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博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zbt92 资深水利水电能源工作者

博文

我国水电发展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已有 6524 次阅读 2017-12-12 07:37 |系统分类:博客资讯|关键词:学者| 政策, 水电, 弃水, 利好

/张博庭

   经过改革开放之后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的水电建设的水平,成就,已经举世瞩目。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水电的装机已达到33207万千瓦,年发电量11748亿度。这个总量已经超过全球的水电的1/4。在水电建设的技术方面,我国水电的进步更是突出。前不久我国刚刚开工的白鹤滩水电站,不仅是目前世界上在建的最大水电站,而且还刷新了多项水电科技的世界之最,例如,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单机容量百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然而,在我国水电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的同时,我们水电的发展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首先,随着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到来,西南地区水电弃水的问题日趋严重。其次,由于水电的弃水严重,一些水电企业经营困难,我国的水电开发已经明显减速。

   2016年我国水电弃水的严重程度已经接近损失掉了一个三峡。当时,我们业内眼看着严重的水电弃水十分焦急,但社会上的媒体却只提弃风、弃光,几乎没人关注更我国严重的可再生能源的损失---弃水问题。为此我会在组织专家调研的基础上,曾给国家有关部门上书反映问题,并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因此,在今年3月的两会期间。不仅比弃风、弃光更严重的弃水问题被首次被披露,而且,总理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煤电要去产能的要求。为此,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已经多次组织专门的调研,探讨解决弃水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于1024日,专门发布了《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下称:1830号文),针对西南地区弃水问题作出明确的要求和部署。一时间,解决西南水电消纳的问题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对于我国的水电界来说,1830号文的发布可以说是重大的利好。其中既有“加强规划统筹,力争‘十三五’后期不再新增弃水问题”等的宏观要求;也有“加快输电通道建设;加快龙头水库建设”等具体措施;同时还有“调整富余水电消纳的价格机制;研究完善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机制;制定鼓励水电消纳的节能绿色低碳政策”等重要的政策承诺。

   更令人惊喜的是,在1830号文发布仅仅半个月之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又发布了《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下称:1942号文),第一次把解决弃水问题放在了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的首位。要求全面地加快推进西南和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跨省跨区配置的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优先建设以输送可再生能源为主且受端地区具有消纳市场空间的输电通道。这些文件至少表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弃水问题开始受到应有的重视

   在2016年底之前,我们水电工作者最痛心的事情,莫过于我国严重的弃水损,没有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当时我们的新闻报道中经常只是强调说我国的弃风、弃光率有多么、多么高、损失有多么、多么大,但是,对于我们更严重的可再生能源损失--弃水,却不仅无人重视,无人报道,甚至无人知晓。然而,我们知道,由于技术水平和资源禀赋的原因,目前在全球发电领域内能够替代化石能源的可再生中,大约有70%是水电,我国的这一比例甚至高还更高。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出现了问题,对国家发展和能源的转型的影响也必然是最致命的。不仅如此,高度可调的水电的电能质量,与风、光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是无法相比的。虽然同是可再生能源,然而,一个是优质的调峰电源,一个则是需要有另外有调峰电源为其服务的间歇性能源。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国外的发达国家几乎都无一例外的采取了优先发展水电的能源策略。不过,我国的情况有些特殊,由于我国的水能资源丰富,开发难度大,所以,我国的水能开发利用相对较晚,至今也只开发利用了可开发量的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到90%多的水平。因此,我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就出现了水电与非水可再生能源需要同步发展的特殊情况。

   目前,国际社会所关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主要是非水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因为很多发达国家的水电可再生能源,早已经开发殆尽。而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不仅是水电与非水可再生能源同步发展,而且,根据电源的特性水电还应该是更重要、更优先开发的可再生能源。这次国家专门发布的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和随后发布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中,把解决弃水问题放在弃风、弃光问题前面的排序,不仅说明国家高度重视和解决弃水问题的决心,也同时说明我们开始注意到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特殊国情,将更加科学、高效的推进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开发。例如,在文件中还还首次提出了“科学安排在建项目开发时序,保持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合理发展规模”等方面的要求。

