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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安全文化定义
目前,国内外安全文化的定义,一般包含这些内容的一个或者几个或者全部:
安全体系、道德、感觉、观念、行为方式、价值观、精神、理念、能力、判断标准、认知、思维程度、态度、物态、习惯、信仰、性格特点、制度、重视程度等等
一方面,这些内容彼此间是交叉的。你把安全文化视为事故的根本原因或者不出事故的根本动力或者软实力等等,实际上都是把安全文化视为成功(事故减少)与失败(事故增多)的原因,也就是事故的原因。安全文化的那些内容交叉意味着事故原因交叉,也就是没有清楚的地表达每一个事故原因。没清楚表达、没精确表达,那解决起来就非常地不方便,实际上就很难解决。问题都没说清楚,何谈解决呢?
如果把安全文化定义为“安全理念”或者“指导思想”这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分成若干元素(目前分为32个),当然这32个元素的含义和作用必须是清楚、明确的,那么把32个元素的值测量出来了,问题说明白了,解决了,那事故原因就解决了,这不就预防事故了吗?能预防事故我们不就达到了目的了吗?这是很明显的。
有观点担心,将安全文化定义为“理念”这件事情,会得到接受吗?我觉得,你定义为别的也一样有这个问题。哪一个安全文化定义是普遍接受的?定义成容易改善的、能达到事故预防目的的,就是最实用的,也就是最好的。创造出效果,那比学术争论更加有价值不是吗?
干出点实事,远比浮在水面上的科研有价值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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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3-10-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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