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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理论的“不足”和“本土化的调适”?

已有 4107 次阅读 2020-12-7 16:05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扎根理论的“不足”和“本土化的调适”?

费小冬(2018)

针对陈向明(2015)的《扎根理论在中国教育研究中的运用探索》一文,本文按照该文中内容的结构及顺序逐一提出我的部分质疑,而不是喂解释或答案。对扎根理论感兴趣的同事可以进一步钻研。我应该是在2015 年就已经看到了这篇文章,我真的是懒得再看陈向明(2015)写的了。最近,在扎根理论微信群里,有同事提到了这篇文章并且就其中的一些观点进行了讨论。我在写本文的过程中当然受到了这些讨论的启发和鼓励。两周前在西安的研讨会上的视屏对话中,格拉泽(2018)也分享了他的观点。我对陈向明(2015)的这些错误观点并不感到意外或吃惊,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参考:费小冬,2010)。本文主要围绕两个部分:陈向明(2015)对扎根理论的错误认识以及在其没有弄明白扎根理论的基础上就野蛮地提出了扎根理论的“不足”和“本土化的调适”。

更令人愤怒的是,一个连在学术研究中最起码的不要剽窃(plagiarise)他人的观点也做不到的人,有什么资格谈扎根理论?“‘开放的’(open)脑袋并不等于‘空洞的’(empty)脑袋(陈向明,2015,p.13) ”这句话里的观点是陈向明(2015)自己的观点吗?难道扎根理论的“不足”和“本土化的调适”(陈向明,2015)是要靠剽窃他人的观点?我的立场始终是,对扎根理论的理解有错误、偏差、不同等等,这些都毫无问题。这甚至是一件很健康的事情,从学术讨论的角度来看。我很反感那些盲目、跟风似地使用扎根理论这一方法论的人和做法。相反,我更加欣赏一些用其它方法做的研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或用什么借口,剽窃他人的观点、篡改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这是底线。


一、什么是扎根理论

“扎根理论研究者喜欢分析胜过描述...”(陈向明,2015,p.3)

难道在描述性研究里就没有分析了吗?


“...研究伊始尽量不要带有前设,在形成独立的结论之前,不要阅读本实质领域的文献”(陈向明,2015,p.4)

“尽量不要带有前设”(陈向明,2015,p.4)?绝对不要(Glaser,1978;1992;1998)!


“定量研究的背景使他[格拉泽]致力于发展形式理论...”(陈向明,2015,p.4)

格拉泽所受到的学术训练仅仅用“定量研究的背景”(陈向明,2015,p.4)一词来总结?太荒谬了。参考:《扎根理论研究概论:自然呈现与生硬促成》一书中,“格拉泽的智力投入”部分(格拉泽,2009,pp.106-107)。

格拉泽发展的仅仅是形式理论吗( 陈向明, 2015 , p.4) ? 实质性理论 (Glaser,1967),没有吗?


“在开放编码中,研究者需要悬置前设,凭着理论敏感性开放地挑选资料...”(陈向明,2015,p.5)

在扎根理论里的开放性编码(Glaser, 1978),是这回事吗?什么叫“开放地挑选资料”(陈向明,2015,p.5)?


“...格拉斯[格拉泽]与斯特劳斯的编码方式有所不同:前者只有两级,即开放编码和选择编码;后者有三级,即开放编码、轴心编码、选择编码。”(陈向明,2015,p.4)

“三级编码是必需的吗?”(p.6)

什么叫“两级”和“三级”(陈向明,2015,p.4)?难道在扎根理论里,编码的最高级数是“三级”(陈向明,2015,p.4)吗?


二、扎根理论运用于中国教育研究的实例

“...有一位同学提出的研究问题是:人到中年为何还来北大读研。他对数位被研究者进行了连续访谈,其中一位受访者说的一段话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访谈者当时问受访者:‘你到北大来学习,家里人是如何想的?’”(陈向明,2015,p.6)

“虽然这个结论与研究问题‘人到中年为何还来北大读研’关系似乎不够紧密,但通过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受访者其实是在间接回答研究问题...”(p.9)

“如果我们希望针对上述初步结论进一步探究,可以继续询问如下一些问题。

第一类有关家庭的问题:(1)什么情况下会感觉‘对得起’或‘对不起’对方?感情稳定的基础是什么?(2)什么样的责任分担比较合适?(3)双方的社会地位如何才能平衡?(4)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第二类有关个人发展的问题:(1)个体是如何思考自己的发展的?其心目中个人、家、国、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2)这些关系如何影响到个体对自己个人发展的筹划?(3)个体是如何行动的?行动的条件是什么?(4)行动的结果如何?哪些是意图中的,哪些是非意图的?

