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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护林员加位老人二三事
ghzcljz 2018-9-27 15:54
义务护林员加位老人二三事 加位老人是碌曲县拉仁关乡则岔村委会麦日村人,是一位光荣的共产党员,今年已经快 60 岁了,由于他曾在县武工队当过排长,所以也有称他为加排长的。他还曾经在邮电局、林场等单位工作过五年。 可能是由于他长期在林区生活、又有在林场工作的经历吧,他十分热爱护林工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前,国家和私人都在砍树,看到森林一年比一年减少,他也分不清那些材是白的那些材是黑的,他从心底里感到着急。这几年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他看到林子终于不再常年被砍伐了,感到由衷地高兴。 然而,这几年他还是发现盗砍木材的事不时发生 , 看到这些十分不正常的事情 , 他感到非常困惑。 2004 年 4 月 7 日,他专程来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则岔保护站反映情况,说近来有采伐木材的现象,是不是国家的政策又变了。他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今年 60 岁了,在国家单位工作了八年,在林场蹲过三年,我不要木材、不要钱,并不想在林场当护林员,没有什么个人要求,只希望国家的林子不要再被砍了!” 2004 年 5 月 7 日,他又一次专程来保护区管理局反映情况,说他最近花了 14 天时间巡查阿寺林、多松木沟、秀拉林等地,发现了一些毁林苗头; 2004 年 7 月 21 日他再次向管理局反映一些地方盗伐林木的情况。他反映的情况都受到保护区管理局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一位普通的老百姓,他一不图个人利益、二不怕惹人,痴心不改、义无反顾地坚持义务护林,为保护区的天然林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愿更多向加位老人一样的林区群众,为保护森林、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而努力!也希望那些只顾眼前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人,能放下手中的斧锯,让我们的森林尽快恢复起来,以便发挥更大的涵养水源、保护水土和调节气候等生态作用,使我们的家乡更美好,吸引更多的客人来旅游。 注:本文曾在《尕海湖》第2期发表 李俊臻 200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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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对等
fanxiaoyingz 2014-6-6 11:57
人性的对等 儿歌中有句老话叫“人之初性本善”。我常常想这个问题?到底性善论正确?还是性恶论正确。后来我发现性善论和性恶论都不正确。 从性善论和性恶论,即从人性的善恶的本质来讲,欧洲白种人比较而言性恶,比较好杀,不怕死人;比较而言黄种人比较善良,比较行善。但是这些人性本质的形成和存在不是白种人和黄种人自己的主观意愿决定的,而是自然环境造成的。白种人形成于寒温带和寒带地区,自然生产力低下,主要的食物来源是打猎,经常处于饥饿和半饥饿状态,他们种群数量稀少,很多人必须经受长期的寂寞、孤独和无助,类似于中国的蒙古地区,甚至不如蒙古地区。所以他们已经在基因上形成了超强的警觉、排斥超生和人多,排斥吵杂和烦扰。因为他们经常面对死亡威胁,所以他们的生育率很低而且孩子的存活率很低。在这种情况下,杀生成为他们的一个生存的基本技能,吃肉成为他们的主要食品来源。所以,杀人和杀生对于这些地区的人来说不是简单的善良和恶毒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基本的控制人群数量和控制食物数量,用来长久生存的问题。自然界的生产力总是有限的,而人选择的生育法则总是膨胀的,这就必须存在一个死亡法则,这个死亡法则容许适当的杀戮,来和自然界的供养能力相互平衡,来为自然界其它生物的生存提供一个空间。所以,简单的人性的善良和邪恶论对于自然界来说是错误的。而中国人普遍遵守人性善良论,结果中国的人种数量增加,而质量在几千年来是退化的,原因就是中国人在善良论下数量控制机制被破坏和忽视,人口膨胀,从而给长期的存在造成威胁,自然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破坏、资源枯竭、人性退化。 我讲以上的话语似乎和人的权力和义务没有关系。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它们的关系就是人间社会的任何权力和义务都是以人性为基础的。第一,当某些人的人性的一个方面不能满足的时候,也就是人性的权力和义务不能对等的时候,这些人就有权力反对这种不对等的义务。而有些人在社会上取得了过于强大和过多的权力的时候,另外一些人其实从人性角度来讲相应的获得了反抗他们这种多余的权力。第二,当人种中权力和义务长期不对等,人性就会被严重压抑,当人性被严重压抑的时候,人种的安全就会得到极大的威胁,人的整个种群就会出现各种疾病和问题。第三,人的幸福感觉来自于人自身的人性满足和感觉满足,而不是简单地来自于物质财富的富裕化,因此当代人许多没有幸福感不是物质原因,而是人性的压抑造成的。简单的实用主义对于塑造幸福社会没有绝对的好处。