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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浪博客上的答问,真累啊。

已有 3562 次阅读 2010-10-12 11:58 |个人分类:陈年档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讨论, 方舟子, 新浪, 盲从, 肖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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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ilxdn2010-10-10 12:35:14 [删除] [举报]

    我想就您的《一篇缺乏职业精神的报道》说几句。
    您说“但是作为记者,必须努力超越自己的立场,至少要符合职业规范。媒体是社会公器,公器不可私用,是媒体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
    但 是,学术同样是公器,学者同样有职业道德,不可借着公器报私仇。可您在谈论方舟子时,并没有超越自己的立场,而是完全的一边倒,以您在北师大和广大读者的 影响力,是不是也会误导很多人呢?您说方舟子“私设公堂”,可您这算不算“私设公堂”审判柴记者呢?您是否借着“社会责任感”的名义报私仇呢?
    作为记者 ,有义务为消息源保密,您怎么能要求他公布消息源呢?
    再说了,您有没有 问过柴记者呢?您又怎么知道他没有采访某人某某人呢?

    博主回复:2010-10-10 14:27:53[删除]

    第一,我承认我的立场。这是我从不避讳的的。我总会说,“我认为”。也不认为我“认为”的就是最对的,唯一正确的。不像某位斗士,动辄“我们认为”。
    第二,我这不是媒体,我这是个人博客。
    第三,我写的是批评文章,读者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批评,我几乎不主动删帖。我删改的跟贴,都有说明。
    第四,我没有使用弱智、白痴、妓者这类词汇,我文章中用得最重的是刀笔吏,为虎作伥。没有具体地指向柴记者这个人,而是指向某一类的行为。
    记者应该为信息源保密,我并没有批评这一点。我批评的是,他的某些信息源有问题,他应该做到的某些采访没有做。还是不要抽象地讨论,请给出例子。
    哪一段话,哪一个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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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ilxdn2010-10-10 12:44:09 [删除] [举报]

    您说“新语丝网站上有大量攻击别人的文章,为什么北大科学传播中心不能有批评方舟子的文章?”
    既然您也攻击方舟子,那怎么又批评方舟子攻击别人呢?那不就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啦。

    博主回复:2010-10-10 14:36:59[删除]

    阶位不同。
    方舟子“打”别人的假,这算一阶。
    我批评方舟子这种“打假”方式,是二阶。

    你在一阶上支持方舟子对某一个人的打,说打这个人打得对,这是一阶。
    你认为方舟子的这种方式很好,这是二阶。

    在我的博客上有两类文章:
    1,一阶文章,直接为肖传国辩护的文章,都是转贴,因为我不是这个领域的人,没有发言权。只是主流媒体一边倒,使得这一方的声音无法发出,这属于仗义。
    2,二阶文章,这是主要的,我们关注的。从学者层面关注的。为了陈述二阶的观点,有时需要一阶的案例,这是我用的是我们自己经历过的,能够对其负责的一阶案例。比如 方舟子是怎样批评吴国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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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ilxdn2010-10-10 12:57:58 [删除] [举报]

    博主如何看北大饶毅教授对肖的批评?

    博主回复:2010-10-10 14:23:46[删除]

    饶先生有什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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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0 13:34:09 [删除] [举报]


    一个自己招供的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批评是不尊重人权;
    一个侥幸逃脱的暴力受害者,对其进行质疑是尊重人权;

    对于质疑肖传国的记者,可以怀疑其有不公之心;
    对于指责方舟子的亦明,无需顾忌其有偏袒之意;

    新语丝批评别人的文章是私设公堂;
    未名湖指责方舟子的文章是明辨是非;

    相信方舟子是为虎作伥;
    相信肖传国是社会责任;

    真是哲学辩证法一分为二的经典案例,的确值得“我以后上课,会用得上”。
    打油一首,供博主一哂。

    哲学心中有,
    爱智不释手。
    垃圾满宇宙,
    热二要参透。

    博主回复:2010-10-10 18:53:14[删除]

    你总结的很有意思。立场不同,就会看到不同的景象。你完全想象一下,一个和你立场不同的人,完全可以把你的话反过来说。

    不过,还是要纠正你的一些说法。
    1,请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词的意思,了解他拥有哪些人权;
    一个人不会因为受到了暴力侵害(A),他的其它行为包括对别人的伤害(B)就获得了合法性。
    我没有质疑A,我在质疑B。我在质疑的过程中,也尊重他的基本人权。我没有使用白痴、妓者、弱智、疯子、这类称呼。

