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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不能这样评论文章!

已有 2210 次阅读 2017-3-5 14:59 |个人分类:时评|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评论, 写作方法

有学生发给我他同学的见解,原文如下:

继北京老虎咬死人后,宁波老虎也不甘落后,把人咬死了,事件被闹得沸沸扬扬,热度直超春晚。其实,这种事情的结果以前很常见:譬如,我们老家的玉米挂上“喷洒农药,请勿摘食”的警示牌,但如果有人偷食了中毒死亡,我们还是要赔钱。为什么呢,因为道德底线,也许这人是家里穷才偷,也许是留守儿童饿急了,也许一大堆原因,还会有人指责玉米压根就不要打农药,种玉米的人是杀人凶手,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不然天理何在。

我不就是种个玉米吗,碍着谁了,你要死死别处去啊,偷盗反而值得同情了。就像进入老虎领地是为了逃票,而逃票是因为穷,穷是因为家里还有老母和两个孩子等等。每个人都仗着自己的良知去评论,所以事情在所谓的“道德”催化下,愈演愈烈。

   这时候冒出来堆“社会精英”,这些个人都秉承着“存天理,致良知”,把你批的体无完肤,当然,只有人类才有这待遇,老虎呢,只能被击毙以平“民恨”。老虎家族不乐意了:我特么躺着也中枪,你要死死别处去,跑进我地盘还让我请你出去?老哥,我是猛兽啊!

   对啊,而我们是人类,我们自己都搞不明白,还想让动物去体谅,荒唐。也许有人会说动物园监控不周到,可反过来想,只要是神经稍微正常的人都不会去老虎领地。而且每天上万人次,光逃票,动物园还开的下去吗,有没有想过他们的损失。

    这件事,让我想到了以“道德”为主线的心学理论,其实,无论是明朱理学的“存天理”,还是王阳明“致良知,知行合一”,心学,我一向认为其本质上是改进版的诡辩论,容易以道德形式混淆视听,曲解事实,把道德多元化和复杂化。这也就是为什么心学无法成为哲学界的主流,历史早已有定论。

人性大于理性,人治大于理治,这恰恰是一种不道德,不承担责任的表现,再多的法制法规都会成为一纸空文。

事实上,老虎和动物园都没罪,有罪的是被咬死的那个人,因为他欠了老虎一条命和家庭的一份责任!

怀兰:

        我是老师,因为上面的文章反映了大学生写作的通病,所以多说两句。

在评价一篇文章之前,我们必须了解优秀文章的标准是什么?一篇好的文章至少符合两点:在形式上完美的表达作者观点;在内容上表现出作者的思想境界

从形式角度,人们抒发自己观点、情感的文字可以称为散文。散文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也必须要遵循一定的思维规律和准则。

1一个段落仅表达一个相对独立的意思,如果把表示不同想法的几个句子混在一起,读者就抓不到作者的意图,理解起来就很困难。

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往往强调段落中要有中心意思(中心句),其他句子要辅助中心,使段落的意思完整,这才符合人的思维规律。

2文章的段落要围绕自己的观点展开。段落的意思其实就是思维的一个小层次,这些思维层次的组织目的是为了表达作者观点。

例如:写一篇文章,第一段主要意思是:张三从小没有了父母,生活艰难;第二段主要意思是:张三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第三段主要意思是:张三作为将军,战无不胜。文章中心大意是:张三是个好人。

那么读了这篇文章,读者能看出张三是个好人吗?换句话说,作者的中心观点和段落层次之间有什么逻辑关联吗?

回到那位朋友的文字上来,我们看一下文章第一段,作者要表明什么意思呢?很难看懂,段落大意莫非是种玉米的应该被指责?