第四,人性中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但是这些都是围绕人的生存和延续而产生的,是人性的一部分,某些时候善良的一面会转化为邪恶的一面,有些时候邪恶的一面会转化为善良的一面;而在某些时候从不同的角度看,善良的一面就是邪恶的一面,而邪恶的一面就是善良的一面。所以法律的制定和遵守必须符合人性,而不是和人性相背离。从目前看我国的许多法律有违反人性的地方。 对于以上讲的第二种情况,有一篇博文举出的事例非常特别,也非常令人痛心。倪琼琳转载的博文《崖山之后无中国,阎吏之后无汉人》中披露,中国自从宋朝以后经历了多次种族灭绝事件,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场场惨绝人寰,死者无不以数十百万记。据说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日本军人只有五万人,而中国军民多达三十万以上,有人感叹中国没有血性男儿。中国人自豪地“引颈就戮”,无人反抗。这样的民族能没有危机吗? 但是,反观这个现象我依然认为是中国统治者过度统治的结果,是中国人的某些权力被剥夺的结果,是从人性角度看,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结果。中国的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都是反对武装人民的,是反对民间武器合法化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其统治收缴了全国的铜铁武器,大刀长矛然后铸成了几个铜人。当然,收缴武器有利于社会犯罪减少,但是是不符合人性的,它极大地削弱了人们的警觉性,减少了对社会不公平的反抗强度,从另外一个方面讲是降低了个体的生存能力和生存技巧,毁灭了人的种群自我平衡的能力。因此在战争时期表现特别突出。中国从隋唐以后被外国人统治的时期增加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国人人性泯灭,血性泯灭,而血性泯灭的根本原因是统治者不让有血性的人存活。例如《水浒传》,有血性的人一律得到绞杀。绞杀有血性的人从人种方面来说是反向进化,就是软弱者生存,强大者灭亡,最后中国人的人种被进化成宠物化——只有吃喝本能,其它本能退化。 所以,权力和义务不对等的后果是严重的。即便是有短期的好处,但是长期必然是很坏很恶劣的。 我个人认为权力和义务的对等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当你获得出生的权力的时候,你同时获得了死亡的权力。第二,当你获得杀别人的权力的时候,别人同时也获得了杀你的权力。当你被奴役被压迫的义务的时候,你同时获得了反抗奴役和压迫的权力。第三,当你被要求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时候,同时应该获得法律和宪法的保护。反之,如果一个国家只要求公民遵守法律,而不提供保护,那么该公民就同时获得了违法的权力。第四,对于国家而言,当国家要求公民和企业缴税的时候,公民和企业同时应该获得所交的税款的使用情况的权力。但是恰恰在中国纳税人根本没有这种权力。而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后一种权力的存在的政府必然出现极大的问题——腐败问题和财政危机。第五,当你要求别人尊重你的时候,别人同时获得了受你尊重的权力,而你本人则有尊重别人的义务。 总而言之,从人性的角度看,人的权力和义务是同时产生,相伴相生的,人的权力和义务应该是对称的,相伴的,随从的。就那新疆的少数民族的恐怖分子来说也存在权力和义务的对称。新疆最近几年恐怖袭击不断,很多人认为应该对他们严厉打击,但是有些人则反思这种现象,他们反问:为什么在毛泽东时代少数民族的人不反抗,甚至热烈拥护党中央和政府,为什么以库尔班为代表的一大部分人热烈热爱毛主席,安心生产和生活,但是到了胡耀邦时代和江胡时代为什么邪教组织也多了,少数民族的反抗也多了,恐怖分子也多了?很显然,少数民族人民的权力和义务的对等平衡被打破了。 再说金钱问题,政府的职员工资高,高官腐败贪污,凭什么让老百姓买单?人民同时获得了反腐败的权力,获得了不信任政府的权力。 所以,从人性角度来说人是平等的,当人性不平等的时候必然发生反抗和扭曲。以我国上世纪前期的革命洪流来说,当时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宁愿不要生命,不怕被砍头,被残害,被肢解的,被诛杀九族的危险闹革命,就是因为反动统治着对于人性的压迫到了极致,出现了严重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均衡,对于农民起义来说,这只不过是对人性平等的一种修正。 所以,当我们从人性角度来看社会的各种现象的时候,它们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是存在的根据,因此治理社会和国家就不能蔑视这种存在,而应该把它们考虑进去。不能一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新疆的恐怖分子,也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邪教问题,也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黄赌毒问题,也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民间持有武器问题。
个人分类: 社会科学|1770 次阅读|0 个评论
导师与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吗?
