年以来的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名单上,有不少技术工人赫然在目。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技艺精湛、贡献突出,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至此,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推荐对象分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类,重点选拔在一线岗位的创新人才。

 

(三)选拔规模与津贴数额

 

1990年开始,国家每年在全国范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进行遴选,选中的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并颁发国务院印制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具体遴选办法是人事部每年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有关部门下达选拔的指标数量,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一般由基层单位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人选,最终由人事部审核确定后报国务院审批。在过去的30年间,政府特殊津贴的奖励标准与发放模式进行过几次改革,其中,1990—1994年为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创立阶段,此时入选的专家按照100/月的标准发放津贴并享受终身(为了体现贡献大小的差别,1992年和1993年的人选分两个层次,第二层次标准为 50 /月,1994年均转为100/月),在1990年对1200名专家给予津贴奖励后,1991年选拔人数增加到1万名,1992年和1993年每年计划名额增加到5万人,1994年调整为5000人。19952,由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决定,今后政府特殊津贴发放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即从1995年起,新选拔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将不再采用逐月发放津贴的办法,而是由国务院向他们一次性发放5000元。1995—2000年的选拔数量控制在每年5000人,入选的专家改为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津贴奖励。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继续执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决定今后10年,每年选拔3000名左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入选人员一次性发放津贴10000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1990年至1994年入选的人员(含1994年选拔的人员),仍按原逐月发放的方式发给政府特殊津贴。对1995年以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特殊津贴,2009年起调整为 600 /月。2004年,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决定,从 2004 2010 年每两年选拔一次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奖励津贴从10000元提升到 20000元,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并颁发证书,至今仍沿袭每两年申报遴选一次的传统并享受一次性津贴20000元。

 

1. 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发展一览表

 

历史阶段

名额数量

奖励金额

享受方式



 制度建立                 1990—1994年)

1200-50000/

100/月,2009年调整为600/

终身享受





 政策调整               1995—2000年)

5000/

5000

一次性奖励





 程序规范            2001至今)

3000—5000/

2004年,由10000元增加到20000

一次性奖励





 

1991年起,仅过一年的时间,国家计划将每年1200人的政府特殊津贴规模增加到每年1万人的名额,1992年和1993年每年计划名额又迅速增加到5万人,短时间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出现了大幅度增加,共有10余万人获得津贴奖励,这种基于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扩容,既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的欠债问题,但也带来了规模扩张过快所引发的质量下滑问题,这种井喷式的扩容显然不符合人才成长的正常发展规律。因此,国家从1994年开始采取规模控制,1995年以后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逐渐走向规范化。

 

二、特殊津贴制度的发展现状与数据分析

 

特殊津贴制度已经实行30年,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人才项目,截至今日入选总人数已接近19万人,这项人才政策对于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全面推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对稳定人才队伍,建立现代的人才评价体系、奖励与承认机制的建设起到了巨大的示范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项早期的人才政策是后来几乎所有成功人才政策的制定模板。遗憾的是,政府特殊津贴的全面数据难以找到,下面的分析只能从近几年能收集到比较齐全的数据入手。

根据2020年各省市自治区已公布的数据,以及《中国组织人事报》公示的2010年和2012年两年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部分名单数据,按照对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的历史分期,这些年份属于政策的规范化阶段,统计结果见图1与图2。在这一阶段,历年各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数量变化幅度并不大,整体上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达的指标完成津贴奖励的选拔任务。如福建省,2010年为65人,2012年为70人,2020年为74人;青海省2010年为18人,2012年为19人,2020年为27人;河南省2010年为96人,2012年为105人,2020年为108人。综合来看,特殊津贴制度采取的是一种封闭的人才遴选模式,这样就保证了所有省级区域都能得到适当的兼顾,即每个省份均有属于自己的固定名额。如果采取开放式人才遴选模式,将很难保证所有区域都能得到名额,这种政策倾斜暗含着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支持。但是,任何倾斜性的政策都会带来效率损失,这也是国家为了平衡发展所必需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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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30个省市自治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地域分布

(根据各省市人社厅官方信息及网络相关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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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0年和201231个省市自治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地域分布

(根据《中国组织人事报》及网络相关资料整理)

 

