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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重视应急管理,着力点体现在所谓的四个方面
1,预案
2,体制
3,机制
4,法制
国家最喜欢鼓捣的是体制,说句俗话就,就是弄间办公室,再搁上几个人在里面,这就是体制的雏形了。
法制也相对好说一些,立法,或者制订一些规章制度,就可以算作法制,至于里面是不是符合实际需求,这个可以慢慢改进。
预案则要靠政府、行业、企业等不同领域的人来弄,国家已经有相应的原则性预案,同时,很多企业行业也有相应的预案,预案在英文中是plan的意思,与计划同义。
最难弄的是所谓机制,啥叫机制什么还都无法说清楚,更不要说有效机制了。
我们除了对预案本身没有太大的兴趣之外(里面钱还是很多的),对于法制我们不具备学科基础,也不做,但是对另外两个东西还是颇有些兴趣,而且已经写了不少文章,书里也有章节涉及到这两个方面。
关于体制,我们有一篇还不错的文章,论文发在《中国行政管理》上,其实,里面对体制所做的设计,基本可以归结为“功能体制”这个着眼点上。
所谓“功能体制”,也就是说,体制中需要具备哪些功能,我们进行了分析分类。这一套东西大致是可以基本分开的,但是,在所谓实际的组织体制中,这些功能肯定都是要集成在一起的,或者,每个不同的组织架构,都要集中某些功能。于是,问题就来了,哪些组织需要集成哪类功能?哪个功能应该由哪几个组织来执行?
这就是我们马上要写的一篇小文章。当然,只限应急这一狭窄领域,不考虑更大范畴。
题目就叫《Design of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Functional Structure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关键词先设置这样几个吧:
emergency management,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functional structure, corresponding relationship map, operational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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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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