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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坎昆气候大会前夜“话水电”

已有 3209 次阅读 2010-11-29 09:37 |个人分类:三峡|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联合国, 水电, 气候大会, 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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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举世瞩目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就要在坎昆召开了。此时此刻,回想起我们中国的水电发展的坎坷历程,我们水电工作者真是感慨万千。

 

2010年中国水电建设迎来了几件大事:中国水电一百年、水电装机突破2亿千瓦、三峡工程成功蓄水175、被叫停的金沙江水电站复工,雅鲁藏布江藏木水电站顺利截流等等。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水电在经过了两年多的沉寂之后,今年已经明显出现转机。

 

今年8月,我们刚刚在云南举行过百年水电和装机突破2亿千瓦的隆重庆典。百年来,我国水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现在,我国不仅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水力发电国。而且,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最高的碾压混凝土坝、最高的拱坝、最高的面板堆石坝、最长的引水隧洞、最大的地下厂房等等,多项水电的世界之最都建在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了水电装机容量比建国50年的总和将近翻了两番的超越。

 

同时,我们也还要看到,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我国水电的开发程度还不高。现在大家(包括水电专业人士)都喜欢以我国的装机容量2亿计算我们的水电开发程度是35%。不过,我们要特别注意,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水能资源,都不用装机容量表示,而只以发电量表示。所以,国际上我们所见到的水电开发程度,一定是指发电量。因此,当我们与其它国家比较时,水电开发程度必须以发电量算。

 

这样按发电量计算,到2009年底,我国水电的开发程度还不足25%。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的水电开发程度,只相当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一方面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上,我们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另一方面,我们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总之,对于我们中国的水电事业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同在。

 

前几天,中国能源报刊登了一篇采访著名的水电专家晏志勇的文章,我觉得文章总结得非常好。晏智勇提出,要促进我国水电科学发展,未来还有六个方面有待加强。其中第一条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交流,形成共识”。我觉得晏志勇把达成共识,放在移民问题的前面的排序非常准确。确实,这几年制约我们水电发展的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社会对水电的不同看法和争议。

 

晏志勇说“这两年,通过国家能源局的工作,与能源相关的政府部门都对大力开发水电形成了广泛共识。但是在能源界之外,很难全面了解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为什么要开发水电这个问题,外界还有疑问,这需要各方面协调工作,形成共识。”

 

具体怎么样才能形成共识呢?我觉得一方面,要加大水电科普的力度,力争让社会公众包括高层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科学的认知水电。同时,也应该看到,科普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短期的效果可能不会太明显。况且,目前我国的公众科学素养还非常低,21010年的普查结果平均只有3.27%。因此,我们有很多非能源行业的科技工作者,经常会受到自己的专业的局限,不能科学的认识水电,有的甚至抱有强烈的偏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可能在自己专业的领域内,不知不觉地做一些反水电的“科普”。因此,有时候我们的水电科普宣传,难免会让公众觉得是在“干什么的,就要吆喝什么”的为自己行业的利益说漂亮话。所以,要形成水电的共识,光靠搞科普宣传还远远不够。

 

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水电行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我们的事业是与整个世界的命运紧密地连在一起的。因为,当前人类发展最大难题就是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而我们水电恰恰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主要手段。所以,我们要促进开发水电的共识,一定要紧紧抓住“减排”这个大方向。而且,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现实中几乎都是社会对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视程度,决定着对水电的态度。

 

在世界的范围内,从上个世纪末期起由于极端环保反对水坝的误导宣传,水坝和大型水电的形象曾经被严重的妖魔化。1996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曾经正式做出过把大水电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之外的决定。这些不利的影响,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肃清。例如,国际碳交易,到现在很多还不承认大水电的可再生能源作用。而在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因为各国的领导人们,意识到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难题无法解决,才不得不重新承认大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并呼吁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开发水电。因为,到目前为止的现实是,水电还是全球减排的第一大主力。

 

我国的情况也不例外,在去年哥本哈根会议之前,由于我们国家的减排压力还不够大,所以,一些缺乏科学理念的反水电极端环保宣传在社会上广泛的传播,最后,以至于误导了整个社会。竟然出现了因为某些程序上的问题,叫停按照“十一五”规划开工建设的金沙江水电项目的极端事件。要知道叫停金沙江水电站给我国能源事业所造成的损失,足以抵消我国有史以来所有风能、太阳能开发所能获取的清洁能源。如果,我们注重减排温室气体的实际效果,就决不会一方面花费上千亿资金的大本钱艰难的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另一方面又要叫停那些更大量、更重要、更经济、更可靠的金沙江水电,以至于多燃烧了数千万吨的煤炭,加剧了我国能源结构的恶化。

 

应该说,在去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上,我们国家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所以,我们真的要务实的考虑减排温室气体问题了。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对减排温室气体的要求,还没有上升到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对于减排温室气体的要求,还没有能像我们目前的“节能减排”工作那样,以政策和法规的形式作为明确的环保指标。

 

