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牛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gjszy 垦荒不止,求真务实

博文

关于我国技术市场释义、发展意见及建议(四)

已有 3057 次阅读 2011-8-26 16:20 |个人分类:技术转移|系统分类:论文交流|关键词:学者| 问题, 技术市场, 科技体制改革

关于我国技术市场的释义、发展意见及建议(四)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李明亮 林 耕

(2003年10月)

[本文发表在北京技术市场网站,2003年10月,重新登出略作修改]

 

接上篇

四、目前我国技术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建设跟不上技术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

1.对技术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上存在误区

技术市场是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它的内涵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把技术市场仅仅理解为从事技术交易的场所,或把它看作一种单纯的商业活动,更有甚者把技术市场看成仅仅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一种狭义的甚至是狭隘的简单化的认识。技术市场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市场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全面正确地认识技术市场,加大培育和扶植力度,把加快技术市场建设放在与其他要素市场同样的重要位置,是当前以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政府工作的重要使命。

2.技术市场的法制环境建设尚需优化,国家亟需制定有关技术市场方面的法律文件

我国技术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走过近20年的历程,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技术合同成交额逐年攀升,2002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达到884.17亿元,是1990年的十倍以上;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占全国研究开发经费(R&D)投入的比例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分别从1990年的60%0.42%,增长到2002年的76.15%0.86%。应该说是成绩辉煌。但就法制环境建设方面远远滞后于市场发展的需要。目前与技术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框架虽已初步建立,全国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基本形成,然而就国家来讲,缺乏针对规范技术市场主体、客体和交易行为以及保障和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专门法律、法规性文件,使得技术市场的法制环境建设在国家层面上缺位,导致全国各地的技术市场监管不统一、交易行为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限制技术市场发展问题的存在。从深化改革的要求和建立完善技术市场体系的需要角度出发,亟需制定国家层面上的有关技术市场方面的法律文件。

3.技术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缺乏明确定位,呈弱化趋势

我国技术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而进行的,在管理上,依旧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胎印”:如地区封锁、条块分割、部门所有等。“九五期间”,国家虽然发布了《“九五”全国技术市场发展纲要》,但由于部门“分割”,政出多门,使诸多指标难以付诸实现;各类技术机构过多过滥,导致重复建设,分散投入,效益低下,资源浪费,人才流失。目前各级政府对金融市场、物资市场、劳动力资源等有形市场的建设规划上倾注了很大力量和资金投入,并把它作为提高区域或城市综合功能和市场经济环境的重点予以营造。但对技术市场在促进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和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后发优势重视不够,对技术市场的市场建设规划很弱、投入不足,制约了技术市场和技术中介的发展。此外,技术市场监管呈现弱化趋势,在国家层面上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名存实亡,各地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多数被精简或者合并,人员减少,并且多为兼职,致使技术市场监管不到位,不规范的交易行为也普遍存在,如:技术市场中的假冒伪劣,技术交易中的侵权行为和欺诈活动,技术合同登记统计中的浮夸骗税,技术价值评估中的弄虚作假等时有发生。我国技术市场监管亟待明其位、正其身、强其力、履其职。

4.技术市场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并有收缩的趋势

政策带有很强的导向性,过去10多年国家对技术交易的税收优惠和鼓励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速度,促进了技术市场的发展。众所周知,当今世界经济的竞争,无疑就是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速度的竞争,技术市场自然成为了竞争的重点领域,自然也应该成为优惠政策重点倾斜的目标。但是,近年来技术市场优惠政策落实不能到位,并有收缩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有收缩的趋势。即:① 用以奖励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人员的奖酬金不允许列入成本,要求在税后列支,对于卖方主体为法人的组织,此项奖励实质上已经没有意义。②为技术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个人所获得的奖酬金被视为薪金所得,与工资合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来讲已经没有鼓励作用。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允许的作为载体与技术共同转让的12套设备,国税部门一般都被认为是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以一对一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为主的技术开发,通常都被视为软件销售,征收增值税。

落实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实行先征后抵的办法进行减免,使当事人应当享受的优惠政策延迟或不能享受到。

实行改制的国家部委的科研院所,到2004年改制过程中仍享受科研院所在“四技”活动中的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以后即按一般企业对待,而这些研究院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仍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需要在税收上继续给予扶持。

优惠政策的收缩不利于调动科技开发机构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国技术市场的迅速发展。

