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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裁决《韩日渔业协定》符合宪法

已有 3374 次阅读 2009-3-12 18:41 |个人分类:渔业新闻|系统分类:海外观察|关键词:学者| 宪法, 韩国, 法院, 韩日渔业协定

韩国宪法法院26日作出裁决,裁定韩国和日本1998年签订的《韩日渔业协定》符合宪法,该协定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韩国对位于“中间海域”内的独岛(日称竹岛)所拥有的领土主权。

据报道,裁决认为《韩日渔业协定》是关于两国间的渔业问题,而且涉及的是领海以外海域,所以该协定与独岛的主权或领海问题无关。

独岛(日称竹岛)位于朝鲜半岛东部海域,面积0.18平方公里。韩国和日本都宣布对该岛拥有主权,目前该岛由韩国控制。

1998年,韩日签订了新的《韩日渔业协定》,为避开专属经济区争议,双方同意设立“中间海域”。韩国部分人士和团体认为,此协定将独岛置于“中间海域”,为日本宣示对独岛的主权提供了借口,要求政府废除该协定。(摘自国际在线 20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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