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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起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水平"可操作否?

已有 5136 次阅读 2008-12-22 12:36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公务员, 义务教育, 工资水平

    今天在搜狐的新闻上看到: 国务院近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看到这个新闻,我感到非常高兴,但内心也有些担忧。高兴的是中央终于重视义务教育了,终于认识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性了,终于找到义务教育质量下降的根源了。所以他们决定提高从事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并规定不低于公务员工资。这是个很有诱惑力的薪水啊!现在谁不知道公务员的待遇好,福利好,要不怎么能有70多万人争夺1万多个公务员职位。现在把义务教育学校的工资与公务员划等号,这个等号能否成立呢?另我担忧正是在于此。公务员的隐性收入很多,其基本工资估计没有多少,也是阳光的。我想知道的是,义务教育学校的工资是与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划等号还是与公务员的收入(工资加津贴、补助)划等号呢?如果与前者划等号,那它的吸引力不会增加多少;如果与后者划等号,估计其引力会瞬间提高,甚至会把高学历的人才吸引过去。还有个问题是,我国各个地区发展是不平衡的,甚至同个省份内部的各个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都非常大,这就自然使得各个地区的财政能力存在差异,接着就是对义务教育的支付能力就有差距。我认为,只要这个差距存在,就不能避免义务教育老师的地区间流动,就使得地区之间教育质量存在很大差别。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这个意见的目标是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这个目标估计比较容易实现,只要提高从教老师的薪资待遇就行了。但是,怎么吸引优秀人才去贫困地区从教,长期从教,才是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发达地区的老师的薪水已经不低,他们愿意跳槽到其他行业的也不见得很多。跳槽最多,最不愿意从教的是那些贫困地区的老师,当他们看到同村的打工青年都比自己挣得多时,会导致他们产生剥夺感,最终会使得他们加入打工一族。所以,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和东部贫困县,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老师的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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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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