5.技术产权交易受国家政策制约严重,尚处迟滞状态

近年来,随着技术入股,高新技术企业产权激励以及风险投资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问题的出现,技术产权交易应运而生。自1999年底以来上海、陕西、深圳、四川、成都、山东等省市相继成立了技术产权交易所,北京于200331日成立了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技术与资本结合为核心,对进入市场交易的技术项目进行专业化的价格评估、包装,以挂牌的形式向投资商推荐,为技术及产权交易双方提供洽谈场所、信息咨询和融通服务等。由于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对进场交易项目的企业要求“门槛”较低,吸引了很多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含量较高,具有发展前景且急需引入资金鼓翼待飞的中小科技企业进入这个市场。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迫切希望通过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这个平台和窗口,找到急需的资金和合作伙伴。由于抓住了资本市场与技术市场结合的交汇点,抓住了技术项目转化及技术产权转移的关键需求,为风险投资提供了一个退出机制,因此,技术产权交易从一产生就显示出很强的生命力。但是,技术产权交易是个新生事物,在国家大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其交易规则、运行模式、政策保障等方面仍带有很强的探索性。受政策方面的限制,柜台交易迟迟不能开放,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风险投资的进出通道闭锁,使得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通过技术产权融资的渠道难以畅通,技术产权交易这样一个具有广阔前景新生事物由于受国家政策制约,不得不处于迟滞状态。

(二)技术市场本身的发展尚需健全和完善

1.市场化发展进程缓慢

由于我国技术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而进行的,计划经济的成分还占有相当的比重,计划经济的意识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完全转变,政府部门还把握着大量的各类资源。因此说,我国的技术市场还不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技术市场。在2001年北京对技术合同跟踪调查中发现,北京输出到上海、山东等地的技术项目中,成交额大于500万元的,几乎都是各级政府的计划项目或是政府机构购买。所有这些因素都将或正在对我国技术市场的市场化发展进程产生消极的影响(计划经济不退位,市场经济就不能到位)。

2.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功能和结构亟需加强与调整

科技中介机构是促进技术成果直接参与市场交换,并加速转化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滞后于技术市场的发展要求,并且职能交叉、结构不合理,一些科技中介机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管理体制、运作机制不明确。相当一部分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缺乏竞争力。只能提供牵线搭桥、沟通信息、简单咨询等一般水平的服务,建立在市场调研基础上的、深入的、全面的理性化科技中介服务还不多。科技中介机构的组成也不符合市场化发展的要求。据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调查,在技术中介机构构成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占有比例较大,影响市场化发展进程。在调查的86家技术中介机构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有挂靠单位的社团组织就有53家,占61%。这些机构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有上下贯通的业务渠道,在市场中占有较大优势,直接导致中介行业内竞争的不平等,并且由于国有企事业性质的技术中介机构大部分属于政府部门的附庸,不是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而是依靠政府的支持,其开拓市场、积极进取的精神远不如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公司。技术中介机构中,高水平、专业化、复合型技术经纪人才严重不足。在调查的86家技术中介机构中,共有从业人员226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744人,有技术经纪资格的274人。由此看出,技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中,具有经过培训、取得技术经纪人专业资格的人员只占1/8,懂专业、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更少。所有这些问题在其他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仅阻碍着科技中介业市场化发展进程,也缺乏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3.技术市场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亟待加强

主要表现为农村和西部地区技术市场发育水平低。2002年进入技术市场的农业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仅占总成交额的8.45%,西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只占全国的12.56%,农村和西部地区技术市场发展缓慢,限制了先进实用技术通过市场机制向当地转移扩散的进程,成为制约农民增收和当地科技、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4.技术市场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深层次分析不够,对政府决策的支撑略显乏力

目前,我国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虽然比较健全,但是体系指标主要是围绕着R&D活动开展的,统计内容、以及指标的设计着重反映的是科技投入、科技项目的内容,而反映技术市场的指标体系尚不健全,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方面,对技术交易签约、履行情况的调查统计指标设计,还不够完整科学。科技统计数据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数据、技术交易情况的数据,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经济效益的数据,应该成为社会发展宏观决策与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需求的不断增长,对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充分性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建立健全技术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并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相结合,进行归纳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未完待续)



https://m.sciencenet.cn/blog-473911-479879.html

上一篇:大学涉外联合研发机构管理模式及发展趋势的思考
下一篇:关于我国技术市场释义、发展意见及建议(五)

1 谢鑫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1 22:1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