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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在荷兰:14. 为周小川先生支招

已有 5127 次阅读 2013-4-12 21:44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关键词:学者| 宏观经济, 动态系统, 优化控制, 动态调节

   穿越一下,从第5篇跳到第14篇,说明我至少还有6 – 13 篇要写;从控制跳到经济,证明我一直在思考它。

   十几年前,在从美国回荷兰的飞机上,看了一本有关格林斯潘的书,从而得到了一个调控宏观经济的想法。几年前实在憋不住,就写了一篇文章。投到经济期刊,被当场拒审;投到控制期刊,得到同样的待遇。抑郁了一阵后,又投到一个控制期刊,并对主编“行贿”,得以发表。

   下面是文章的前两节的中文翻译,稍有改动。没有公式,对经济感兴趣的朋友应该都能看懂。欢迎拍砖。

   本来写这篇文章是为格林斯潘支招的,但他已退休了。但中国的央行行长周小川先生连任了,就献给周行长吧。

使用央行利率和增值税两个手段来调控宏观经济

 朱豫才

摘要:本文提出一个稳定国家宏观经济的方法。想法是使用更多的动态调节。目前,只有中央银行的利息是用来进行动态调控的。作者建议将增值税(也叫消费税)用作动态调节变量,建立一个新的独立的中央税局,对增值税进行月度或季度的调节,并且与中央银行的短期利息的调节相协调,以稳定经济发展。我们将讨论该方法的多个优点,并提出实施的办法。我们将用动态系统理论对该方法的有效性给出理论证明;在此过程中我们把宏观经济调控问题转化为一个模型预测控制问题。为了形象地演示该方法的优点,我们还给出了计算机仿真。

关键词:宏观经济,动态系统,动态调节,优化控制

1   导论

   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可用两个主要经济指标来衡量: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由于各种干扰,如战争、自然灾害、石油危机、科技泡沫及金融危机等,一个国家的经济很难长期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尽管政府采取各种政策手段来稳定经济。

   财政政策和经融政策是一个国家用来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可以看成是一个动态系统。前面提到的两个经济指标是按月度统计的,所以该系统的采样时间是一个月。从动态系统理论的角度来看,目前只有中央银行的短期利息是用来进行动态调控的。美国在这方面做的力度最大。

   然而,在财政政策中,却没有用来进行动态调节的变量。这里,一个变量用来进行动态调节意味着该变量的调节时间间隔等于或接近系统的采样时间,即一个月至一个季度。如果一个变量的调节时间间隔远远大于系统的采样时间,我们则叫它静态调节变量。目前只有中央银行的利息是动态调节变量。所有财政政策,如政府开支、营业税、工资税及增值税等都是静态调节变量,一经确定,多年不变。只用央行利率进行动态调节有很多局限。例如,在某些产品价格暴涨同时引发通货膨胀和经济停滞(停滞膨胀)时,央行如果降低利率可刺激经济发展,但会进一步加剧通货膨胀;如果提高利率可控制通货膨胀,但会打压经济发展。这是有名的所谓“央行的困境。”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央行无法一石击二鸟。另一种情况是所谓的“流通陷阱”,即央行的利率降至零,失去了进一步调节的空间。

   根据系统与控制理论,宏观经济是一个动态系统,有两个个被控变量(也叫系统输出变量):GDP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目前,该系统只有一个控制变量(也叫系统输入变量)可用来调节,即央行利率。控制理论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控制变量是无法完全控制两个被控变量的,因为没有足够的自由度,即系统不可控。作为一个控制工程师,作者建议引入一个新的动态调节变量,即系统的控制变量,使系统可控,以改进宏观经济的动态调节。第一个引入的动态调节变量是增值税。方法是每月或每季度都有可能调节增值税和央行利率,协调使用这两个动态调节变量来稳定经济。

   本文第二节进一步解释如何使用增值税和央行利率对经济进行调节,并讨论其优点及可行性。第三节用动态系统理论对该方法的有效性给出理论证明,同时引入宏观经济模型预测控制,还给出了计算机仿真结果。第四节是结论和商讨。

2   用增值税对宏观经济进行动态调节

   为了方便讨论,先讲一下动态调节和静态调节的区别。宏观经济系统的采样时间可定义为其主要经济指标(输出变量或被控变量)如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的取样时间间隔。因此,我们可以说宏观经济系统的采样时间是一个月至一个季度。对于一个动态经济系统,如果一个调节变量(输入变量)的调节时间间隔(采样时间)等于或接近于系统的采样时间,该变量就叫动态调节变量;如果一个调节变量的调节时间间隔远远大于系统的采样时间,该变量就叫静态调节变量。

