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又称信息素质,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车可斯基(Paul G. Zurkowski)在1974年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提出,其中将信息素养定义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资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但这一时期对信息素养的定义多在强调信息获取的技巧、信息定位与信息利用等。
美国大学和研究型图书馆协会(Association of College and Research Libraries,简称ACRL)董事会于2000年1月18日通过《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Information Literacy Competency Standards for Higher Education),在1999年10月和2004年2月分别得到美国高等教育协会和独立学院理事会认可。该标准包括共有5个标准、22个表现指标、87项成果指标。其中标准和表现指标如下:
标准一有信息素养的学生有能力决定所需信息的性质和范围。
表现指标:
①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定义和描述信息需求。
②有信息素养的学生可以找到多种类型和格式的信息来源。
③有信息素养的学生权衡获取信息的成本和收益。
④有信息素养的学生重新评估所需信息的性质和范围。
标准二有信息素养的学生可以有效地获得需要的信息。
表现指标:
①有信息素养的学生选择最适合的研究方法或信息检索系统来查找需要的信息。
②有信息素养的学生构思和实现有效的搜索策略。
③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运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从网上或亲自获取信息。
④有信息素养的学生改进现有的搜索策略。
⑤有信息素养的学生摘录,记录和管理信息和它的出处。
标准三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评估信息和它的出处,然后把挑选的信息融合到他(她)们的知识库和价值体系。
表现指标:
①有信息素养的学生从收集到的信息中总结要点。
②有信息素养的学生清晰表达并运用初步的标准来评估信息和它的出处。
③有信息素养的学生综合主要思想来构建新概念。
④有信息素养的学生,通过对比新旧知识来判断信息是否增值,或是否前后矛盾,是否独具特色。
⑤有信息素养的学生决定新的知识对个人的价值体系是否有影响,并采取措施消除分歧。
⑥有信息素养的学生通过与其他人、学科专家和\或行家的讨论来验证对信息的诠释和理解。
⑦有信息素养的学生决定是否应该修改现有的查询。
标准四不管个人还是作为一个团体的成员, 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有效的利用信息来实现特定的目的。
表现指标:
①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把新旧信息应用到策划和创造某种产品或功能中。
②有信息素养的学生修改产品或功能的开发步骤。
③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有效地与别人就产品或功能进行交流。
标准五有信息素养的学生熟悉许多与信息使用有关的经济、法律和社会问题,并能合理合法的获取信息。
表现指标:
①有信息素养的学生了解与信息和信息技术有关的伦理、法律和社会经济问题。
②有信息素养的学生遵守与获取和使用信息资源相关的法律、规定、机构性政策和礼节。
③有信息素养的学生在宣传产品或性能时声明引用信息的出处。
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信息素养框架
2000年,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协会(Council of Australian University Librarians,简称CAUL)在对美国《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澳大利亚信息素养标准》,共7项标准25项说明。2004年经修订形成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信息素养框架》(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Information Literacy Framework),框架分为6个大类,19个指标和67项说明。其中6个大类包括:
①能确定信息需求的性质和范围。
②能有效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
③能批评性地评估信息和信息查找过程。
④能有效管理收集到的或自己产生的信息。
⑤能结合以前的知识和新的理解来扩展、再组织或创造新的知识。
⑥能了解信息获取和利用的文化、道德、经济、法律和其他社会问题,并能遵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
3.英国信息素养标准
1999年英国国家和大学图书馆协会(Society of College, National and University Libraries,简称SCONUL)形成了《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技术》(Information Skills in Higher Education),其中指出了信息素养教育中应培养的7个基本能力以及信息素养的基本模式。
1999年6月9日,受美国纽约中华医学基金会(China Medical Board of New York,简称CMB)资助,国际医学教育组织(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Medical Education,简称IIME)在纽约成立,其主要工作是在定义“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 ”方面发挥领导作用。通过“最基本要求”,使得不管在任何国家培养的医生都达到在医学知识、技能、职业态度、行为和价值观等方面的最基本要求。2001年11月,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正式出台《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lobal Minimum Essential Requirements in Medical Education,简称GMER),为各国在医学教育标准方面的互认搭建了一个国际性平台。“最基本要求”包括7个宏观的教学结果和能力领域,其中与医学生信息素养评价相关的主要是在第6个领域——信息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