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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买了一本最新版(第11版)的《新华字典》,主要目的是为了挑错,纠正其在动物观念上的缺失,想编写一个重要动物名词的动保版字典。
但是,几天翻下来,欣喜地发现,《新华字典》的动保意识有很大提高,必须表扬。
除了“猪”这个字还有“肉可吃”的说法之外,“牛”、“羊”、“鸡”、“鸭”、“鹅”等常被宰杀食肉的动物条目中,都没有“肉可吃”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
在网上一搜,原来从第十版开始,在相关动物保护的议题上,新华字典就已经开始有所改进了。
据说:
第十版《新华字典》进一步体现了规范性、科学性和时代性。在审查动物和植物条目时,注意了与国家有关的动物、植物保护政策相一致的问题,对于已经被国家定为保护动物和植物的,一般都将“……可食”等语句删掉,避免读者的误导。如“鲸”现为国家保护动物,原释文中有“肉可吃,脂肪可以做油”的语句,已在这次修订时删去。http://edu.people.com.cn/GB/15173528.html
在第十版中:
环保意识也渗入了字典的修订中,对于已经被国家定为保护动物和保护植物的,一般都将释文中“……可食”等语句删除,增加了“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等语句。http://data.icxo.com/htmlnews/2004/09/29/384848.htm
关于一些动物的条目,不再做用途等方面的介绍。比如:“狸:毛皮可制衣物”、“翅:(鱼翅)是珍贵的食品”等,这样的内容第11版均不再涉及。
http://www.wzljl.cn/szb/xjdsb/html/2011-07/08/content_197537.htm
第十一版:
“动物可吃的解释终于被删除了!”新版《新华字典》中变化多多,而其中数这点最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9级学生钱海飞兴奋,“动物可吃从字典中删除可以体现对动物权利的保护,避免误导读者,提高动物保护意识,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应有之义。”
此前旧版字典中存在“鱼翅”是珍贵食品、“虎骨”是一种药材的解释,引发了动物保护者的“抗议”,也让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曹先擢对旧版字典字义解释存在歧视动物问题提出了质疑。
圣雄甘地说:“一个国家的伟大可视其如何对待动物加以衡量”。如今,新版字典用微妙的修改表达了对动物的关怀,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视,也反映着中国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http://cd.qq.com/a/20110712/001873.htm
对一些动物 不再介绍“可吃”
关于一些动物的条目,不再做用途等方面的介绍。比如:
“鲢:肉可以吃”、“狸:毛皮可制衣物”、“鹌鹑:肉、卵可以吃”、“蛤:肉可吃”、“鲤:肉可吃”、“牛:肉和奶可吃。角、皮、骨可做器物”、“鲳:肉细腻鲜美”、“鳜:肉味鲜美”、“砗磲:可做装饰品”、“蚶:肉味鲜美”、“翅:(鱼翅)是珍贵的食品”、“兼:肉供食用”、“:(刀鱼)肉可吃”、“鲷(加吉鱼)肉味鲜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1d0a980100yvv8.html
在新版中上述的表述都已不见踪影,赞!
看来第11版新华字典的动物保护意识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起到了引领社会前进的作用,值得表扬。
当然,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等我一一向大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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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1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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