由于2010年与2012年的数据涉及各部委的推荐名单,因此北京的数据相较于其他省市自治区来讲严重偏高。除此之外,各省市自治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分布与该地区的人口总量呈现相关性,2020年中国各省人口排名比较靠前的有广东、山东、河南、江苏、湖北、浙江,而202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区为山东、河南、江苏、上海、浙江 、广东、江西、湖北、辽宁、天津,入选最多的省份全部落在人口多的省市区域内,由此可以推测,特殊津贴制度的名额分配参照了各省的人口规模;201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区为北京、上海、湖北、江苏、辽宁、广东、山东、四川、河南、黑龙江;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区为北京、上海、湖北、江苏、广东、辽宁、山东、四川、河南、辽宁。同时,2020年全国GDP排名前十的省(市)有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福建、湖北、湖南、上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数排名靠前的省(市)大部分也出现在全国GDP排名靠前的地区,并且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由此可以推测,决定入选名额分配的第二个因素是区域经济总量,而经济发展与科技实力是密切相关的。由图2入选者的区域分布图也可以明显看出,北京的比例几乎相当于全国之和,这是极度不合理的现象。不论从区域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等指标来看,北京的名额分配都太多了。

 

三、特殊津贴制度的功能转型与再定位

 

回顾过去三十年间特殊津贴制度的实施,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变化,即特殊津贴制度的功能从设立之初到现在发生了重大转变,具体说来,有如下三种功能转变。

首先,从补偿性功能向承认性功能转变。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自1990年确立以来,从最初选拔的1200名到如今总量近18.7万人,体现了这一国家奖励制度的连续性。连续性是任何人才政策获得声誉与积累影响的重要途径,否则再好的人才政策也无法发挥其指挥棒作用。特殊津贴最初是作为一种收入补贴形式发挥政策功能的。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一段时期内,在知识分子待遇普遍偏低、晋升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从经济上适当补贴知识分子可以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同时也借此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对于表现优秀的知识分子激励不足问题。根据历史数据可以证明这点,在198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1192元,月均工资接近100元。1993年,我国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这是我国第一个对最低工资制度方面做了详细解释的政策文件。在上述工资背景下,国务院对入选者每月发放100元津贴的奖励对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来说效果非常明显,这在物质经济条件较为匮乏的年代,它的激励作用非常显著。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全民人均收入也随之普遍提高,津贴的经济激励作用在消减,在这种背景下,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已经从最初的以经济功能为主开始转向以承认为主的功能转变。

其次,特殊津贴的承认功能。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曾有句名言:承认是科学界的硬通货,承认的基础在于科学发现的优先权。因此,为获得承认而竞争是科学世界里最正常的运行模式,诚如默顿所言:频繁出现的关于优先权的争执并非仅仅是由科学家个人品质所导致的,而是由科学的制度所引起的,科学制度把独创性解释为一种最高的价值,因此使得一个人的独创性是否能得到承认成了一个事关重大的问题。[3]当津贴制度的核心功能发生转变时,其呈现的特征也将随之改变。在每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关于人才划分的话语表述中就直接表明了这种结构性变化,由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构成了国家科技人才的金字塔梯形队。这个排序结构是基于学术资本存量做出的,它意味着从上到下承认的程度在逐渐降低(学术成就也随之降低)。这点从入选人数上就可以看出来。例如,2016年的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有两院院士150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7万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5300多人。[4]由于特殊津贴入选者来源的多样化,以及对科研生产一线的强调,导致这项人才政策并不是以学术创新能力为唯一评价指标的,这就造成它的科研优先权的考量不是很强,故而,它的承认功能也不是很强,只是经济补偿功能弱化后的中间功能。学者梁衡[5]曾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过一篇《享受岂能是头衔》的文章,批评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当头衔,道出了国家特殊津贴在功能定位上的错位。那么承认功能与经济补偿功能如何排序?基于这种功能混淆,下一级政府部门会针对自己的理解做出不同的功能设计,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向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发放高级专家优待证,专家持优待证看病不仅免收挂号费,而且可优先就诊和安排病房,免费乘坐市内各路公交车,自治区境内旅游景点免门票等。这些优待措施尽管千差万别、五花八门,实质上仍然是经济补偿功能的变体。有专家认为,这样的优待证,对于这些专家来说,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6]事实上,政府津贴制度已经从最初的提高待遇补贴经过承认功能的释放,开始向一种国家荣誉称号的功能转变。

