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科学家队伍在中国社会中之壮大是王老师的博文。虽然被加了“精”,但是否能被人读懂镜某很是怀疑。
所谓“民间科学家队伍”,是说与“官家”的不一样的一个团体。这在“职业”的大旗下,本不是个问题。因为职业道德的约束是不论“外力”如何,职业人都以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判断事物的标准,不能因为专业之外的其他原因,影响事物的判断。这种“职业性”的人群里,有神学、有史官,有医生,有法官。到了近代,有了一群叫“科学家”的人。
问题是国人的这类专业人士都喜欢被“御用”,都以被“御用”、能被“御用”为荣。这是个中国特色。欧人只有王而没有皇帝,被“御用”也不是只此一家,因此职业生态与国人的有所不同。王老师有一篇文章说《饶毅:又一只扑火飞蛾》,说得入木三分。没有引用“精卫填海”的典,而用“飞蛾扑火”的说法,应该说王老师还是有所考虑的。不知引用此典时王老师是否也思考过“趋光性”的问题。
镜某以为,科学家的队伍是“官”、是“民”的属性并不那么要紧。要紧的是能够成为遵守职业道德的、并且有专业能力的集团。可惜,和平时代的选择倾向是听话第一、本领第二。所谓红就是听话,所谓专就是专业能力。战争年代的话,选择的标准恐怕就要变了。
“科学家的队伍”的提法覆盖面还嫌窄。“学术队伍”的提法就可以覆盖更多的领域。
国人的学术队伍的能力显然不如“权术”的发达。“权术”的说法总给人一个不好的印象。其实大可不必。曹操可以翻案的话,“权术”的说法也可以翻案。镜某有些朋友,已经很飞黄腾达了。
为官的经验就是: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不要求部下能成事儿,只要求部下不添乱。从北大当局的立场看,从台湾的署名到院士的闹剧,这些日子里,饶老师够能添乱的。----------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