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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注:
从下文可以看一看,在中国一个航模上天需要多少部门同意、需要考取多少资质?
一方面说国内尚没有针对无人机的法规,一方面又要求这么多程序审批才能升空,究竟是国家法律说了算还是部门行业规章说了算?
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许,既然允许了,还要设置这么多行业、部门的门槛?有了门槛也不监管,或者有利益才监管, 放水养鱼有什么不同?
等到鱼变成龙王,放水就变为合法了,淘宝、支付宝就是这样的例子。若干年前的网店交易不纳税、无照经营金融银行业务,等到做大做强了,美其名曰:改革创新模式!改革就是要突破现有法规!
只要胆子大、敢违法、有关系就可以大打擦边球,或者令监管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利用潜规则使自己做大做强;而遵纪守法者则只能等若干年后法律更新了才能出手。那时虾米已经变成龙王,甚至与监管者一道变成行业规则的制定者。
违法者变英雄,守法者变狗熊,公平和正义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法律的更新速度应该加快,同时对违法者要及时监管。不能使违法变成创新、发展的原动力,否则就变成了违法者和守法者的不公平竞争。
http://news.163.com/14/1022/02/A94JLO9N00014AED.html
新京报讯 没有航拍资质、未申请空域,北京一家航空科技公司的员工便操纵燃油助力航模飞行机进行航空测绘,造成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军队出动直升机迫降的后果。
近日,该公司的三名员工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至平谷法院。
事发:军方雷达发现飞行物
被告人分别为北京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飞行队的队长郝某、员工乔某和李某。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郝某受公司总经理牛某的指派,在明知本公司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8日指派乔某、李某、王某(另案处理)对河北一家测绘公司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务机场项目进行航拍测绘。乔某、李某、王某均在明知自己不具备操纵无人机资质以及不清楚本公司是否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石佛寺村南公路上,操纵燃油助力航模飞行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在飞行拍摄过程中被解放军空军雷达检测发现为不明飞行物,后北京军区空军出动直升机将其迫降。郝某等三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处置:2架歼击机待命升空
据当时的北京警方通报,2013年12月29日,首都机场以东空域出现一不明飞行物,导致首都机场十余班次航班延误起飞、两班次航班空中避让。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将该不明飞行物拦截,飞行物为一架经航模改装的无人机。
民航部门知情人士透露,当天中午,相关部门雷达发现首都机场东部有一不明飞行物移动,飞行高度约700米,时速达100多公里。
据介绍,此次非法航拍造成国航经济损失达18148元,北京军区空军组织各级指挥机构和部队共1226人参与处置,2架歼击机待命升空,2架直升机升空,雷达开机26部,动用车辆123台。
事发后,郝某经警方通知主动到案,其他被告人后被控制。
追访
无人机管理法规“缺位”
某民航业内人士介绍,根据民航相关规定,如果要有飞行器起飞,需要经过三方审批,即地区管理局、空管局和空军。地区管理局要掌握飞行审批计划以及申请公司飞行资质;空管局主要掌握是否适合在这一区域调度飞行,如何避让民航航班;空军主要掌握低空空域是否可以在某一时段对其开放。
据了解,无论民航局或相关方面都有意向规范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的规定也正在制订当中。
刑法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3347&do=blog&id=832933
我们的无人机团队
评论 (3 个评论)
[3]王英安 2014-10-6 00:21
无人机在国内亚马逊上已经有卖了,可以参考。
博主回复(2014-10-6 08:51):谢谢!
[2]王英安 2014-10-6 00:20
很有趣,是否需要空管授权?每次航拍之前是否需要向测绘等部门申请许可?
[1]SystolicArray 2014-10-4 08:51
香港科技大学一个小伙子做出来的无人机比你们这一大群人做出来的漂亮多了。
博主回复(2014-10-5 11:00):关键是应用目标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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