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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考核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关键

已有 3011 次阅读 2013-8-28 09:2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环境污染

加强政府考核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关键

王元丰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我国的环境形势非常严峻,全国地下水较差至极差水质占57.3%,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仅为23.9%。随着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日益提高,社会对环境污染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加大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在蓝天白云下,呼吸清洁的空气、饮用干净的水,来进行工作和生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环境污染工作。近期,国务院又出台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多种等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和措施,相信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我国的环境形势将不断得到改善。但是,要清醒认识到环境污染的治理,是项非常复杂、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不断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效果。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新闻称,将会同各省市和央企,分解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考核工作。这是一项重要举措,将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产生重要影响。但是,这只是个开端,不仅仅是大气污染,要对整个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这样的考核工作。鉴于我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政府环境工作的考核将是关键。而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工作力度和水平。

一是要加大政府考核中,环境工作所占的比例。目前,我国县乡两级政府的考核中,基本没有环境方面的考核任务。而在地市以及省级政府的考核中,环境工作所占的比例也较低。以某沿海省份对地市政府考核的指标为例,环境工作的比重仅为9%。这说明我国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还没有被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有政协委员建议,要把环境工作在政府考核中的比重提高到50%,这在当前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相关工作应在政府工作中占有五分之一的分量。考虑到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环境工作在政府考核中的比重,在20%左右比较合适。

二是要在政府考核中,实行重大环境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也就是说实行环境考核的地方政府,如果在考核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地方政府的考核就应该是“不合格”。可能有观点会认为,我国地方政府的考核中,“一票否决”的项目过多,目前在不同级别的政府考核中有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节能减排等多项“一票否决”的项目,再加上环境工作的“一票否决”,地方政府的工作压力会过大。但是,一定要认识到重大环境事故,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或威胁,在当前的信息传播极快的环境下,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更会对地方政府的形象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实施重大环境事故“一票否决”制度的必要性很大。另外,政府考核的理论认为,实施政府考核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工作的理念和思想通过考核传输给被考核政府。因此,实施重大环境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就是让地方政府切实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三是要做好环境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工作。政府环境工作考核必然要通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综合利用率,以及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绿化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的污染物排放等环境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还很薄弱,一些行业和地方的上述各种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清单都很不完善,要进行合理的政府环境工作考核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把我国污染物排放数据的统计工作做好,“摸清家底”,为政府环境工作考核打好坚实的基础。另外,要严肃查处环境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杜绝“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没有完善不了的数据”现象,让政府环境工作的考核树立起权威性。

最后,要做好政府环境工作考核的群众参与与社会监督工作。政府考核工作都是“自上而下”地进行,环境考核也不例外。但是,在环境考核中必须加大群众参与的力度,让各级政府切实体会到环境工作不但要“对上负责”,更应该对人民群众负责。具体群众参与考核的途径,可以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政府环境工作打分,以及广大群众网络或者短信打分评价等形式。但关键是增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打分在环境考核中的权重,形成政府环境考核群众参与良性的机制。此外,应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环境考核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依法将对各级政府的环境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对环境工作考核的监督,促进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对环境负责的法定职责。

 《人民日报》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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