    2,抱歉,我没有看出来亦明有偏袒之意。他对肖的讽刺和挖客也不少。

    3,下面刚刚回过了。

    4,在不了解情况不假思索地相信方舟子给肖传国列出的各项罪状,是为虎作伥;
    指出这个现象的危害,是尽我的社会责任。

    你在复述我的观点,都以你个人的方式进行重新表述,看起来好像都对,但是常常偏离我原来的意思。如果你不是诚心,我们可以继续讨论。如果你是诚心的,那就叫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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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ilxdn2010-10-10 14:44:58 [删除] [举报]

    博主没有看过饶毅的文章?
    请搜索“对肖传国起诉方舟子一案的意见书”(好像新浪留言是不让发链接的,烦请您搜索一下)

    博主回复:2010-10-10 15:06:34[删除]

    我就不看了,人生有限。
    我听说饶先生在美国赔了一万美金给肖传国,不知是否指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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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0 15:23:44 [删除] [举报]


    立场不同,的确可以在头脑中看到不同的景象,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是也。但再不同的立场,也没法把飞出的锤子看成反方向。
    我的复述如果恶意,博主不妨指证。讨论是否继续当然也随君所欲。
    我也没指望说服博主,不过是觉得博主文章难以自圆其说,所以插块牌子,免得别人掉坑里罢了。至于有人愿意入坑,或者博主呆在坑里不想出来,谁又拦得住呢?进化论传播了几百年了,上帝不还是在一些人心里活得好好的吗?

    博主回复:2010-10-10 16:13:24[删除]

    关于复述是否是恶意,还要有其它证据来判断。我不会在事情第一次发生的时候,就说人家有恶意。但是事情反复发生,就不由得不往这个方面想。你知道我指什么。

    锤子云云,目前能够看到的仍然是方舟子的单方面陈述。没有目击证人的证词,也没有被刑拘者的证词。
    但是,关于锤子的解释,却有不同。方舟子宣称他是因为打假遭到了报复,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刚看到一条未证实的消息,肖传国说,是因为方舟子辱骂了他的恩师和妻子。

    我只表达我的个人的观点。我不是上帝,我不代表“地球人”,也不代表正确。
    哪个地方不能自圆其说,哪个地方有错误,请具体指出。
    我说过了,这样抽象讨论,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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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0 15:51:56 [删除] [举报]


    回完一贴,居然忘了回答博主的问题
    1。骂人白痴、妓者、弱智、疯子的确不对,没有五讲四美。骂人汉奸、走狗、特务同样也不高明。但就是把白痴、妓者、弱智、疯子换成“缺乏逻辑”、“报道偏颇”、“理解有误”、“不知所云”也改变不了有据可查的事实。
    2。对亦明的评论我以写在“陈谷:方舟子是怎样恶意批评吴国盛的”一文的评论后。各抒己见吧。
    3。你的3不知何指,就暂不作答了
    4。 方在一些人眼里是老虎,在另一些人眼里却是武松。我就奇怪,一个体制外的人物,学历不耀眼,地位不崇高,成果不傲人,居然得到如此多人信任,单枪匹马搅得 学界风生水起。这种现象难道不值得“科学传播界”和“科学文化人”研究一番?一句“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就能解释吗?

    博主回复:2010-10-10 16:17:51[删除]

    1,汉奸、走狗、特务之类的话,我没有说过,不对此负责。“缺乏逻辑”、“报道偏颇”、“理解有误”、“不知所云”都有具体的所指,如果哪一条你认为我说得不对,请指出。

    4,你奇怪的事情,我的确在想。这是个科学传播的课题。为什么文革遗风还得到追捧,是值得研究的。也许人们是太轻信了吧,也许人们是太渴望有侠客出现了吧,等我的想法成熟了,可能会有文章发表。
    另外,所谓学术界的风生水起,我没有看到。我看到的是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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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山2010-10-10 19:23:44[回复] [删除] [举报]


    谁是第一个消息源,谁的扩音器最大,谁就最能造成一些先入为主的成见。网络时代的话语权问题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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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0 23:24:22 [删除] [举报]


    A说文革遗风,B说舆论监督,还是时间做结论吧
    至于你说的一地鸡毛,不知谁是掉毛的鸡?掉毛的是不是野鸡?(这里鸡不指三俗敏感词,哈哈)

    博主回复:2010-10-12 05:54:11[删除]

    这原来模拟了一个方式答复,是想做个实验,实验看来不成功。现在括起来。【弱智、白痴也懂什么是舆论监督?对于这种脑袋里没有脑浆的问题,不需要讲什么礼貌,一棒子打回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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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udianfei2010-10-11 07:43:03 [删除] [举报]

