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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论文中的地图的审核程序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请给出具体法规的名称和文号,谢谢!
二、之前科研论文中的地图是如何审核的?
科研论文中的全国图多如牛毛,都是怎么通过审查的?
据我所知,很多单位有经过国家审核的国家境界线地图,其科研人员发表论文时使用该数据,则认为通过了审核。不知对否?请问各个大学用的都是哪个年份哪个版本的国标地图数据啊?是从测绘局买的还是免费送的?怎么申请?
三、其他发达国家对科研论文中地图的审核有没有类似规定?
四、“因为北京大学地理学家的图,可以作为谈判依据,不是随意引申。”
这个判断基于法规还是史实??为何“北京大学地理学家的图,可以作为谈判依据”?中科院、南大、清华的地图可以吗?只有地理学家的图才可以吗?什么样的人才叫“地理学家”?硕士生、博士生的图呢?讲师、助教的图呢?
是否可以明确告知来源以便大家借鉴?科学论文中偶尔几次用错地图引发边界谈判争议的事件似乎有所耳闻,但估计对方引用的论据是相关研究者就地图或边境做的专题研究结果,或者是历史材料中的地图而非现代地图吧?
这个史实我的确不清楚,请明示来源。如果以保密为由不说也罢。
五、在地图标识:“示意图”或者“本地图不作为定界依据”,是否可以免责?
以上问题比争论一本7年前的博士论文有意义的多。
为何不见地理学大牛或者国家测绘管理部门的指教呢?这些基础问题的解决,收益的可是全国地理学工作者啊。
个人纠纷都很积极,怎么到了公益事业就没人吱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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