第三,特殊津贴的荣誉功能。如果说随着时代的发展,特殊津贴本身所具有的经济补偿与承认功能都在快速弱化,那么特殊津贴在当下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已经彻底转变为荣誉功能。按照美国政治学家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1940—)的观点,荣誉大体包括两种变体:我把第一种称作光荣,而把荣誉留作第二种而且是更强的相互作用形式。在所有社会,总是有些行为、成就、属性或性格特征被珍视或被看作是优秀的[7]人们之所以追求与捍卫荣誉,其目的在于获得他者与社会的尊重。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一种荣誉的特殊津贴入选名额是稀缺的。据统计我国有超过1亿名科技工作者(仅就改开以来的大学毕业生来算),如此庞大的科技队伍,来自体制的承认与高级荣誉的供给是非常稀缺的,再加上分配环节存在的诸多潜在问题,不可避免地造成稀缺效应。美国经济学家塞得希尔·穆来纳森(Sendhil Mullainathan,1973-)的观点认为:当稀缺俘获大脑时,人们的注意力会集中在紧急事情上,并将其他事物排除在外。因此,专注也会导致管窥,让人们的视野变窄,从而付出沉重的代价。[8]为了避免出现群体性管窥现象,特殊津贴制度必须转变职能,使拥有不同偏好与处于不同能力区间的人产生分流作用,而不是全部扎堆到特殊津贴这一个渠道上,从而避免造成激励失灵与资源浪费。为了实现激励功能最大化以及人才分流的目的,我们需要为特殊津贴制度的成功转型提供一种基于能力与偏好的分类。

 

四、基于人才能力区间与偏好分类的特殊津贴制度设计

 

如果说人才政策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对人才进行遴选与评价的话,那么人才政策还需要解决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就是对人才的发展阶段做出客观的划分。[9]当以提高待遇为首要目标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要升格为高级专家的遴选体系时,所面临的情况比仅仅通过津贴奖励要复杂得多,建立一支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高级专家队伍,首要是对遴选出来的人才的学术成就进行准确评估。根据中央文件的要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在选拔中要确保中青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占大多数。坚持向基层骨干和中青年优秀创新人才倾斜,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重点选拔在一线的创新人才。这个标准的划定是存在内在矛盾的,如重点挑选在一线的创新人才很可能学术成就并不是十分突出,毕竟生产一线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前沿知识,所需要的是敬业与奉献精神。这一遴选标准的模糊化,导致特殊津贴制度在运行中存在操作困难的情况,毕竟一项好的人才政策的激励靶标必须契合人才的偏好与发展周期,才能避免出现政策效率损失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激励功能与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人才能力优势分布与年龄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时期的心理偏好,可以把人才分为青年、中年、老年几个区间,每一个区间对应不同的能力优势以及偏好。[10]其中,青年到中年这个区间,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属于创新区间,处于这个区间的科技人员的首要偏好是基金,只有拥有了基金才能将创新能力付诸实践从而获得优先权以及承认;中年至中年晚期,思维与创新能力达到顶峰后略有下降趋势,属于学术巩固期,处于这个年龄区间的科技人员由于拥有长期的学术积累,其首要偏好是获得学术界的承认,这是对他(她)前期工作的一种肯定;中年晚期到老年这个区间,思维活力、创造力与体力都开始显著下降,属于传授与休养区间,科研产出已经出现递减趋势,处于这个年龄区间的科研人员其首要偏好是荣誉,对他们而言,科研经费与社会承认已经不再是关注的焦点,他们更在意精神层面上的嘉奖,即国家荣誉。显然,科研人员在不同能力区间(年龄),其偏好各有侧重。根据各年龄区间偏好靶标的差异可以清晰发现,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设立旨在激励中青年专家学者、激发创新人才。将这项基于荣誉偏好的人才奖项颁发给中青年学者、创新人才,显然无法与相应年龄区间的心理偏好相契合,这种人才能力区间与偏好错置造成的结果就是激励功能出现严重的效率损失。实际的运行结果并没有达到政策设定的初始激励目标,这种激励失灵也反映出,在这项政策制定时我们对于人才能力区间以及偏好的变化还缺乏细致的了解与深入的研究。

由于政府津贴功能定位模糊,导致政策的激励效果出现效率损失,由于各级政府机构的同构性严重趋同,导致这种错置会在下一级政府被重复,这就是坊间常见的赢者通吃的累积效应。一旦获得国家奖励,下级奖励也会随附而来,不少地方政府以各种人才奖项名号会再次补贴入选的专家,如杭州市对于已入选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将一次性配套发给津贴2万元。一些省份也会给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进行后续奖励,如继续补贴、购房补助等,甚至还出现与职称评审、晋升等挂钩。

 

