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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安家费变成丧葬费

已有 4495 次阅读 2009-10-11 16:35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安家费

 
安家费,顾名思义是给予工作之初最需要安家之时的补助金。原本是吸引人才尽快解决后顾之忧,安心工作的一件好事,但是现在时隔一年多,忸怩捏捏,还未见踪影,难免让众多出站一年以上的博士后们牢骚不断。见飘渺水云间   -   BEFS板   -   省安家费什么时候发啊(http://www.zju88.cn/agent/thread.do?id=BEFS-4ab33aa3-6ad9e2d250178b4c5c57300b55f87351&page=0&bd=BEFS&bp=0&m=0)最近传闻(特别注明是传闻)甚至要变成逐月发放,一年内发完,并扣税20%,不知道该政策是否属实?(换言之,原本2万,现在可能拿到手的是16000,还是分期拿到的,不知道安家费还能否起到预期的作用)。或者说浙江省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不需要用安家费来吸引人才了。那样倒也不难理解,人才济济,供需选择,很自然。但是之前的游戏规则一旦制定总得继续执行,除非事先声明,今后不再发放安家费,省得大家惦记。要是一旦遭遇不幸,安家费一再拖延变成丧葬费也难说。
  
附:
 
据省人事厅透露,修订后的《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已于近日颁布。《办法》规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可享受3万元的补助,工作期满出站后如果在浙江工作,每人将得到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万元。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优秀博士后表彰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江工作一次性安家补助;必要的工作经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评估、优秀博士后的评选、对各设站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召开会议、添置必要的工作设备及文件资料的印刷等费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补助3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补助3万元。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分两类,一类资助每人2万元,二类资助每人1万元。浙江省优秀博士后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1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期 满出站后凡在浙江工作的,每人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万元。博士后工作经费按照国家行政事业费开支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控制在专项经费的5%以内。(今日早报 记者 翁浩浩)(http://www.edu.cn/news_5858/20070425/t20070425_2301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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