    田老师:不怪江晓原老师说你总爱在网上与人掐架,领教了。 我从来不想站在方的一边,更不想与你争论,只是有感而发。我只是尘埃而已,对于你们小行星来说,不是一个级别。你感到我说的不对,一笑了之,不必在动肝火。只是你不必写下这么多的文字,浪费你的时间。有时间你再写下你的学术文章,如有关纳西的文章,再读吧。谢谢。

    博主回复:2010-10-11 08:02:53[删除]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直言想问,我若一笑置之,岂不是辜负了你的好意。
    人生有限,多读有意有趣的文字。话很快就要说完,我也要罢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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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udianfei2010-10-11 12:17:42 [删除] [举报]

    你是吉林四平人,我也是吉林人,说来是老乡。人生有限,你才要更多的写出高水平的学术文章,来回馈,广大你的粉丝和爱好者,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方的做为,会有正确的评价,但决不能向肖那样行凶。肖的下场其实是他自己走出来的。对你我希望看到的是从前那个喜欢的田老师。

    博主回复:2010-10-11 13:40:12[删除]

    肖还在申诉中。不过,现在的事实是否已经和当初很不一样了?
    你应该不认识 肖,为什么会对肖如此成见?我想,大多数人在最初知道此事的时候,也会像你这么想,觉得他罪有应得。但是,大多数人都和你一样,不认识肖,不了解肖啊?这 个见解是从哪儿来的?是因为大伙都相信吗?大伙都信你就可以跟着信吗?你可是在贬斥一个人啊!因为某个相信那个打假英雄吗?他要打谁你就要跟着一起打吗? 我说为虎作伥就是这个意思。
    一个人长达五年处于这种语言暴力之下,而且还有无数像你这样无知的追随者跟着起哄,想不疯都难。
    不过你放心,我就是行凶也会亲自动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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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1 14:10:29 [删除] [举报]


    呵呵,田老师也用“弱智、白痴”,那三不主义的牌坊不要了?
    另外我看虹桥上对我作业的批语很有趣呀,除了骂声咋没点实际的呢?不过你对他们的评论还是中肯的,“抽象陈述没有力量”。
    最好玩是虹桥那位Yang君,“这种帖子还是有损佚名形象的,觉得不转为好”。掩耳盗铃都用上了,方学家果然有人才,哈哈。

    博主回复:2010-10-11 14:48:33[删除]

    对不起啊,我是想做个思想实验。既然你不生气,我也就不道歉了。
    看来我学的 还是不象。你要知道,你所谓的舆论监督,动不动就把这种词语以及更恶劣的语词扔到他们所谓的被打假对象上去,一拥而上,用科学网吴宝俊的话说,叫生殖器伺 候。一个人长达数年被这种谩骂、谣言、毁谤包围着,“地球人”都围观,跟着叫好,说他是骗子,活该,你觉得是什么感觉?

    方学家不是人人可以自封的。虹桥上现在陌生ID很多,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有耐心回答问题。就等亦明答复你吧。

    你要是觉得这种批评闹烘烘的,不像个样子。那我告诉你,信誉死比着恶劣十倍、百倍。你觉得舆论监督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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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1 15:27:41 [删除] [举报]


    爆粗口丢的又不是被骂者的脸,你道不道歉我倒也无所谓。
    打假是否有人信终归要靠证据。网上骂人的多了去了,但我想“方舟子打假能够打十年”总不会是靠那话儿伺候出来的吧。
    肖传国被网人骂,方舟子就被骂少了?肖传国被人说是骗子,方舟子不也被人说是汉奸吗?感情是一回事,行动是另一回事。这点都分不清还是成年人吗?
    虹桥上那乱哄哄的批评是网人常态罢了,这点心理承受力都没有还怎么在网上生活。我只是觉得如此著名的一个方学家堂口,居然杀不出几个给力的ID,不免有点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至 于舆论监督本身,可以有多种形式,媒体上的、网络上的都可以。当然有的监督卖相难看点、声音刺耳点,是不得不承受的事。但舆论监督也不是无所顾忌的。不实 名自然信誉低,不确凿自然公信差,过分了还会惹来官司。社会对舆论监督的尺度,当然只能基于利益考量,看看哪种尺度既能畅通言路又不会引起过多混乱。从目 前中国的现实看,对网络的尺度放宽些也未尝不可。因为其他的监督渠道没给民众留下太大的参与空间。
    至于吴宝俊同学,我已在博客里关于和鸣的文章中评论过。他的动力学分析除了砸物理所的力学牌子外,还为物理所的编剧专业招生打了广告。

    博主回复:2010-10-12 08:10:20[删除]

    还是说的具体一点。
    你的话总是悄悄地对事实做出改变。看起来似乎中正,其实是在歪曲事实。我已经指出过多次,但是没有见到你对此有进一步的回应,反过来又扯出新的话题。我每次都强调举例子,我就再给你举个例子:

    【肖传国被网人骂,方舟子就被骂少了?肖传国被人说是骗子,方舟子不也被人说是汉奸吗?】
    抽象地看起来,好像是这样的。但是这个陈述有问题,如果你是记者在报上这样写文章,我也要说你是刀笔吏。而如果在我反复指出后,你不能给出解释,继续这样写,我只能说你是恶意。
    这段话的问题在哪儿?

