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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界的“中国式过马路” 精选

已有 6120 次阅读 2012-10-27 21:38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中国式过马路

这些天,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关注很是热闹。最初多是指责行人素质低的,后来又说,是红绿灯转换的时间长度不合理,让行人等得不耐烦了,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现象。还有人说,这是中国人“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怪,所以问题是出在交通法规制度的执行上。还有……等等,等等。
也许以上的原因都是原因,所以解决这个问题也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这让我突然想起中国学术界种种歪风,在不少方面都跟这个“中国式过马路”十分相像。
所谓素质问题,我以为根本不是个问题,素质的高低其实是由制度来决定的。西方人在他们那里很遵守交通法规,几乎没有闯红灯的。但是他们来到中国以后,看到中国人过马路的这种状况,于是时间久了,也就“入乡随俗”了,也开始出现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乱闯红灯也不罕见了。反之,中国人到了西方,虽然开头几天对人家那儿的规矩不是很适应,但是时间长了,你看到当地人都很守规矩,你自己就也实在不好意思去破规矩了。如果说这就是素质,也能认可。至少没有厚着脸皮死乞白赖地坚持自己原来在国内的错误做法。
中国学术界的抄袭剽窃问题,跟这个中国人过马路闯红灯太相似了。人人都知道红灯亮时不能过,这是常识,但是由于他们自己硬要找一些理由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开脱,所以也就造成了所谓“窃不是偷”的怪论。做学问的人都知道不应该抄袭剽窃,但是他们也是硬要找出一些理由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开脱辩解,似乎这就成了某种合情合理的事了。尽管他们的底气很虚,但还是要硬撑着打肿脸充胖子。
比如,他们会说,现在压力太大,考核指标太多、太复杂、太难完成。如果不这样做,就完不成任务,不能达到合格的指标,所以,出如此下策,实属不得已。但是,我们的出发点还是好的,还是为本校、本系、本学科做了贡献的。狡辩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但终究它不能掩盖一个“错”字。
这显然不能说这样的学者有什么高素质。但是,这也是制度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么多年来,我们都是在道德层面上来批评这种抄袭剽窃行为。在文学界,出了这样的问题,还有个道歉和赔偿的常规做法。可是在学术界,就连这样的常规做法似乎都很少有。如果不打官司,对簿公堂,根本就不可能有人出来道歉,更不可能做出赔偿。奇怪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样的问题层出不穷,可是有关方面仍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措施,对这样的行为仍然是听之任之,其实就是纵容,这种纵容比那些原始的犯错给学界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因为这种纵容实际上是在鼓励所有的学者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在这个方面胡作非为,而不需要顾虑任何惩罚。
人们都在说,如果这类事情发生在国外,那么这个学者就会受到怎样的惩罚,他的职业生涯几乎就可以完全断送。说归说,咱们这儿还仍然稳如泰山,有关方面尽管也说要尽快解决,但就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行动。所以,说得久了,人也疲了,再有这样的事出现,也就见怪不怪了。这样下去,中国的学界肯定很快就病入膏肓了,再也无药可救了。
面对“中国式过马路”,有些地区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了。且不说效果究竟如何,但是这种表示至少是值得肯定的。本来,执法者就应该言出法随,如果这个起码的原则都做不到,那别的就什么都别说了。
中国学术界的“集体闯红灯过马路”现象要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还真不好说。假设,我们现在颁布了某些新的法规,对这类不法行为进行惩处。可是从谁那儿开始呢?谁会成为挨枪子的出头鸟呢?这个鸟都不太好选定。因为这类事发生的时间已经太了。最早干这事的,现在可能都有作古的了。你抓了后面的,放了前面的,那后面的肯定觉得不公平。抓了小了,放了大的,那小也肯定觉得不公平。可是要抓大的。真的就那么好抓吗?估计没有人认为这事很好办。这就是要解决“中国式过马路”所面临的最大难题。
面对这种困境,一般的处理办法是,先规定一个期限,让在此期限之前有这种行为的人自首,然后对自首者宽大处理。对这个期限之后的就采用新的法规来管控,没有自首而被发现的,以及有再犯和初犯的,那就都按新的法规严惩不贷。虽然这也有不太公平的方面,但毕竟总能让事情往下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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