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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想听昨晚的讲座的,所以也没有在朋友圈分享高凡老师的讲座信息。但因为已经在图书馆转型与变革的微信群里,所以还是在第一时间听了讲座。
说实话,我原本对这些规程之类的东西是不感兴趣的,作为一个指导性章程,没有强制性作用是我不看好规程的主要原因。至于对弥补当前高校图书馆管理中的一些制度性缺陷能起到什么作用,实在是很渺茫。就如高凡老师提到,只有32.18%的高校图书馆填报了《教育部高校图书馆事实数据库》所需的2014年数据。那么不知道基于这32.18%的数据调查到底准确程度有多高?不注重数据的填报,也说明了图书馆本身对自身发展的重视程度。
印象最深的是关于馆长的修订,去掉了2002年规程中须由学校聘任或任命的说法,强调图书馆馆长应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并应保持适当的稳定性。如果图书馆馆长不由学校聘任或任命,没有行政级别,岂不是图书馆更没有话语权了?想想实在是行不通的。
关于专业馆员和辅助馆员的区分,如果没有职业资格认证的辅助,也看不出有多少实际意义。说到底,作为指导性规程,也只是一种建议性措施,需要与各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相结合才会起到激励人才的作用。
从中文电子资源各地区的重复购置率可以看出知网一家独大,这也纵容了CNKI连年涨价,多么希望高校图书馆抵制知网不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呀,如果童鞋们的毕业论文没有了知网都学会原创,怎么说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注重科学化、要求规范化、强调学术化,最后还是想说,规程落地图书馆,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呢?行政规范性文件,实际能产生多少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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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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