热度 13 lin602 2013-10-5 22:23
导师与研究生到底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导师要负责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指导,按学校规定发表文章,提供研究条件特别是研究经费,发放一定的生活费。负责让研究生基本答辩合格,拿到毕业证书,拿到学位证书。 研究生要学完学分,按导师要求做好科研,发表文章,做应用的尽量要产业化,写好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上面的都是常识,争议不多。 争议多的或者双方不理解的应该说有不少,举例如下: 1 研究生到底要完成多少科研任务,发表多少文章,发表文章的级别多高。如果双方意见一致没有问题,如果不一致,这如何解决。 2 研究生的年限问题,有的三年,有的四年、五年甚至更多。 3 研究生的工作时间,这个问题上可能争论较大。不少学校及导师要求晚上工作的,当然不少研究生自愿晚上加班。 4 研究生的工作之余导师要不要管,管到什么度?不在实验室出事了,导师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5 如果导师承担研究生安全责任,研究生是不是做什么事都要向导师请示得到批准后才做。 6 导师应该不应该考虑研究生的就业问题。特别是在科研工作中,要不要有意识培养学生的就业研究内容或能力。 双方站的角度不一样,理解问题就不一样。例如: 导师没有经费,那导师是不合格的,没有经费如何带研究生?但有哪个研究生替导师经费着急的?课题组经费快没有的时候,导师经常睡不好觉,研究生有这个压力吗?但是,课题申请到了,科研工作主要是研究生动手做,导师要完成课题任务要求,必然会对研究生的科研任务有要求,但这时候就会有认识上的差别。 一方面学术界及研究生尊重或选择学术水平高、经费多的导师,但同时研究生对高水平的导师的高科研要求却不理解。我们见过,不少高水平教授对研究生要求是比较高的。因为他是在一个高水平的层面上的竞争。 研究生的科研方向与研究课题对研究生就业是有影响的,有时候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也会有理解与认识上的不一致。 一方面研究生希望自己的导师有社会影响让自己好找工作,但同时对导师严格训练研究生科研而难以接受。 现在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许多规定与制度也不健全。全靠双方摸着石头过河,有的师生关系做得好,有的师生关系比较紧张。这是世界难题还是中国特色? 我怎么感觉,导师与研究生关系就跟夫妻关系一样复杂,什么情况都有,有互相尊重的,有关系一般的,有互相有意见的,还有互相仇视的。有的研究生将导师视为长辈,友情永远,有的研究生视导师为‘周扒皮’,老死不相往来。 说实在的,因为在大学工作时间长了,也认识不少其他高校的朋友,我的学生也有不少到其他大学做研究生了,各种情况好象都见过。 在我上篇博文中,不少研究生博主的评论意思是我对我的研究生不怎么样,有剥削研究生之嫌疑,为当权者说话,有的话说得实在不好听,有的博友好心让我删去博文,好好休息,好在我有点阿Q精神。如果你有疑问的话,可以看看我搜狐博客,你看一下就知道我与我的研究生与学生们关系如何了。 http://lin602.blog.sohu.com/ 。如果你还是不信,可以托个南京的朋友来我校走访走访,哈哈。 我写博文是说出我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不是为我自己开脱或辩解。如果我真是为自己辩解,那什么不说是最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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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的事不要让‘权利反转’
热度 10 lin602 2013-8-6 08:36
近期‘转基因粮食’的事情在网上沸沸扬扬。正反二说都有,而且各不相让。 我不好说‘转基因粮食’从科学及对人的健康影响上到底如何,因为我没有研究,也不是我的专业。 但是有一点,现在老百姓吃得好好的传统粮食,要想让转基因粮食让普通人吃下肚,从事转基因研究及管理的专业人员、公司、政府管理人员,有义务来向公众解释非常清楚,打消大家的顾虑,让大家放心地食用。 普通人进行质疑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事情的真象。不但是在中国,国外非常多的人也心有疑虑。 应该鼓励质疑,并进行有效解释。如果用数据说服了大家,大家会接受的,如果你说服不了大家,大众象吃‘农药’一样来吃‘转基因粮食’,你说大家吃的时候是什么心理? 我们不要权利反转,谁主张谁举证!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与道义的责任。 