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飞
与谢平兄争鸣——基因变异创造了人
2016-6-3 09:07
阅读:4997
标签:智力, 基因, 大脑, 人类起源

           首先要申明:本人对谢平兄非常敬重,他的著作和在《科学网》的博文所展现出的思想、学识和文采都令我钦佩不已。不过,我也不会神化任何人,再有才学的人也有自己的学识边界,再有思想的人也有思维出错的时候。至于这次谢兄的观点有没有错,他欢迎大家一起讨论,那么我就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创造出人类的外部因素难以简单化

是劳动创造了人,还是文字创造了人?这种提问本身就有主观性。为什么这些因素是排他性的?为什么不可以是共同起作用的?

对于“劳动创造了人”的观点,谢兄说:“我有两点疑问。其一,很多在地面活动的四足动物(包括人类的近亲)都没能变成直立行走的模样,能使用工具的也并非只有人类;其二,能够劳动的也不仅仅是人类,而且劳动本身也是人类为自己的目的所定义的,又将它作为人类的起源有悖逻辑。”

因此,谢兄提出“文字创造了人”的观点,认为:“文字的发明是人类从动物界蜕变的拐点,因此是文字创造了人类而不是劳动!再延伸一点,经历了‘采集和狩猎→农业→商业→文字’的历程之后,我们的祖先才正式迈入了‘人类世’”。

但是,如果您同意上述这一历程,岂不是表明劳动在前、文字产生在后?即使你质疑劳动的的定义,可“采集和狩猎”、“农业”活动、“商业”活动都属于劳动的范畴,应该没有争议吧?

我这样说并不是支持“劳动创造了人”的命题,这是种过度简化的思路。劳动、有句法的语言、火的使用、文字的出现等等,应该都是让我们的祖先从能人进化成晚期智人的外部因素,他们的作用也许大小不一,但是,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可以认为,其中一个是决定性的而其他的不是。

二、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在于他们的生物结构

     正像谢兄所说的那样:“人是一种独特的动物。像任何其它一个物种一样,人种也是独一无二的。人与其近亲——猩猩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亦存在生物学上的本质隔阂,譬如,让猩猩接受人类的教育,猩猩也学不会人类的语言,反过来,即便将人扔到猩猩堆里去,人也学不会猩猩爬树的本领……但不要过分神话人的能力,如果取消人的文明教育,在猩猩面前,人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本质优势。”

     这里面包含了一个事实:正常的人是可以受文明教育的,但正常的猩猩不行。为什么?因为两者的内部生物结构不同,特别是大脑不同。举一个脑结构的例子:脊椎动物的大脑可划分为四块“叶”:额叶、顶叶、颞叶和枕叶。在人类大脑当中,比起其他的,额叶是最大的一部分。并且,从比例上来说,人类额叶在大脑中所占比例最大,而有些动物的脑几乎不存在额叶。这个结构和人类语言的形成、语言表达(布若卡氏区)、自主意识以及随意肌的控制有关。

     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人的前额叶对信息加工作用最突出,它提供了一个被称为“工作记忆”的脑区。工作记忆通常表现为对知觉(视、听)的持续性激活,以供当前的认知加工(思维活动)之用,是对当前任务有关信息的短暂的积极保存。工作记忆不仅保存时间有限,而且容量有限。以及记数字为例,一般人的工作记忆大约只能记住最多七个数字。这就是为什么你很容易用心算完成一两位数字的加法,但是位数越多的心算就越困难。

     这样你就可理解,包括猩猩在内的其他动物,由于额叶比例更小,相应的工作记忆就会更小。因此,它们从智力上就不具备接受文明教育所必需的生物学基础。而人脑独一无二的硕大前额叶使我们的工作记忆远远优于其它物种,因此我们能够作出更理性的决定,因此我们会产生超出物质需要的精神需求,因此我们能够创造语言、艺术、技术和科学,因此我们能活得有尊严。

三、人类大脑的基本结构是基因决定的

     从婴儿发育的过程来看,大脑的发育是从后向前逐渐成熟的,最先发育好的是枕叶,最后发育好的是额叶。这就是说,人类大脑结构是基因表达的结果,这是符合逻辑的判断。

     不过,大猩猩与人相比,95%至98%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排列与人一样(取决于你如何计算),那么,两者之间只有2%至5%的基因差异,何以会造成从大脑到躯体各个细微环节这么多的区别,至今尚未被完全理解。另外,是否额叶在大脑中的比例就是造成智力的决定因素,也存在着争议。

     但是,如果你要用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来表达“是什么创造了人”,那么,从猿到人的基因变异还是最靠谱的答案。

 

参考阅读:

 

1     谢平博客 —— 人类起源新论——文字创造了人!

2     陈志飞《心理定律论——人类本性的科学还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

3          Wikipedia —— HumanBrian; Frontal Lobe; Gorilla.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陈志飞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m.sciencenet.cn/blog-859583-982133.html?mobile=1

收藏

分享到:

下一篇
当前推荐数:18
推荐到博客首页
网友评论15 条评论
确定删除指定的回复吗?
确定删除本博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