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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打开电视,看到央视在揭露金华神灶的骗局,感想颇多。
金华神灶打着节能环保的牌子,号称拥有两项国家专利,还有什么专家评审,在电视台大肆发布广告,骗取加盟费。加盟商却一台炉子都卖不出去,亏大发了。
说发明人是骗子,但我觉得不像,他倒像一个偏执狂+贪婪者。他也许做了研究、搞了发明创造,但是一想到因此可以暴富到离谱,便丧失了自我,耳不聪、目不明,对设备的缺点视而不见、忽略不计,对其优点却是极力夸大、粉饰。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普通的民众却能对其缺点说得条条是道。
科技成果应该如何评价?我还是那句话:应用研究的成果应该由市场、用户评价。至少产品能够卖的出去吧?专家评价可以有,但是必须公开相关信息:专家单位、姓名、评价内容。最好设立专门的网站予以公开。
电视台发布广告,我认为应该对广告产品或服务负连带责任。通过电视广告卖假药、伪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向其索取赔偿的时候,电视台应该也赔偿,比例嘛,可以是10%-30%,相关责任人问责,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多数情况下,验证药品、产品的真实效果并不难,花费也不多。比如金华神灶,叫厂家拿来两三台设备,亲自做一做试验,或者送给普通用户免费试用一段时间,效果到底如何不是很明显吗?
只有通过这种立法,才能倒逼淘汰伪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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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7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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