从句子的关联上,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一些作者的思维,但是这些思维在不断的跳跃,读者跟不上,就会觉得难以理解。

文章的中心大意我们找到了,在最后一段,就是:“老虎和动物园都没罪,有罪的是被咬死的那个人”,问题是作者的思维层次或者说段落是怎么围绕着观点展开的呢?我们很难把握到,也就是说中心观点和段落层次的逻辑关联上有些混乱。

这篇文章给我们的感觉就是,作者把自己的话一股脑的说了出来,至于观点之间逻辑关联强弱,思维次序上是否有先后,结构上是否合理,却没有好好考虑。

如果在形式上,文章都没有把想法表达完整,别人怎么可能会深入赞同作者的观点呢?

其次我们来说一下内容,也就是作者认识问题的层次。

同样的问题是:如何告诉别人一杯水是凉的还是温的?

我们的皮肤能够受到触觉,可以简单的区分出冷热。可是在16世纪温度计没有出现之前,人们会发现不同的人对同样的一杯水,感受的结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

我们把这种只依靠触觉的感受叫做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无法认清事物本质。对一杯水的冷热,大家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争吵不休。

如果只凭感性认识,再聪明的智者也无法说服别人,所以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与其用很大的声音去争吵水的冷热,不如想一想用什么方法去认识水!

伽利略根据热胀冷缩的原理发明了温度计,水的冷热于是有了的定量的刻度。我们把伽利略的做法叫做理性认识,有了理性认识,我们才有更深入研究水的可能,也可以更好的解决争论。

回到前面的文章上来,无论作者认为是谁的错,我们都把这个观点叫做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一种感性认识。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动机,有不同的想法,没有对与错的标准,仅仅是在抒发感情。

那么如何将认识层次上升,让理性彰显呢?给价值一个定量刻度是必要的。至于做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会体现出每一个具有求知欲的思想者,对人生、社会、历史本质的探索和追求。

网络中很多新闻的评论,基本上还处于感性的层次,这对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没有什么好处。

对方发来了回复,内容如下

我的文章显然上“榜”了,那我首先得感谢这位教授,也就是社会精英。在这里,只是想表达下我的观点,而非骂战。

   1.关于散文。何为散文,即形散而神不散,但很可惜,本文并非散文,只是基于案例而延伸的议论文,用优美散文的框架去套在上面,显然不合适。

   2.关于文章。整篇文章用通俗,幽默的语言向读者表明了观点:老虎咬死人怎么办,按法律办事,改承担责任的要承担,不要打道德牌;之所以批评心学为诡辩论,是起到撑上启下的,在遇到关于人性的难题时,要用唯物辩证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主要矛盾。

3.关于感性认知。什么是感性,通俗点,就是你第一眼看到的东西,经过情感糅合的产物。举个例子,刚出生时的小孩,可能没有记忆,但潜意识里会认为,一直照顾他的人就是父母,但可能会存在误差。而理性,就是等到他有了记忆,有了认识后,基于种种好的迹象,便理性的判断他们就是他的父母(有点绕,请结合自己成为经历)。故感性是生与俱来的判断意识,理性是感性实践后的产物,是标准。两者相互交融,不一定是针锋相对,不能抛开感性谈理性,因为这会失去了源头。我想这对白老师所谓的“看问题层次”应该是很好的回答。就像老师认为不会有人看懂我的文章,不同样也是感性认知吗!

4.美学大师朱光潜先生提到过,事物可以一分为二,但却不能断章取义,这样会影响整体的美!

而且建议这位老师先看下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后,再谈散文构架。

怀兰:

   批评的太重,引起了反弹,仔细想来,是自己的不妥,下次要注意了。

   1、关于散文,其实我也不是很懂,这一点对方批评的不错。

   2、通过对方对自己文章的分析,我也发现很有道理,不错。

   3、对方称呼我为白老师,可能记错了,也可能是觉得我青白不分,或只识白丁。这是春秋笔法,微言大义,言谈之间见真性情,不错。

   4、别人的建议和批评站的角度不见得就合理。坚持做自己,何顾他人置喙,其实不错。

曾想做为流星,短暂的生命散发零星光热,但若光热造成了火灾,却非本意。

另:梁实秋的散文不错,得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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