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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这个职业,其实是充满矛盾的。 记的大学英语上有篇文章,描述了一个美国警察的“不幸遭遇”,被疑犯枪伤,后来还输了官司,一生不幸……(具体记不清了,哪位博友要记的这篇文章,可以传给我,我发上来)。
警察,是和平时期政府用来实现“专政”的主要工具,同时还承担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服务社会的职能。这两个职能,在很多时候是相互联系、相互关联的。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警察自己的饭碗、影响百姓、影响警民关系……
根据初中政治教材,资本主义社会的警察的主要职能是“专政”老百姓的工具,所以叫警察。社会主义社会的警察的主要职能是维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所以叫“公安”或“人民警察”。
每个警察,可能都有机会处于这种矛盾的境地……
其他的,就不太懂了,我想这方面的大虾们,肯定懂的更多,不妨一说……
最重要的是,警察应该维护法律的尊严,最最重要的是警察的领导应该敬畏法律……, 没有这些,法治真的还很遥远……
怎么才能有这些? 只有老百姓有了“尊严”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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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1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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