二、水电的可再生能源重要地位有望获得政策支持和体现

   作为水电工作者,笔者感觉到,这两个文件带给水电的最大利好,莫过于“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有望得到政策支持和体现”。例如,在1830号文件中,已经有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消纳水电一并纳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考核体系”以及“受端省份超出规划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等方面的政策承诺。在1942号文中,更是有了“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及交易机制,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新发展模式。《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另行发布”的更明确表述。

   大家一定还记得,就在前不久,很多媒体都报道了不少国有企业大量“甩卖水电资产”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何种情况,虽然有当前严重的弃水,导致水电企业效益不好,经营困难的原因,但更离不开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配额中,没有包含水电的重要因素。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是在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的。法条中也已经明确阐明:水电之所以不属于可再生能源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水电的开发技术已经成熟,不需要国家的财政支持就能发展。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精神,一般人都会认为,可再生能源的配额制,与财政的补贴无关,所以,应该不会把水电排除在可再生能源配额的之外。为此前一段时间,很多国有企业不仅自己积极开发建设水电,也非常热衷于收购社会上的一些小水电。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有关部门颁布的可再生能源配额中,居然没有包括水电。因此,这就导致了前一段时间一些国企甩卖水电资产的风潮。

   笔者个人认为,不包括水电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是不合理、不完善的,非常不利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全面发展。这种不完善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不重视水电,甚至排斥水电,因而也是加剧了我国水电弃水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次国家出台的专门解决弃水问题的文件,似乎已经意识到这方面的政策缺陷,并且承诺将会研究解决。

三、文件提出的一些具体措施非常振奋人心

   在解决弃水问题的1830号文件和随后的1942号文件中,最令水电工作者振奋的莫过于“加快输电通道建设”以及“加快龙头水库建设”等一些具体措施了。众所周知,由于我国的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云南等西南地区,所以,外送通道不足是造成我国西南地区水电严重弃水的最直接原因。因此,在1830号文件中,提出了“尽快建成‘十三五’规划的滇西北至广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四川水电外送江西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输电工程,结合在建梯级建设投产时序,积极协调推进白鹤滩水电站和金沙江上游水电外送通道建设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新增四川送电能力2000万千瓦以上、新增云南送电能力1300万千瓦以上,确保水电送出通道需求。”的具体要求。

   同时在1942号文件中,又再次明确、具体的要求“积极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电力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2017年,‘三北’地区投产晋北至南京、酒泉至湖南、锡盟至泰州、扎鲁特-青州直流输电工程,西南地区投产川渝第三通道。2018年,‘三北’地区投产准东-皖南、上海庙至山东直流输电工程,西南地区投产滇西北-广东直流输电工程。‘十三五’后期加快推进四川水电第四回外送输电通道以及乌东德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和金沙江上游水电外送输电通道建设。”

   除此之外,造成严重弃水另一个客观原因,就是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整体还不够高,特别是一些龙头水电站的建设滞后,造成水电的丰、枯季节调节能力差,汛期水量大不得不弃水,而枯期的水量不足,又不能满足电力的需求。解决这些矛盾,必须要建设好具有丰枯调节能力的龙头水库、电站。这次国家发布的解决弃水问题的文件,也特别重视和提到了龙头水库电站建设问题。