第三类有关个人发展与家庭的关系的问题:(1)在被研究者看来,‘家’是什么意思?是核心家庭、大家庭,还是国家的一部分?与个人发展是什么关系?(2)个体有关个人发展的行动对家庭有什么影响?(3)个体是如何解释这些影响的?(4)这些影响与哪些历史和社会结构问题相关联?(个体与社会存在互构关系,社会变迁条件成熟度、高校晋升新要求等为个体行动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但同时个体是否也有选择的可能性?)

上述问题的提出与我们发展理论的需要有关,即我们希望发展出什么样的理论来解释被研究者的行动策略。如果我们将这位丈夫的行动放入一个变异范围内考虑,可以将其命名为“主动适应型”(主动选择离家到中国顶尖大学读研),其他可能的类型有“被动适应型”(在老家附近找一所一般的大学读研)、“主动放弃型”(下海经商)、“被动放弃型”(甘愿做一个低职称的老师)。这四种类型可以形成一个矩阵表,由行为和态度两个维度构成(如表2)。每一种类型都需要采取理论性抽样,进一步收集资料,使每个类属中的属性达到理论性饱和。

具体而言,针对上述第二类和第三类问题,我们可以选择与这位丈夫不同情况的丈夫们进行访谈,如在家附近的大学读研、继续与妻子分担家务的教师,或不参与与高校职称晋升竞争、甘愿当一个低职称的教师,或干脆放弃在高校工作的机会而选择下海经商,等等。针对情境条件,我们还可以结合第一类问题,选择与上述家庭情况不同的夫妻进行比较,如妻子没有工作或工作不忙,孩子已经上大学或者寄宿、不需要妻子照顾,家中没有需要照顾的老人或者有保姆帮忙;等等。”(pp.10-11)


这个研究问题是研究者事先臆想的(Glaser,1992),和研究对象有什么关系(Glaser,1978)?扎根理论要去研究的是谁的问题(Glaser,1998)?研究者的问题还是研究对象的问题(Glaser,1998)?连要研究谁的问题都弄错了,后面就不用看了。

“每一种类型都需要采取理论性抽样,进一步收集资料,使每个类属中的属性达到理论性饱和”(陈向明,2015,p.10)中的“每一种类型”是事先臆想的,而不是从材料的收集和分析中自然呈现的(Glaser,1978)。这样的采样方式在其他的方法里不是也有吗?干嘛叫“理论性抽样”(陈向明,2015,p.10)呢?


三、扎根理论对我国教育研究的意义及本土化调适

“...它[扎根理论]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根据我国教育研究的实际,进行本土化调适。”(陈向明,2015,p.11)

是扎根理论本身的“不足”(陈向明,2015)还是陈向明(2015)的错误的理解和认识?用这些所谓的“不足”和“本土化调适”(陈向明,2015)来掩饰陈向明(2015)的错误的理解和认识。先弄明白什么是扎根理论以及尝试着做一项扎根理论研究吧(格拉泽,2018)。


“沿用上例,我通过整体提问、三级编码、编码范式模式以及条件/结果矩阵等工具,对一段访谈资料进行了‘微分析’,得出一些基本的概念类属、属性、维度、初步假设和结论以及下一步理论抽样的标准。”(陈向明,2015,p.12)

“通过整体提问”(陈向明,2015,p.12)是问上述这些问题吗?


