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爱情?激情之爱能否持久?如果不能,那么什么可以取代它?
爱情比喜欢更复杂,因而也就更难进行测量和研究。人们渴望爱情,为它而生,因它而死。然而仅仅是在最近几年,爱情才成为社会心理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大多数投身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者都研究了最容易研究的方面——既陌生人之间短暂接触(brief encountere)时所作出的反应。那些影响起初我们对他人喜爱与否的变量——接近性、吸引力、相似性、他人是否喜欢自己以及其他一些回报性的特质——也会影响到我们长期、亲密的关系。约会双方会很快形成对对方的最初印象,这就为他们之间的长期交往提供了基本线索(Berg,1984;berg & Mcquinn,1986)。的确,如果北美人的爱情发生是随机的,而不考虑接近性与相似性等因素的话,那么就会有很多天主教徒(属于少数群体)与基督教徒结婚,就会有很多黑人与白人结婚,而大学生与大学生结婚的可能性,应和与高中辍学者结婚的可能性想当。
因此,第一印象是十分重要的。但是,长期的爱情并不仅仅是初时好感的延续和增加。于是,社会心理学家们转而开始研究持久、长期的亲密关系,而不再将研究兴趣只集中于初次相遇所体验到的吸引力。
对爱情进行研究,也同研究其他变量一样,第一步就是要决定如何界定和测量它。我们有很多方法,用以测量攻击、利他、偏见和喜好——但是怎样测量爱情呢?
勃朗宁夫人在她的诗中写道:“我是怎样地爱你?让我逐一细算。”社会科学家们列举了几种方式。心理学家罗伯特·斯滕伯格(STERNBERG,1988)认为爱情是个三角形,这个三角形的三边(不等长)分别是:激情、亲密和忠诚(图再上一篇日志里)。根据古代哲学和古代文学的有观点,社会学家约翰·艾伦·李(LEE,1988)、心理学家亨德里克等人(HENDRICK & HENDRICK,1933,2003)确认了爱情的三种基本形式——情欲之爱(EROS)(充满自我表露的浪漫激情的爱),游戏之爱(LUDUS)(视爱情为无需负责任的游戏)以及友谊之爱(STORGE)(如友谊般得感情)——他们就像三原色一样,组成不同种类的次级爱情形式(SECONDARY LOVE STYLES)。有的爱情,如情欲之爱和友谊之爱相结合,能够预测较高的关系满意度;而另一种爱情,如游戏之爱,则能够预测较低的关系满意度。
有些元素是所有的爱情关系都共有的,如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以爱人的陪伴为乐等等。有些元素则具有特定性。如果我们经历的是激情之爱,那么我们就会通过身体来表现这种爱,我们期望这种关系具有排他性,我们还对自己的伴侣非常着迷。外人可以通过我们的眼睛看出这一切。鲁宾(ZICK RUBIN)的研究支持了这一点。他对几百对密歇根大学的情侣施测了一份爱情量表。随后,他又通过设置在实验室等候室的单向玻璃,观察并记录了热恋(STRONG-LOVE)和非热恋(WEAK-LOVE)的情侣的目光接触时间。结果并不出人意料:热恋的情侣会长时间的注视对方的眼睛。吉安·冈萨格等(GONZAGA % OTHERS,2001)对情侣们进行的观察也表明,当情侣们交谈时,热恋的情侣还会互相点头致意、自然地微笑或是轻情意在对方身上。
激情之爱(PASSIONATE LOVE)是深情的、极富激情的爱。哈特菲尔德(HATFIELD,1988)把激情之爱界定为“强烈渴望和对方在一起的一种状态”。对满怀激情之爱的一方而言,如果对方对自己的热情做出了回应,那么他就会感到满足而快乐;如果对方对自己的热情没有作出回应,他就会觉得空虚而绝望。就像其它激动的情绪一样,激情之爱也包含着情绪的急转突变,忽而兴高采烈,忽而愁容满面;忽而心花怒放,忽而伤心绝望。佛洛依德曾说过,“再没有比恋爱时更容易受伤的了。”激情之爱使人专注于自己的爱人——正如罗伯特·格雷夫斯所说的,“倾听敲门声的响起;期待对方做出表白。”
当你不但是在爱恋着某人,而且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时,那种感受就是激情之爱。迈耶斯和伯奇德(MEYER & BERSCHEID,1997)说过,我们能够理解那些说“我爱你,但我们并不依恋”的人要表达什么,他们实际上是在说:“我喜欢你,我关心你,我觉得你很棒,但是我觉得你对我来说不具有性吸引力。”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自己感受到的是友谊之爱,而不是激情之爱。
关于激情之爱的一个理论
为了解释激情之爱,哈特菲尔德指出,任何一种既定的生理唤醒状态最终都可以被归结为某种情绪,究竟被归结为哪一种情绪则取决于我们对这种唤醒状态如何进归因。每一种情绪都包含着身体和心理反应——既有生理唤醒,还有我们如何诠释这一生理唤醒。想象一下,你现在正心跳剧烈、双手发抖:你是在经历恐惧?焦虑?还是喜悦?从生理上讲,这些情绪很相似。当你处在愉快的环境中时,你就可能把这种生理唤醒体验为喜悦;而当你处于充满敌意的环境中时,你就可能把这种生理唤醒体验为愤怒;而假如你正处在浪漫的环境中,你就可能把这种生理唤醒体验为激情之爱。从这个角度来看,激情之爱就是由于我们在生理上被有吸引力的人所唤醒而知觉到的心理体验。
