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见到了医院迅速调入的医生,据说医院的文件中他现在是骨科副主任。还有消息,他来自南京一个区县的二级医院,来到三级甲等医院担任科室副主任,自然是很好的进步。晨会过后,我就处理人事科发给我的查岗通知,写了一份解释。后来,人事科通知我,下午2点,让我到五楼会议室谈事。
下午2点,我到会议室,等了一会,人来了,一个是医院人事科的赵副科长(主持工作的),一个是医院的法律顾问谭律师。会谈的内容是关于解决医院与我的矛盾问题,集中到两个方面:
一是继续履行五年的协议,但需要做些调整,主要包括:担任不担任科主任?已经已经给的50万安家费如何处理?工作如何安排?博士后结束后,如何安排等等?
二是要我离职,如何解决如下几个问题(1)已经给的50万安家费,如何处理?(2)人事关系、执业医师注册转移等?(3)对我补偿问题?(这是我提出来的)(4)已经开展的科研如何交接、了结等?
我听得出来,医院是决计让我走的,不走的余地似乎很少。而我的个人愿望,则是希望留下来:科主任不当就不当,给我一个工作平台,给我上个门诊、让我继续可以搞搞科研,我毕竟可以发挥一些作用,我依然相信:清华大学的博士后不是吹牛吹出来的,我的今天所有的能力也是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达到的。
但是,现实是如此残酷,或许真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此次是南京市第二医院自四月下旬,骨科风波起后,第一次安排与当事人(即我这个已被架起来的骨科主任)的谈话(判)。我还需要静观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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