   因此,在18301942文件中都分别提出“加快推进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建设,推动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尽早开工。”和“加快建设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在统筹考虑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涉及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生态环保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相关前期工作。”的具体要求。目前,两河口、双江口电站已经开始建设,预计2020年后就能陆续发挥出调节效益,不仅将大幅度的减少汛期弃水,而且还能增加各梯级水电站枯期的发电能力,极大地提高我国西南地区水电的电能质量。特别是文件中提到的龙盘水电站,其巨大的水资源的调节能力,几乎与我国最大的三峡水库相当。一旦建成之后,不仅将大幅度的减少汛期弃水,而且,而据有关部门测算,除了电站本身的发电量之外,其龙头水库通过调节水量所增加的下游各梯级电站的补偿发电能力,几乎就能接近建设一个新的三峡水电站。总之,龙盘水电站的建成和投产,将为我国西南地区水电零弃水的实现,提供最重要的技术保障。

四、好的政策需要得到落实才能发挥作用

   颁布解决弃水问题的文件,说明了政府的态度和决心,但是,文件毕竟还只是写在纸上的文字,文件中的各种要求、承诺能否得到落实,才是解决弃水问题的关键。从当前况看来,我们要贯彻和落实这些解决弃水问题的文件,也可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水电发展的最大问题,并不在于水电本身,而是在于我国电力行业的产能(尤其是煤电的产能)已经严重过剩。这个问题,虽然在解决弃水问题的1830号和解决三弃问题的1942号文件中都已经有所提及,但是解决煤电去产能的力度似乎还不够大。而能否开启我国电力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加大煤电去产能的力度,将会直接影响弃水问题的真正解决。

   例如,弃水文件中解决水电最关键的送电通道的建设中,明确要求的“开工四川水电外送江西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雅中直流”落地点江西,目前由于已经有大量的煤电机组即将投产,所以,仍然没有最后同意“雅中直流”的线路建设。对于江西来说,他们也确实存在着合法审批的煤电即将投产,与国家要求接受雅砻江的水电之间的尖锐市场矛盾。在国家没有更进一步的煤电去产能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的情况下,江西的犹豫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仅如此,“雅中直流”的电源点建设,恰恰就是这次解决弃水文件中要求加快龙头电站建设的两河口水电站。如果江西的煤电产能解决不掉,“雅中直流”建不起来,龙头水电站两河口的建设,就不仅不能加快,而且还必须要适当的减速。否则,必然会增加弃水。总之,雅砻江的水电开发与江西煤电建设的矛盾,只是我国水电发展遭遇到的市场困境的一个突出代表。实际上,几乎我国所有的水电弃水,都与电力产能的严重过剩紧密相关。相对来说雅砻江还算是比较好的,因为,毕竟国家能源局已经下决心要求江西省必须要按照以往的国家规划,接受雅砻江的水电。

   我们都知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在建电站白鹤滩已经正式开工建设,但是,建成后的电送给谁,到目前还没有确定下来。为什么确定不了?因为,目前的国家的政策并没有完全限制煤电的发展,很多地方政府还是愿意把有限的电力市场留给自己,发展自己的煤电,增加自己的GDP。所以,在1830号文件中,对于已经开始建设的白鹤滩的送电通道建设,只能要求“积极协调推进白鹤滩水电站和金沙江上游水电外送通道建设工作”。笔者认为这种协调推进的结果可能不会很乐观。因为,连目前已经协调好了的“雅中直流”都因为落地点的煤电产能去不掉而无法推进,那么规模和电量更大的白鹤滩电站的送电,如果没有更严格煤电去产能的政策配合怎么可能推进得顺利?

结语

   总之,尽管这次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出台的解决水电弃水问题的文件,已经非常具体、非常全面,非常令人振奋,但最终能否得到落实,还有待于各方的努力。因为,我国目前严重弃水问题(包括严重的弃风、弃光),已经不是水电(也包括风、光)行业本身所能解决的。我们只有顺应经济新常态的变化,尽快开启我国电力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才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关键。




https://m.sciencenet.cn/blog-295826-1089239.html

上一篇:水库大坝抗震工作任重道远
下一篇:煤电不能再这么无序发展下去了

5 檀成龙 赵建民 樊晓英 黄仁勇 蔡小宁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5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9 04:4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