如果激情是一种被标识为“爱情”的能带来兴奋感的状态,那么任何一种可以增加兴奋感的东西都应该可以增强对爱情的感受。有些实验通过让大学生阅读色情小说或观看色情电影而提高他们的性唤起,结果发现这些男生此时对女性有更强烈的反应——比如,当他们描述自己女友时,在爱情量表上的得分更高(CARDUCCI & OTHERS,1978;DERMER & PSZCZYNSKI,1978;STEPHAN & OTHERS,1971)。沙克特和辛格(SCHACHTER & SINGER,1962)提出的情绪的二因素理论(TWO-FACTOR THEORY OF EMOTION)认为,当处于兴奋状态的男性对女性做出反应时,他们很容易就把自己的某些生理唤醒错误地归因于这位女性。
“肾上腺素于多种快感有关,过多的肾上腺素会使激情之爱愈加激情。(一种借助化学物质增进爱情的现象)。”——ELAINE HATFIELD AND RICHARD RAPSON(1987)
根据这一理论,倘若可以自由地把生理唤醒归因于某些浪漫的刺激,那么由任何来源所引发的生理唤醒都应该可以增强激情的感受。达顿和阿伦(DUTTON & ARTHURARON,1974)设计了一项精妙的实验来证实这一现象。他们让一位魅力十足的年轻女子,站在位于英属哥伦比亚卡普诺河(CAPILANO RIVER)上230英尺高、450英尺长的一坐狭窄而摇晃的吊桥上,请求过往的单个男性帮助她完成一份课堂问卷。当对方完成问卷后,这名女子会留下自己的姓名和电话,然后告诉他如果想了解更多该项目的信息就可以打电话找她。结果大部分的男性都收下了她的电话号码,而且又一半的男性确实打了电话。而与此相对,在低矮、坚固的桥上遇到这位女性的男性当中,以及在高吊桥上遇到男性调查者的男性当中,则很少有人打电话。这一研究结果再次证明,生理唤醒促进了罗曼蒂克式的反应。
观看恐怖电影、乘坐过山车,以及体育锻炼等也都有同样的效果,特别是对那些我们觉得有吸引力的人(FOSTER & OTHERS,1998;WHITE & KIGHT,1984)。这种效果也存在与已婚夫妇中。那些经常在一起做一些可以提升彼此兴奋度活动的夫妇,所报告的婚姻满意度最高。相对于完成一般的实验室任务,如果夫妻双方能共同完成一项提高激活水平的活动(比如两个人的绑腿赛跑等)的话,往往会对其关系的总体情况报告较高的满意度(ARON & OTH-ERS,2000)。肾上腺素使两个相爱的心贴的更近了。
影响爱情的因素:文化与性别
我们总是倾向于认为大多数人会和自己拥有相同的感受和想法。比如,我们会认为爱情是婚姻的前提。在大部分的文化背景中——在一项对166种文化的分析中占到89%——人们都抱有浪漫爱情的观念,这种观念通过男女之间的调情和私奔等行为反映出来(JANKOWIAK & FISCHER,1992)。但也有一些文化,特别是在那些实行包办婚姻的社会中,爱情出现在婚姻之后而非先于婚姻。此外,直到最近,北美地区的人们(特别是女性)在做婚姻选择时,依然会受到对方经济条件、家庭背景、社会地位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男女两性在热恋阶段的体验是否有所不同?关于男性和女性“坠入情网”和“结束爱情”等现象的研究得出了一些出人意料的结论。大部分人,包括以下这封信(写给一家报社的专栏作家)的作者都认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坠入情网:
亲爱的“大哥哥”博士:
您觉得一个19岁的小伙子在爱情中陷得很深会不会显得很“女人气”呢?就像整个世界都掉了个个儿。我想我真的是疯了,因为这样的事情已经多次发生,爱情似乎会突然击垮我……我父亲说这是女孩子们的恋爱方式,男孩不会这样——至少男孩不应该这样。我无法改变自己的恋爱方式,但是这的确很令我烦恼。—P.T.(DION & DION,1985)
很多重复研究所得的结果应该会让P.T.打消顾虑,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其实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坠入情网(DION & DION,1985;PEPLAU & GORDON,1985)。男性似乎更难从一段爱情中解脱出来,而且,相比于女性,男性很少会结束一段即将迈向婚姻的爱情关系。但是,热恋中女性则一般会有像她们伴侣一样多的情感投入,甚至会比对方投入的更多。她们更倾向于报告自己体验到了喜悦和“无忧的眩晕感”,就像“在云中飘浮”一样。同样,女性似乎比男性更加注重友谊中的亲密感,也会更多地关心她们的伴侣。男性则比女性更多地想到恋爱中的嬉戏以及性的方面(HENDRICK & HENDRICK,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