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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動物不是“人”?

已有 3591 次阅读 2009-4-14 16:06 |个人分类:敬畏自然|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动物保护, 敬畏自然, 权利, 动物福利, 动物权利

誰說動物不是
 
蔣勁松
 
動物也有權利?也要合乎倫理地對待?動物又不是人,這難道不是荒唐透頂嗎?在敬畏自然論戰中,許多人甚至知名學者都有這樣的疑惑。
 
而實際上,且不說環境倫理學的新發展早已肯定了人之外的其他動物同樣具有權利,就連動物不是這樣的說法,也不再是不可質疑的同義反復。
 
現居於維也納一個動物避難所名叫亞斯的26歲黑猩猩,和許多維也納市民一樣,愛吃油酥餡餅,喜歡畫畫,不時看看電視。但亞斯的生活現在面臨危機,因為它所在的動物避難所已宣佈破產,隨時可能關門。最近,奧地利一些動物保護主義者正忙於一場特別法律官司,希望為他爭取做人的權利,從而享受接受捐助和監護等權益。無獨有偶,西班牙議會正在考慮通過一個法案,給予大猩猩以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保護
 
動物保護人士說,亞斯活潑,而且能思考,像一個不會說話的人,應該比磚塊、蘋果或者土豆享受更多的權利。而且他們強調,為亞斯爭取的是生命權、不被虐待的權利以及在某些條件下的自由等。我們當然不會為它爭取投票權。
 
達爾文的進化論已經在科學上證明了,動物與人類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繫,現代基因技術更是證明了黑猩猩DNA99.4%和人類一樣。將動物與人類截然分開,拒不承認動物的權利,無論在科學上,還是在倫理上都是說不通的。
 
       更進一步,在法律和倫理的意義上,是不是,並非一個簡單的事實,而是社會協商認定的結果。在古代,不論中外,都曾有過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奴隸、女人、異鄉人、有色人種等等,在法律和倫理上不具備的資格,不能享受人的待遇。而另一方面,今天像公司、船舶等等在法律上,都會像人一樣擁有其權利。
 
       顯然,這裏指的不是某種生物學實體,而是一種權利的符號,代表了一種倫理關係。當我們用人道來描述一種慈善的行為和思想時,固然超越了狹隘的階級、民族、種族等人類內部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界限,體現了一種倫理上的偉大進步;卻仍然受制於一種歧視非人動物的偏見。因為這樣一來,好像就是在說,殘忍地對待人類固然是錯誤的,因為不夠人道,沒有把人當作對待當然是錯誤的;而殘忍地對待動物就沒有什麼倫理上的過錯,因為說對待動物不夠人道,沒有把動物當作來對待,在字面上好像並沒有什麼錯。
 
我們今天講黑猩猩或大猩猩也能算是,當然不是否認人與其他靈長類動物在生物學意義上不可抹殺的差別,而是要求在倫理關係上打破沒有根據的物種歧視
 
某些動物也能算是,這看起來是概念使用上的混亂,恰恰說明了為弱勢者爭取權利,顛覆習以為常的制度性壓迫傳統,必須要從體現文化積澱的語言概念入手。如果意味著擁有不受迫害的權利,擁有合乎倫理地對待的權利,那有什麼理由說黑猩猩亞斯不是呢?從這一角度上看,為黑猩猩亞斯爭取人的權利的法律訴訟,就具有了一種深刻的革命性。它不是要冒犯人類的尊嚴,而是要努力擴大道德關懷的範圍,提升人類的道德境界,恰恰是在凸顯人類的尊嚴。

发表於《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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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秀海 ilu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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