前几年,正因为减排温室气体不是我国的环保指标,所以,我们环保部门的一些官员才会宁可支持上带有脱硫装置的大火电机组,而不愿意放行水电。甚至故意的拖延、压制水电项目。因为,大火电机组的燃煤效率比小机组高一点,能够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指标,脱硫又有利于完成“减排”的指标。所以这几年,在我们国家的水电受到环保制约的同时,火电却出现了快速的畸形发展,使得总体上我国的能源结构严重恶化,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这就是因为,我们国家以往所强调的节能减排,不包括减排温室气体,而是仅仅减排污染物。

 

假设我们国家有了减排温室气体的硬性环保指标和政策,恐怕环保官员们马上就会发现,我国真正能够最有效的实现减排的,就是大型水电。根据我国环保部门以往对“节能减排”政策的执行力度,我相信,一旦国家规定了减排温室气体的环保政策,他们可能会比任何部门都更加积极的支持大型水电的开发建设。因此,我觉得,我们水电工作者“推进社会形成共识”的最有效、最重要的方法,应该是积极推进我国在减排温室气体方面的环境立法工作。

 

现在,联合国的气候大会很快就要在坎昆开幕了。我们很难预料今年的会议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果。目前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必须要增加能源的供应量,然而,国际社会却一致要求减少排放。这是一个极大的矛盾。而我们目前在水电的开发利用程度上,还与发达国家还有三分之二的差距。只要我们能达到发达国家现在的平均水平,我国水电每年至少还可以再减少近7亿吨原煤的燃烧。我国水电如此巨大、重要的环保效益,却因为以前国内外一些伪环保组织编造的水电破坏生态环境和我国水资源开发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等等一些谎言,而被忽视、被搁置。

 

前几天(25日)《第一财经日报》还刊发了一篇骗人的长文《中国西部地区人与自然争水:一场双输的战争》。这篇文章再次公开的散布伪环保人士造谣污蔑水电开发的陈词滥调。说什么“‘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干支流‘齐头并进’,正在进行着的西南水电开发的大跃进,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不亚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对森林的毁灭性砍伐”。

 

这其实就是当年叫停金沙江水电时候的理由,现在金沙江的复工,就已经说明这都是些污蔑之词。就比如说“干支流齐头并进”吧。因为,我们国家的电力政策就是“水火并重,大中小并举”,而大电站只能在干流上,小电站只能在支流上,所以,我们执行国家电力政策的结果,必然就是“干支流齐头并进”。而伪环保记者们居然能通过反复的宣传炒作,让社会都误认为国有企业执行国家电力政策,竟是一种大逆不道的“犯罪”。

 

现在,在坎昆会议即将召开的时候,这些曾经欺骗和误导了全社会,耽误了我国水电开发的谣言,居然又被某些伪环保拿出来炒作了。可见,伪环保势力的社会危害之严重。现在,我们可以确切的说:那些曾经变着法的造谣污蔑水电的NGO和所谓的环保主义者们,如果不是用环保当成哗众取宠的招牌甚至是牟取政治目的野心家,就一定是一些四、六不分的糊涂虫。真正要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是我们水电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工作者,以及其有着历史使命感的科技工作者。

 

通过前一阶段叫停金沙江水电的教训,国内伪环保的炒作,目前已经没有什么市场了。很多原来受到伪环保宣传误导的公众甚至政府官员,已经逐渐认清了这些谎言的欺骗性。国家最近出台的《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已经明确地把原来“十一五”的有序开发水电的叙述,改为积极发展水电了。为什么要改变这一表述呢?我看这就是要避免被伪环保所利用。

 

实践证明“十一五”中所强调的“有序开发”,非常容易被伪环保污蔑水电开发过度的欺骗宣传所利用。本来执行好“十一五”规划,应该是最重要的有序。但是,由于伪环保污蔑水电开发是无序的,“十一五”规划中要求开工建设的7千多万千瓦的水电项目,目前只开工了三分之一。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重点强调有序开发的“十一五”规划,反倒违背了最应该有的序。这里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伪环保宣传的欺骗性,世界上有没有三分之二的任务没能完成的“大跃进”?总之,这个“十一五”规划事与愿违的现实,足以说明“有序开发”这个说法,不够科学、不够严谨,容易被伪环保所利用,所以,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中,必须要改变它。

 

然而,由于我们的水电开发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即便从现在开始我们就积极开发水电,也还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全面地发挥出我国水电的作用。因此,我们希望国际社会规定我们承担减排义务的时间,能尽可能的晚一点。而我们则应该尽可能的抓紧时间,增加水电、核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以满足我们社会未来发展的能源需求。

 

不过,中国也要承担减排义务是迟早的事情。因此,中国需要制定和实施减排温室气体的法律政策,也是必然的趋势。从有利于国家发展的角度上看,我们希望国际社会给我们规定减排义务的时间,来得越晚越好,而我们国家自觉实施减排温室气体的政策法规,却应该来得越早越好。这样我们才有更大的余地兼顾好国家发展和履行一个负责大国的国际义务。

 

所以,我们水电工作者一定要借坎昆会议的东风,努力做减排的促进派。积极推进我国减排温室气体的立法,因为,只有在全社会高度重视减排的共识下,我们才能达成必须积极大力发展我国水电的共识。用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地球,当然也是保护好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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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培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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