五、关于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特殊津贴制度是我国开启最早的国家级人才政策,经过三十余年的建设,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在当下面临重大挑战。从外部机制来看,当制度行动被正当化以后,它衍生出的传统主义就会增强,制度的内在惰性也随之变得更强大,惯例化本身都会削弱人类行动的灵活性,除非遇到问题,否则制度就倾向于维持原有状态。[11]无须讳言,特殊津贴制度已经积累下庞大的无形资产:声誉。无论其实际功效如何,科技界没有人不知道它。从这个意义上说,特殊津贴制度的改革不能推倒重来,旧瓶装新酒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因而必须从内容方面进行改革,这样的改革才能使社会效益最大化。诚如英国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1917-2012)所言:对于旧用途的调整是发生于新的环境中的,并且是为了新的目的而使用旧的模式……为了相当新近的目的而使用旧材料来建构一种新形式的被发明的传统。这样的材料在任何社会的历史中都有大量积累,而且有关象征实践和交流的一套复杂语言常常是现成可用的。[12]从这个意义上说,特殊津贴制度已经成为一种被发明的传统。所有传统都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社会认同度高,对于人才激励制度来说,这是相当重要的品质。

回到特殊津贴制度,我们所要做的改革有以下几点,首先,让特殊津贴制度回归荣誉功能。功能越明确与单一化,其效果越好,世界范围内的主要科技奖励系统都是如此操作的。其次,由于众多其他高端人才计划的实施与运行,特殊津贴制度的目标人群应该重新定位,而不能与其他计划的目标人群相混淆,否则会导致该计划的荣誉被稀释与覆盖,以及受众忠诚度与黏性的降低;第三,特殊津贴制度作为一种荣誉应该发给那些在生产第一线的科技工作者。他们可能无缘其他高端人才计划,这样人才政策就能树立起自己的品格与黏性,同时也关注到庞大科技共同体里那些长期被忽视的存在。第四,采取措施使特殊津贴制度的荣誉最大化,从而实现激励的最大化。纵观世界上成功的奖项无一不是如此。因此,通过规范化、可视化等措施,先把网站建好,使人们能够看到这些获奖的人,遗憾的是我们目前很难找到每一届入选者的相关信息,这就使激励功能严重缩水,不客气地说,这也是对国家荣誉资源的严重浪费。

在具体实施环节上,可以实行荣誉性奖励与激励性奖励并列的多轨路线,借鉴国外成熟的荣誉制度系统运行的经验使荣誉性奖励更加规范化。另外,在政策的制定层面上要坚持公平、协调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使荣誉资源的配置合理化,实现科技状态与绩效的双重提高。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悠悠爱才心 拳拳报国情[EB/OL].(2021-05-19) [2021-09-02].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rsxw/202105/t20210518_414803.html.

[2]鲁士海.知识分子待遇偏低问题的现状评估、根源剖析与对策选择[J].经济科学,1989,11(1)6-10.

[3][]R.K.默顿.科学社会学(下册)[M].鲁旭东,林聚任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396.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8-05-21)[2021-09-02].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805/W020180521567132619037.pdf.

[5]梁衡.享受岂能是头衔?《人民日报》,2014-12-8(4).

[6]庄电一.宁夏为高级专家发放优待证大受欢迎[N].《光明日报》,2009-08-30(7).

[7][]乔恩·埃尔斯特.心灵的炼金术:理性与情感[M].郭忠华、潘华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25.

[8][]塞德西尔·穆来纳森,埃尔德·沙菲尔.稀缺:我们是如何陷入贫穷与忙碌的[M].魏巍,龙志勇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55.

[9][10]李侠.科技政策:分配与规训的技术[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4,83,85.

[11][]彼得·伯格,托马斯·卢克曼著.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M].吴肃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145.

[12][]埃里克·霍布斯鲍姆.传统的发明[M].顾杭,庞冠群,.南京:译林出版社,2020,6-7.

 

 

作者简介:

王珂(1991-)女,河南郑州人,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学与科技政策。

李侠(1967-)男,辽宁辽阳人,博士、教授、博导,现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研究方向:科技政策、科学社会学与科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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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跋】这篇小文章成稿于上半年4月份,现发表在《科学管理研究》2021(4),中国的很多数据很难找到,越是有价值的数据越难以找到,很令人可惜。这篇文章修改数遍,值得纪念。最近6~7年,我们小组关于人才的文章写了很多,现在王珂加入,希望把这个主题继续推进,是为记。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2021-9-19于南方临屏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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