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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时间、说事实、唤起羞恶之心和立规矩

已有 4476 次阅读 2017-2-24 08:27 |个人分类:时事评论|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新闻, 规矩, 真实性, 羞耻感

抢时间、说事实、唤起羞恶之心和立规矩

如今,媒体报道新闻的速度是空前的快,一个事件刚刚发生甚至还正在进行之中,媒体的报道已经出来了,网络上到处转载,紧接着各种评论也漫天飞扬。但是,一会儿往往又有新的报道出现,事件的“真相”就发生了变化,紧接着,铺天盖地的新的评论又占领了媒体。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媒体报道和评论不断被“打脸”的事情已经成了媒体报道及其评论的“新常态”。

就拿最近发生在武汉的一家小面馆老板被杀事件来说吧。武汉晚报最先的报道说悲剧起因于店主多收一元且出言不逊惹恼了杀人者,“红星新闻”还详细地叙述了凶手与死者之间的详细对话。不过,后来的报道却说凶手系一名精神病患者,最后,澎湃新闻又引述警方的说法,称血案的引起系凶手要找工作从而与死者起冲突。这样,一些“评论家”刚刚谴责面馆老板势利,便马上被另一些评论“打脸”,说应当管好精神病患者。

这样的被打脸的新闻及评论其实举不胜举,我印象深刻一点的有“大学生抓鸟判刑”、“教育局官员被架扶着救灾”、“哈尔滨天价鱼宰客”等等,都是新闻报道与媒体评论翻来覆去,把人们闹得头昏脑胀,有的最后搞清楚了,还有的如“淮南女孩撞人”到最后也没有清楚地交代,只是随着新的事件的热闹而不了了之。

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那些新闻媒体和评论家们似乎永远是正确的,好像没有见过哪一家媒体因报道不实或不准确而出面自纠,作一点自我批评,说某某报道是不对的,是误导大众的,更没有哪一位评论家承认自己的批评是不对的,是基于错误的事实。

最近,有人根据武汉面馆杀人事件的翻来又覆去的报道和评论呼吁评论家要谨慎发言,宁可慢一点,要看清楚了事实再发言。可是,立刻又有了反对的声音,大声疾呼要为被“打脸”的评论家“打气”。他们的理由是“新闻贵在快,评论亦如此。记者要尽量在‘第一时间’报道事实,论者也要尽量在‘第一时间’做出解读,这都是在满足受众的需要。他们甚至说,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新闻事实’,而不一定是‘客观事实’。而‘新闻事实’不是‘客观事实’的情况非常常见。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人们到底“需要”什么?

我想,新闻媒体最重要的是给人们提供正确的事实而不是错误的谎言。这是第一位的需要。如果人们在“第一时间”知道一些歪曲的事实,错误的评论,对这个世界将没有什么好处,这种歪曲的“事实”和错误的评论只是造成人们思想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新闻的第一原则就是其客观性和真实性,所谓新闻事实可以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言论是彻头彻尾的谬论。

毫无疑问,人们需要尽快地了解发生事件的真相。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人们为了了解清楚事实真相,往往需要时间。在时间和事实真相之间,真相应当是第一位的。在事实没有弄清楚之前,负责任的媒体决不能根据某些传言就轻易发出结论性的报道。评论家也应当对多方面的情况了解清楚后再发表评论,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得到的只言片语而信口开合、夸夸其谈。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媒体之间有激烈的竞争。不要说自媒体的影响,就是网络媒体、平面媒体之间如今也是为了抢头条新闻而打得“头破血流”。(说到这里,我倒想起来如今媒体上常常见到的抗议某处或公安或保安殴打媒体记者的消息,有时候真是有记者给事故现场添乱的事情,例如火灾现场记者突破警戒往里冲之类的。)

一个“快”字,往往就是记者们和评论员们的饭碗,就是他们的生命线。对此,从人情上说,似乎可以理解和同情他们。

但是,对于因虚假报道和错误评论所造成人们思想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个稳定的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一般地说,一个人说错了话或办错了事,从心里总会感到内疚,就像我们教师讲课,讲错了,甚至只是口误了,总觉得对不起学生。这就是人的羞耻感。孟子说,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如果记者写的报道与事实有一定的差距,评论家所说的也不是事实,我相信,大多数从业者在心底里也会有羞耻感。但是,如果作报道的记者认为自己的不实报道,是“新闻事实”,可以不一定符合“客观事实”,评论家认为自己是根据“新闻事实”所作的评论,与“客观事实”无关,这样的人似乎就属于“人皆有之”的例外了。

我想,除了唤醒这些即将泯灭的羞恶之心,是不是也到应该再订立一些新的规矩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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