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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能一稿多投?
某研究生毕业时间临近,但文章还没有找落。按照学校的规定,毕业前至少要有一篇文章的录用通知才能申请答辩。于是他来找我咨询,想一稿多投,看哪家杂志先录用就将论文货于他家。我当时拒绝,理由是这是不符合规矩的,也是杂志征稿启示里明确规定不能做的。按照规矩,只能被一家拒收后,方能改投他家。
之后,又有类似情况的研究生向我表达了要一稿多投的同一想法,均被我当场拒绝。但过后细想,他们何错之有?
研究生的目标是按期毕业,然后找份好工作。发表论文纯粹是为了满足学校的要求。在这样的想法下,一稿多投,尽快满足学校的要求,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毕竟这样的“一稿多投”和最终的“一稿多发”还有不同。如果允许作者一稿多投(不是一稿多发!),然后,作者再选择最终在哪个杂志发表。这样的做法是否能改变某些杂志的傲慢态度,加快审稿周期呢?过去考大学也允许同时考多个大学,然后满心欢喜地拿着多个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只选其一的做法嘛。
当然,在现在文章多,杂志少的供求关系下,这种想法不可能实现的。一稿多投后,编辑辛辛苦苦给你审完稿件,将文章录用了,你却要撤稿。下次再投稿肯定直接枪毙了。^_^^_^
到底能否一稿多投(不是一稿多发)?
相关概念请参照:
“一稿多投”问题浅析(外一则)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6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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