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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类]药家鑫案的社会学意义是什么?

已有 5732 次阅读 2011-4-9 17:51 |个人分类:杂类|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社会学, 药家鑫案

2011.0409.1742
药家鑫撞人后因被撞人记其车牌号而抽刀了结被撞人性命的案子让我们深思:
当前社会中屡屡发生的“吾命胜金,他人性命似草芥”事件(其中又特别以当事双方存在贫富差异、权位高低不同的情形极富代表性)的深层次社会诱因是什么?是什么让社会中的个体对自身和他人生命价值的衡量有着天壤之别?这件案子不能单纯用个人心理予以解释,其中存在着深层次的社会病因。令人难堪的社会现实是,侵害他人生命的行为可以通过有价(常常甚至是廉价)的方式得到“解决”、“善后”。

对昨天在周博主博文中的评论[1]稍作修改:生命是自然的奇迹,它不可被交换、也没有等价物。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生命,都应当被珍惜和得到尊重。(注:需区别开生命与行为之间的不同)

[1]生命无价——与麻庭光先生商榷

其它相关博文、评论
[2]
生命无价即廉价
[3]只因为他们是人
[4]以德报怨爱止杀
[5]
"我要是他我也捅"
[6]专家比杀人更可怕!驳麻庭光教授的博文
[7]
[转载]富爹贵爹,能洗罪保命的才是好爹
[8]
面对公众,专家的言论应该遵守准则吗?
[9]
"我要是他我也捅"——一位专家的观点,立此存照!
[10]
孩子,记得为你妈报仇!如果这个国家的法律做不到
[11]
避免激情杀人的解决方案
[12]『天涯杂谈』 心理分析:李玫瑾为药家鑫开脱的真相
[13]读周可真老师博文《沉溺于道德幻想只能自欺欺人地苟活在封闭的世界中》所想到的
[14]药家鑫同学该则么办?陈安同学该你说了
[15]生命:无价等于廉价吗?
[16]天价、无价与廉价
[17]杀人偿命是生命无价的注释
[18]药家鑫行为分析 (麻博主自己已删除?)
[19]麻庭光先生,你是心理学家吗?
[20]清明,写给张妙两岁孩子的一封信
[21]肖鹰:李玫瑾为何不敬畏正义?
[22]肖鹰:李玫瑾何以双重标准评“药-马”
[23]拍【我要是他我也捅】一砖!
[24]柳随风:药家鑫不死药八刀不绝
[25]如果药家鑫生在美国
[26]http://www.hudong.com/wiki/药家鑫
[27]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没为药家鑫开脱(图)
[28]社会学视角下的药家鑫杀人案
[29]刀下留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辩护词
[30][拍案说法]假如药家鑫案发生在美国
[31]福田孝行杀人案
[32]『天涯杂谈』 唐军发案,真相让我震惊!
[33]【科学网】关于药家鑫案的思考与评论
[34](原创)索捐20万让药家鑫案演绎成一场闹剧

相关视频:
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时长20:44]
药家鑫含泪接受央视专访 诉说悲催的成长经历[时长6:42]
孔庆东视频: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开庭[时长12:43]
药家鑫撞人刺死伤者案庭审纪实[时长9:58]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结束[时长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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