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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去世了,儿子只有五岁,还不懂得死亡,好象很高兴,因为他在父亲的坟墓前蹦蹦跳跳。
第二年他去上坟,把一个糖果恭恭敬敬地放在墓前,还把糖纸剥掉。真是“祭神如神在”。
第三年又上坟,他忍了长途跋涉后的干渴,把给自己的饮料都洒在墓前,并说,“咱们走了,他就会来。”
显然孩子仍然给他的父亲以人格和生命,甚至给他以对话的资格。
为什么父亲的人格没有死,是因为爱他的人还没有死。
这一情景显示了人对永生的渴求及其可能性。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自古以来重视传宗接代,是中国人追求永生的一种手段。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也是追求永生的一种方式。西方国家宗教盛行,人们关心终极关怀问题,和中国人的路子截然不同,他们往往追求天国之类的永存。
一般人都渴望永生,那么如何才有可能?左传记载,“死而不朽,何謂也?”“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謂不朽。”这样的永存当然是有可能的,但是普通人做不到这种境界,那么如何才是适应普通人的永存。
普通人的永存应该追求这样的境界——就是活在别人的心中。如果这样,和他活在肉体中有什么区别?世代的差别不就是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吗?事实上,人性是柔弱的,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也是相对隔绝不通的,我们经常忏悔而把自己的罪错归咎于“忘记了过去”。确实我们经常忘记昨天的痛和昨天的乐,昨天的知和昨天的情。因此只要先人活在后人的心中,从物质上讲,就是基因的延续。从精神上讲,不就是灵魂的延续。人总是要死的,永存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除非人真的在潜意识中不追求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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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3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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