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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欣赏(2) 吴宓《我之人生观》之“职业志业论”

已有 4370 次阅读 2010-10-26 23:02 |个人分类:思想文化研究|系统分类:科普集锦|关键词:学者| 职业, 吴宓, 志业

 

一日,读到刊登在《中华读书报》2004128日上吴宓先生之《我之人生观》(20世纪30年代著)中的一段话,云:

 

职业者,在社会中为他人或机关而作事,藉得薪俸或俑资,以为谋生糊口之计,仰事俯蓄之需,其事不必为吾之所愿为,亦非即用吾之所长。然为之者,则缘境遇之推移,机会之偶然。志业者,为自己而作事,毫无报酬,其事必为吾之所极乐为,能尽用吾之所长,他人为之未必及我。而所以为此者,则由一己坚决之志愿,百折不挠之热诚毅力,纵牺牲极巨,阻难至多,仍必为之无懈。……职业与志业合,乃人生最幸之事。”

 

 吴宓:18941978,陕西泾阳人早年负笈清华,留学哈佛,与陈寅恪、汤用彤并称为“哈佛三杰”。此段话,余谓之“职业志业论”。               

此段话,恐怕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余有限的经历中,看到许许多多的能人志士不能实现自己“职业与志业”一致的愿望,这样造成了生活方式的紊乱和心灵的痛苦,一辈子东奔西颠。于国,不利;于家不利;于己,不利。眼见得一位熟人,研究一个著名历史人物极有成就,论文著作比一般教授,只在其上,但却不在教学研究部门工作,我为其感到可惜,如果他在教学研究部门工作,那就可能出一个杰出的教授;上篇博文中提到的王大庆是个工人,我曾经给有关部门推荐作为特殊人才调入哪怕做资料室的工作也行,然而,我的想法显然是与制度不合的。。。。。。。

一切的浪费中最大的浪费是人才的浪费。从道理上说,一个社会做到人尽其才才是对人负责的社会,当然,个人也要尽力做到在“职业”中尽量主动变职业为自己的“志业”。

现在,就业不能充分(我丝毫没有鄙薄谁的意思,社会可能需要一个蓄水池嘛),恐怕将有更多的人不能实现二者的统一了。但职业有问题时,志业何谈呢?问题更在于:

“人生最幸之事”少了,就要拖和谐社会建设的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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