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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技术市场三十年—成就、问题及发展趋势(三)

已有 2977 次阅读 2010-9-26 10:43 |个人分类:技术转移|系统分类:论文交流|关键词:学者| 绩效考核, 技术转移, 北京技术市场, 官产学研合作, 专利技术转移实施率, 官产学研合作, 专利技术转移实施率

3 北京技术市场发展对策和建议
针对北京技术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以强化北京技术市场在全国的龙头地位。
3.1 健全和完善对技术市场政策法律体系
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政策法规体系,要从法律上明确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及其他组织技术转移的责任。为此,北京应争取在地方立法上有所突破,通过立法明确规定:
①大学、研究机构及其研究人员负有技术转移的责任,并将技术转移工作列入机构和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应在职务聘任、晋级、奖励等方面有所体现。
②财政拨款资助的科研项目(除基础研究项目外)均应对其成果的转移做出明确要求,如转移的规模、转移的时限、产业化的程度等,同时,还应明确规定研发经费的一定比例要用于技术转移,并在项目结题验收时严格考核。
③明确各类技术转移机构的发展目标、市场地位、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功能定位,确定其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其与政府的相互关系,规范其市场竞争行为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对有关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长期贷款、风险投资、人才吸引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④明确技术转移收益分配比例。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各大学(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技术转移的净收入,发明人占30%以上,系(室)30%左右,大学(院、所)30%以下是较为合适的。大学(科研院所)也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授、研究员的积极性,推动技术转移良性发展。
⑤对待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技术的转移项目,政府在支持方式和力度上应该有所区分。尤其对待具有前瞻性、原创性、战略性、而企业又难以支持的技术以及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等,政府应该给予适时的引导和经费上的支持。
⑥企业在从外部获取技术的同时,要加强自身的技术能力和R&D能力,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明确要求企业应将产品销售收入的10%或总收入的5%用于R&D。
3.2 积极探索技术转移新的机制和模式
技术转移有着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不同的企业、组织和机构也有不同的技术转移模式和经验,这些经验可以借鉴,但模式却不能够完全复制。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国家技术市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鼓励技术转移各主体积极创新技术转移机制和模式。
①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相关计划,促使企业早期介入大学和研究院所的研究过程,提高技术转移的效率。企业的早期介入,对促进技术转移、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有重要意义。
②建立技术信息披露制度,疏通技术转移通道。一是促进技术平台的网络建设及信息流通渠道建设。二是建立权威的技术信息中心,主要的职能是经授权汇集各级政府或各部门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经整理后发布。各项目承担单位和课题组,有责任和义务在课题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向技术信息中心提供相关技术成果的信息。
③尽快建立与健全创业企业退出机制。没有真正有效的退出机制,等于是堵死了小企业的发展前途。
④建立人才的使用、流动新机制,突破大学、科研院所现有管理体制,尝试大学、科研院所技术转移“连泥带土”的转移模式,即大学、科研院所人员随着技术转移,到企业任职或做有组织的技术访问,让人才与技术项目流动起来;建立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的双向流动机制,通过人才的流动实现技术转移。
⑤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扩大溢出效应。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不应局限于在我国建立研发机构,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合作:一是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建立联盟,通过联合带动国内企业的技术创新;二是鼓励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承担跨国公司的研发任务,在研发的过程中不断向跨国公司学习。这样既可以通过合作向跨国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扩大溢出效应,也可以避免跨国公司和其在华研发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易造成的税收影响。
3.3 建立技术市场组织、协调机构
建立一个以科技和经济部门为主,金融、财政、税务、计划、教育等部门参加的技术市场组织、协调机构。其任务是起到计划、调节、咨询、服务、检查及监督的作用,即负责技术市场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协调与技术市场有关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技术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有利于技术转移的各项政策,使技术转移有一个顺畅的渠道,并在形式和内容上、在质和量上都能按照经济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去进行。
3.4 完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
技术市场服务体系的核心是科技中介机构,一旦科技中介机构真正发挥其作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也就会真正完备起来。因为,技术交易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技术研发、小试、中试、技术评估、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价格谈判、合同履行等方方面面,需要各种类型的中介机构间的协同配合。只有打造一个完整的服务链条,才能有效地促进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
3.5 加大技术市场人力资源培养和技能培训力度
完善和提升现有的技术经纪人培育体系,实施技术经纪人守信工程。组织相关协会、技术转移组织、大学和企业联合培养技术经纪人,保证技术转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使技术经纪人真正成为适应技术经纪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人才。
实施技术转移人才培训认证和注册机制。组织专家、学者,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在一定区域内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考核。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进行年审、注册登记。
继续支持专业性技术转移人才的技能培训。在综合、医药、农业、先进制造等专业领域的专业性技术转移高端人才培训,大力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对此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培训费用补贴。
编写技术转移案例和教材。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特别是有成功技术转移经历的实际操作人员,参照国内外技术转移与技术创新理论与经验,探索性的编写技术转移案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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