“再次,扎根理论路径不仅能够服务于学术研究者,而且能够为实践者改变现状提供思路。在这里,衡量通过扎根理论路径而生成的理论的另一个标准‘有用’(work),具有很强的适切性(这来自扎根理论的理论基础之一实用主义)。所谓‘有用’指的是,理论可以解释被研究者在处理相关问题时行为的各种模式,能够提供有新意的、促进人们理解的甚至能够促使人们改进工作和生存状态的解释。因此,‘有用’的标准也包含了相关性(relevance)、可理解、可推论(generalization,具有概括性)、可控制等要素。[19] 由于此类研究生成的理论属于中层理论,与经验事实密切相关,实践者很容易在其中看到经验资料的形态,继而依此改变自己的社会规则和行为方式,也能够预测这些改变可能带来的后果。[20] 如果需要,他们还可以对资料进行重新编码,以形成能够解释自己情况的新理论(即满足扎根理论‘可修改’的标准),找到新的行动可能性,以改进自己的处境。”(陈向明,2015,p.12)

上述对“有用”,“可修改”等的解释(陈向明,2015,p.12)都是在胡说八道(参考:Glaser,1978;1998)。按照陈向明(2015)的意思,“可修改”指的是“...他们[研究对象]还可以对资料进行重新编码,以形成能够解释自己情况的新理论”(p.12)。那么,如果研究对象找不到了、去世了或只用二手材料的话,要找鬼来“对资料进行重新编码”(p.12)吗?还要给他们上一课,怎样编码吗?


“在上例中,如果丈夫意识到自己与妻子在社会分工上确实存在性别不平等,他可能会适当调整自己的行动策略,更经常地给妻子打电话,或更频繁地回家料理家务,而不仅仅在口头上承诺未来给妻子以回报。同理,如果妻子通过阅读上面的分析后意识到,自己的‘弱势’地位和‘弱者的武器’的使用不仅仅是自己个人的问题,而且具有时代特征和文化传承,也许她会变得更加坚强,主动与丈夫协商维护家庭稳定的策略,而不仅仅被动地表达自己的担心和歉疚。” (陈向明,2015,p.12)

这些“如果”,“可能”,“也许”都是陈向明(2015)的瞎猜测。为什么要事先臆想呢(Glaser,1998)?


“首先,由于扎根理论要求研究者带着尽量开放的头脑进行实地研究,因此很少讨论研究问题的提出、重要概念的定义和概念框架的设计等问题。然而,在我国教育研究界,无论是研究生的论文开题,还是研究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基金会申请课题,都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而且,初学者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研究问题,会感到无所适从,缺乏必要的参照系。”(陈向明,2015,p.13)

上述的现象难道只有在中国存在吗?不是吧。把这一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当作“本土化的调适”(陈向明,2015)的合理化借口真的是在忽悠人。以为大家都是傻子吗?


“为此,在上例中,我在资料收集之前,专门讨论了研究设计的各个环节,而‘人到中年为何还来北大读研’这个问题就是在这样的讨论中生成的。研究主问题提出之后,同学们将其分解成几个子问题,如:‘被研究者来北大读研时的背景(国家、家庭、个人)是怎样的?’‘被研究者当时是如何做决定的?’重要他人(妻子、父母、同事)产生了什么影响?’‘来北大后被研究者对这个选择的感受如何(是否有变化)?’然后,大家对研究问题中的重要概念进行了定义,如‘人’、‘中年’、‘北大’、‘读研’、‘背景’、‘决定’、‘重要他人’、‘感受’等,每个概念都提供了规范性定义和操作性定义。此后,大家根据重要概念之间的关系,通过画图表的方式形成了概念框架。我发现,这么做并没有妨碍学生们保持开放的头脑进入现场,因为‘开放的’(open)脑袋并不等于‘空洞的’(empty)脑袋。只要他们能够暂时悬置之前的前设,反而具有了更加敏锐的眼光和更加缜密的思维,即扎根理论所说的‘理论敏感性’”(陈向明,2015,p.13)

陈向明(2015)带着事先臆想的“人到中年为何还来北大读研”这一问题、上述的那些子问题、对问题中的概念的定义以及概念框架这一做法已经完全地偏离了扎根理论的轨道(Glaser,1978;1992;1998)。换句话说,在其他方法里不就是这么做的吗?和扎根理论没有区别吗?干嘛还要声称是在做扎根理论研究呢?在扎根理论里,肯定不需要研究者事先臆想的所谓的研究问题,不需要事先臆想的概念及其定义,不需要概念框架(Glaser,1978;1992;1998)。绝对不需要!