    肖传国被人骂骗子,是被方舟子骂,是方舟子的支持者骂;
    方舟子被人骂汉奸,不是肖传国骂的。

    所以你这种陈述就叫做歪曲事实。或者说,你不具备基本的平时地陈述事实的能力。

    你对吴宝俊的批评,太抽象了。我跟在虹桥后面的帖子,也适合于你:这样抽象地讨论,没有意义。
     
    另外,你批评亦明的方式跟小方非常之像。我估计被他看到,又会高高地挂在新到资料里去了。但是他怕亦明怕得要死,也未必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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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udianfei2010-10-11 16:17:03 [删除] [举报]


    我从不认识两人,也没有对肖有任何仇恨,只是感到他这样做不该、不值。若他对自己的学术有信心,大可不理方。因为没有他的那种经历,所以不能体会他对方的痛恨。我的帖子,只是作为旁观者来说的,我不想为任何一方说话。不想再讨论这个话题了,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吧。

    博主回复:2010-10-11 20:31:11[删除]

    “我从不认识两人,也没有对肖有任何仇恨,只是感到他这样做不该、不值”。我要说的其实就是这个,你既然从不认识,你的“不该、不值”的“感到”是从哪儿来的呢?在前一个跟贴里,你还用了“下场”这样的否定性词汇。
    我想要问的就是,你根据什么作出的判断?
    如果你能作出这样的判断,其它人也会作出这样的判断,这就是我想说的。
    你说你不想为任何一方说话,但是你已经为其中一方说话了。
    浊者固可以自浊,清者却难以自清。——天天有污水上身,洗都来不及。何况还有那么多人帮者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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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2 08:28:02 [删除] [举报]


    感谢田老师给我举得例子:
    【肖传国被人骂骗子,是被方舟子骂,是方舟子的支持者骂;
    方舟子被人骂汉奸,不是肖传国骂的。】
    但是肖传国放幻灯片“打兔子”,肖的支持者骂方舟子是汉奸,这些总是不争事实的吧。博主把方肖二人放在一起比较时,为何标准不一呢?
    这算不算【你的话总是悄悄地对事实做出改变。看起来似乎中正,其实是在歪曲事实。】

    博主回复:2010-10-12 08:45:59[删除]

    希望你能明白,方的反对者不等于肖的支持者,肖的支持者不等于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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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2 09:04:03 [删除] [举报]

    田老师改数学专业了,呵呵,又是集合论又是不等式。咱也用数学吧,方的反对者包括肖的支持者,方的支持者不等于方

    博主回复: 2010-10-12 11:44:50 [删除]

    抱歉,我感到跟你说话有点儿累了。我不知道你是诚心的,还是真的没有看懂。我把话说得明确一点儿吧。

    肖传国被人骂骗子,是被方舟子骂,是方舟子的支持者跟着方舟子骂;
    方舟子被人骂汉奸,不是肖传国骂的。有肖传国的支持者骂方舟子是汉奸,跟肖传国无关。事实上,你知道方舟子为什么会被人骂汉奸。

    还有一点我希望你明白。
    方挨骂是他自己的选择,他选择了所谓打架的方式。
    肖被方及其跟随者骂,是被方是民卷进来的。
    性质不同,你给并列在一起。也属于对于事实没有平实陈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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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byte2010-10-12 11:41:22 [删除] [举报]

    那肖传国在北大豪言打兔子也跟肖传国无关吗?肖的支持者骂方跟肖无关,那方的支持者骂肖为何要跟方有关呢?田老师未免为友者讳得太直白了点。

    博主回复: 2010-10-12 11:50:55 [删除]

    你是真想讨论问题呢,还是太有闲了。
    1,肖传国打兔子不是在北大讲的;
    2,肖传国打兔子,他自己为此负责,这是一个指向自我的陈述。表述的是自己的意愿。
    3,方是民的支持者骂肖,是跟着方是民骂的,方是始作俑者,怂恿者。你认为跟他有关系吗?
    肖传国没有骂方是民是汉奸,不管是谁骂他汉奸,都跟他无关。
    而且,你明明知道方是民为什么被骂作汉奸!

    这话如果你听不明白,我就不再解释了。姜文说过,回家问。

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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