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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精神可嘉,凭证更应严密

已有 4141 次阅读 2012-7-25 11:09 |个人分类:工程事故|系统分类:教学心得|关键词:学者| 桥梁, 超载, 坍塌, 刑责

日前见网上报道,京城郊外有货车超载压塌大桥,司机车主被判赔1556万:http://t.cn/zWSy6zo
    
严重超载情况在中国非常普遍,本博没有花时间去检索相关事故的背景报道。但今天上午浏览科学网博客,见有一位海外华人学者博文质疑,便点进去阅读了起来,其内容令人忍俊不禁:笑死的,估计不是那位博主对法官,而是读者对这位博主。
   
博文段落照录【我来做一个简单的估算。 宝山寺白河桥全场200m, 四个桥蹲。桥面宽11.5m, 桥高度假设5m.  其中部分参数可以从下面链接中获得,http://news.sina.com.cn/c/2011-07-19/145022840229.shtml
钢筋混凝土密度每立方米2.5吨。 这样整座桥重量为40 * 11.5 * 5 * 2.5 吨 =  5750吨. 其中只计算40米是因为桥有4个桥蹲,假设间距为200 / 5 = 40米(本博讨论前原文为20米)。卡车中的重量为140吨,所以只占该段桥比重的140 / 5750 = 2.4%. 
考虑到桥实际的高度和密度都比这里估算的要高,所以卡车的比重比2.4%可能要小一些。 笑死人了,一个重量近5750 * 5 = 28750吨的桥,居然承受不了一辆 140吨的卡车,跨了。判司机判赔1556万, 里面肯定有猫腻。】
   
显然,这位博主不熟悉桥梁工程,因为桥墩高度与桥梁截面高度不是一个概念。本博并非否认那位博主对事故桥梁质量环节可能存在问题的怀疑,只是认为其目前成文的计算方法过于离谱了而已。
   
这位博主将车货总重与桥梁自重相比来评估桥梁承载能力的做法,并非不可取。因为在跨度一定、宽度可变范围有限的条件下,该跨桥梁自重越大,往往其截面高度越大,而这是有益于桥梁提高抗弯、抗剪承载能力的。
    
写到这里,本博又想起了几年前预评一篇博士学位论文遇到的事。在桥梁振动领域,有一种说法是桥梁单位长度的质量(或自重)越大,桥梁振动会越小。在这篇博士论文预审稿中,作者将其经过公式推导和参数分析后得出与之相悖的结论,作为自己的一个重要创新点。我对此很好奇,在多次阅读纸质文稿后,再向作者询问了具体的参数计算分析过程,从而弄清楚了其中的原由:其在计算分析时,将桥梁线质量密度和截面抗弯刚度分别当成了两个相互独立的参数,在考察线质量密度变化对桥梁振动影响时,将后者当成了常数。殊不知,在工程材料类型一定的情况下,提高线质量密度,意味着会加大桥梁截面高度和/或宽度,继而会相应地增大桥梁的抗弯刚度(振动往往与此负相关)——增加截面高度比增大宽度使得提高抗弯刚度的幅度要显著得多。作者显然忽视了这个基本的力学概念,而使得上述创新点变成了谬误。


https://m.sciencenet.cn/blog-39070-595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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