还有,陈向明(2015)所说的理论敏感性难道仅仅是“保持开放的头脑进入现场”(p.13)而已?当然不是!参考格拉泽(Glaser, 1978,pp. 2-3)对理论敏感性的解释。

最令我好奇的是,陈向明(2015)说的,“‘开放的’(open)脑袋并不等于‘空洞的’(empty)脑袋”(p.13)这句话里的观点是陈向明(2015)自己的观点吗?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不要注明出处呢?


“其次,由于扎根理论主要关注理论的生成,很少讨论研究者身份和研究关系及其对研究的影响以及诸如自愿、回报、保密等伦理问题...而在当代中国文化语境下,这些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如果研究双方没有建立起信任关系,研究者很难收集到需要的资料,更不可能为双方打开心扉。相对西方社会,中国社会有更加清晰的等级观念,这也使研究者需要对自己的身份以及自己与被研究者之间的权利关系有清醒的认识。在教育研究中,特别是当成年人面对儿童、上级面对下级时,研究关系对研究的影响非常大。”(陈向明,2015,p.13)

是要谈一谈研究伦理,而且非常有必要谈。把研究者事先臆想的问题强加在研究对象身上,而不是关注研究对象他们自己的核心问题(Glaser,1998),这种做法,难道没有觉得在研究伦理上有什么不妥吗?

真的很反感,这些动不动就说,“在中国,...在西方,...”(陈向明,2015,p.13)。难道在西方社会,就不重视上述这些问题了吗?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更重视。


“再次,也许是收集资料、分析资料与理论生成同时进行的缘故,扎根理论虽然对资料的类型提出了要求(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有差异等),但对资料收集的具体技术(如观察、访谈、实物分析等)很少讨论。这也导致它常常被误认为只是一种分析资料的方法。而我自己在研究和教学中发现,收集资料的方法本身会严重影响到资料的质量。”(陈向明,2015,p.14)

“...研究者收集资料的方式会对‘什么是资料’以及‘收集什么资料’之类的问题产生形塑作用。”(p.14)

在扎根理论里,“一切皆为材料”(Glaser,2001)。按照理论性采样(Glaser,1978)的做法去做,就是了。总之,理论性采样绝不是陈向明(2015)所说的,“每一种类型都需要采取理论性抽样,进一步收集资料,使每个类属中的属性达到理论性饱和”(p.10)。


总结一下,陈向明(2015)一文的最大问题在于,除了把他人的观点当作她自己的观点(即剽窃,plagiarise)之外,把其他方法里的做法强硬地塞到扎根理论这一方法论里,并称之为,扎根理论的“不足”和“本土化的调适”。这种非学术性的做法是完全无法让人可以接受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感谢扎根理论微信群里以及前几个礼拜参加西安研讨会的同事们。是你们和与你们的讨论促使了我写这篇简短的回应。


参考文献

巴尼G.格拉泽(2018)扎根理论研究方法论研讨会中的视屏对话,陕西省西安市,8 月1 日。

巴尼G.格拉泽(2009)费小冬(译)扎根理论研究概论:自然呈现与生硬促成。美国,社会学出版社。

陈向明(2015)扎根理论在中国教育研究中的运用探索,北京大学教育评论,13/1,2-15。

费小冬(2010)学习正统的扎根理论研究方法论与“身份剥夺”——对陈向明(2000)《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一书中涉及扎根理论部分的错误之纠正及其“学术不端行为”之指出,费小冬的科学网博客。

Glaser, B. G.(1978). Theoretical Sensitivity. Mill Valley, CA: Sociology Press.

Glaser, B. G. (1992). Basics of Grounded Theory Analysis: Emerging vs Forcing. Mill Valley, CA: Sociology Press.

Glaser, B. G.(1998). Doing Grounded Theory: Issues and Discussions. Mill Valley, CA: Sociology Press.

Glaser, B. G.(2001). The Grounded Theory Perspective: Conceptualization Contrasted with Description. Mill Valley, CA: Sociology Press.

Glaser, B. G.& Strauss, A. L. (1967).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 Strategies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 Mill Valley, CA: Sociolog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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