   如前所述,宏观经济是一个动态系统,有两个被控变量即GDP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目前,该系统只有一个控制变量可用来调节,即央行利率。因为没有足够的自由度,极不可控。一个控制变量是无法完全控制两个个被控变量的。控制理论的理想情况是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变量来调节两个被控变量。在财政政策方面,有多个可能用作控制变量的选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消费税)。我们建议从三个税中选一个有效性高,并且容易实施的作为新的动态调节变量。

   这里,我们建议将增值税作为新的动态调节变量,与央行利率一起对宏观经济进行动态调节;其调节时间为一个月至一个季度。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将在一个中间值上下波动。该中间值可以是当前不变的增值税率(在中国为17%)。这样我们将控制变量从一个增加到两个,即动态调节(控制)的自由度增加了一倍,不一个不可控的系统变成了可控。下面我们将解释如何实施这一新方法,并对几种情况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机构上,政府要建立一个独立的部门,暂且叫它中央税局。与中央银行一样,中央税局应由资深经济学家领导,根据当前的经济数据来调节增值税。由于央行利率和增值税的调节是针对同样的被控变量,中央税局与中央银行应紧密配合。

   技术实现上,需要生产出新一代的收款机来实现增值税的不断调节。收款机应能从中央税局下载当天的增值税率。为方便消费者,商店和市场应同时显示含税和不含税的价格。适用当前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不难实现这些功能。同时,会计软件和企业资源管理(ERP)软件也要能够使用变动的增值税率。

增值税的动态调节用很多优点,现列举几个:

-    对通货膨胀有即刻的作用。假设一个国家的增值税率是20%,降低增值税率5% 会降低通货膨胀率1%,持续时间为12个月。

-    对经济的消费业影响大且快。

-    研究结果表明(如Romer and Romer2006,减税对GDP的贡献远大于政府增加开支的贡献。

-    降低了调税的政治阻力,因为象中央银行一样,中央税局是由专家组成的独立机构。

   

   增值税的动态调节是一个全新的方法,必定会产生多种疑问。现用问答的方式进一步讨论。

1)   问:调节增值税的政治阻力可能会很大,什么时机开始好?

     答:在需要降增值税的时候开始。

2)    问:不断地改变增值税,技术的实现会不会太难?

答:不难,现在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可以解决。另外,对新一代收款机和新一代管理软件的的需求会刺激经济发展。

3)    问:什么样的国家使用该方法会有效?

答:所有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可使用。然而,美国和日本两国的增值税率很低,在使用之前有必要提高增值税率(并相应的降低其它税率)。

4)    问:欧元国家能用吗?

      答:可以。一个欧元国家可以按给定的欧洲银行利率来调节增值税。不过当前欧洲各国没有能力减税。

5中国能用么?

答:中国的增值税率是17%,有足够的调节空间。比如经济不景气时降低增值税直接推动消费,正是中国非常需要的。中国有能力减税。

 

下面我们将定性地解释在几种典型的经济形势下,如何调节增值税和央行利率来稳定经济。  

通货膨胀和经济停滞(停滞膨胀)时期

   当某些商品的价格上涨同时引发通货膨胀和经济停滞(停滞膨胀),央行就陷入了困境:提高利率可降低通货膨胀,但同时会打压经济;降低利率会促进经济发展,但会引起更高的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应以降低增值税为主,调节央行利率为辅(也许要稍提高利率)。很简单,降低增值税直接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还降低通货膨胀。这就为央行摆脱了常有的困境。当经济恢复以后,可逐渐将增值税条回到均值。

解决“流通陷阱”问题

   经济不景气期间,当央行利率接近零的时候,利率已经不能用来刺激经济。这时降低增值税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更好的办法是提前使用增值税调节(降低)以避免“流通陷阱”的产生。当经济恢复以后,可逐渐将增值税调回到均值。

经济过热时期

   经济过热时,过高的需求引起高通货膨胀。这时应以提高央行利率为主要调控手段。只有这时,提高央行利率既有冷却经济作用,又有降低通货膨胀的作用,一石击二鸟。这时,提高增值税率有降低需求的作用,但又有临时提高通货膨胀的作用;降低增值税率有临时降低通货膨胀的作用,但又有提高需求的作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用增值税需要看主要问题是增长过快还是通货膨胀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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