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向军的科学研究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冯向军 在本博客中专门从事以统计力学为核心的理论物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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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张学文   2022-7-25 16:14
希望把电子信箱给我--张学文 2022 07 25
[14]鲁晨光   2022-4-4 12:37
你好
[13]鲁晨光   2022-3-1 09:40
请问你是不是提出泛泛系的冯向军?当过潜科学主编?我是鲁晨光
[12]张学文   2020-2-16 18:37
希望给我个可以用的您的电子信箱。张学文,202 02 16
[11]张学文   2020-1-23 21:54
冯博士新春快乐!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24-1215388.html
[10]鲁晨光   2020-1-4 09:45
你好!很高兴看到你博客! 我微信号survivor99
[9]张学文   2019-6-24 15:25
没有必要与科学网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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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户名   2019-6-22 07:41
评论已经被科学网删除
[7]liudazhe   2019-5-26 12:07
冯教授,看看您的科学书画,感到心灵有种升华感,很愉快!同时也祝贺您创立这个平台。
我的回复(2019-5-26 18:32):多谢!
[6]张秀兰   2018-4-12 15:19
冯教授好啊!
我是杨思基,我现在不能登陆科学网,用了老婆的账号登的。
记得我05年还被WFCSGS聘为特约研究员呢,我当时提个口号是【存在就是信号交流】,但现在是【一切乃知】了。

拜读您那篇《关于决定性事件的概率论》导论,觉得很精彩、精辟。
也有几个值得商榷讨论的问题:
1、你【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事都逃不出因果关系,而因果关系是决定性的或确定性的。】
要说此论是凭什么给出的?那当然是已经有了无数的见证、证明给于了证实,但如此说来【因果律】还是在【证】字上确立的,是【证】的从属范畴或次级命题。
另外,如果世间事物没有【证】穷尽,则【因果律】也就暂时没有充分的依据称之为【铁律】。
而且就目前来讲,因果律还有个无限前推因的困境,就是前因的无限延伸;如果有第一因,则因果律作废。
2、你【我们必须承认因果关系有时是很复杂的,暂时超出了人们的认识能力,因此在一定条件下不可知晓。但是绝不能因此而在观念上认为作为因果的事件是不确定的,甚至是完全不可知的。】
你这里的【知】也就是上面的【证】。
你这里的论述还预先解决了诸如【偶然性】、【随机性】的本质问题,也就是对于【无知者】、【不知者】、【少知者】才有不确定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全知就一切都是确定的。
如此说来,搞【概率论】也只是缺知不明的无奈之举,都知道了,就不需要搞概率学了。
3、你【不可知是你自己在一定条件下不可知晓而已,你完全不知不代表全体宇宙生灵都完全不能知。】
很经典。
但这里的【生灵】可能是指常言说的【生命体】,但石头也是感知体,而且也可能在知道着我们还不知道的情况。

我说话向来放肆,有不当之处谨请包涵。
[5]张学文   2017-9-28 10:04
祝贺冯向军创立这个平台!
羡慕
zxw,20170928
[4]张学文   2017-6-11 17:29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24-1060189.html
[3]张学文   2017-6-11 10:49
热烈祝贺冯向军回归科学网!
张学文20170611
[2]张学文   2012-1-22 15:52
冯向军,你好!
老朋友向你问好新春快乐!
张学文2012.1.22
[1]gwjian   2010-4-19 13:56
冯博士您好!邮件地址已收到,待这周日我就去邮局把拙著给您邮来。祝好。
苟文俭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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