如果你是正确的,对世界及中国的粮食做出贡献,如果贡献很大,历史会记载的,贡献小,一段时间及一个范围内的人会感谢你的。 普通人的质疑是他们的权利!支持转基因的专家、公司、管理部门有义务来回答大家的疑问。如果回答不了,数据不全,不要急,继续研究。直到在科学上及实际中没有大的副作用为止。 普通人非常担心人种的改变,基因的变化,健康的受损,土地的劣化,生态环境的不可以破坏。 当今世界的粮食还没有达到‘饿死人的状态’,许多国家的地还都荒着,急什么?多做点研究与观察,让其再成熟一点,让普通百姓打消疑虑再推行有什么不好? 人类长粮食已经数千年的历史了,还在乎这推迟的几年甚至十多年? 假如一个大的问题使人种出问题甚至人的生育生长出问题,那就不得了了。 三聚氰胺奶粉出现了‘大头娃娃’,三聚氰胺也是从科研人员手中推广出来的;可是在转基因的问题上千万别出现全人类的‘大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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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署名
热度 3 datasci 2012-9-3 15:40
成果署名
上周发生了两件事,都和署名有关,以前还真没注意这个,因此此前通常是第一人说了算,可能这与此前文章的层次不高密切相关,这个时候大家都知道除了第一作者外,多是boss或凑数的。 在自己上周面临有关谁上谁不上或者彼此次序时,发现还真是个学问,不过还好的是大家都高风亮节让我轻松解困。感谢大家之余,好奇心突发,想知道业界惯例咋样,是不是也有所谓的潜规则呢。据此搜索了一下科学网博客部分的文章,发现讨论这个内容的成果赫然--“ 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7,820个 ”见下截图: 然后顺序学习了首页的相关文章,发现这个方面既有方向性的指导原则,也有畅通无阻的潜规则。 王桂颖在“ 谁可以署名? ”中研究了国家标准方面的内容,其中明确了哪些人才可以成为作者,以及作者的定序策略-- 由所有作者共同决定,同时也明确了“每位作者都应该能够就论文的全部内容向公众负责” ; 在 赵帅飞的 “ 谁该成为署名作者? ”举了一个很有趣(这是在我看来,因为我们的工作中还确实没有遇到如斯复杂的事情)的例子,但其最后的那句“ 少数杂志要求明确所有作者贡献的做法,其实还是很值得倡导和推广的 ”确实良言建策。总之,好像要在署名中实现“责权利”的完整统一,不仅仅把署名视为权利更有视为责任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可能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就目前而言, 好像具体如何解决还需每个人要应需而变的策略,那就是要有你自己特色署名方案。 署名的最佳结果就是“皆大欢喜”,不过好像不是那么容易的,潜规则的潜就是在这里的。不过呢,也大可不必为此大动干戈的伤脑筋,因为很多人当不是第一作者时其实并不是很在意自己的排名了。所以建议的方案就是看所在机构、专业、行业的惯例,确定自己的署名原则,在此指导下署名即可,在此情况下即使发生了不快,你也可以有很阳光的理由帮助自己过潜。
个人分类: 胡说不得|4437 次阅读|3 个评论
我为什么要求儿子去伐木
热度 32 jiangjiping 2012-5-22 07:42
我为什么要求儿子去伐木 蒋继平 2012 年 5 月 21 日 在高二的下半学期, 学校要求学生在暑假参加一些义务社会活动。 这种活动被看成是一个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也是上大学作为参考资料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而,儿子在我面前提起这件事, 根据学校安排的几个活动项目, 征求我们的意见,供他选择。 我听了他的陈述后, 建议他参加伐木组的活动。 我知道伐木是一种很艰苦的工作, 尤其是在佛罗利达州, 又是在夏天, 沼泽地的森林中很潮湿, 很闷热, 蚊虫也很多, 因而,在这种地方工作,是对人的意志力的一种考验。 她的母亲一开始坚决不同意, 她不愿意让儿子吃这个苦。 心痛儿子是母亲们生来的天性, 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 我不做任何让步。 我对太太说:“作为一个父亲, 也和您一样, 希望儿子生活在幸福之中, 不要经受苦难。 可是, 作为一个父亲,也有责任帮助儿子学会在社会中生存的本领, 要帮助他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要帮助他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 而现在这种伐木的工作正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千万不能错过这种机会。”在经过几番的争论后, 她妈妈终于接受了我的观点。 儿子很懂事, 他自己也想去亲身体验一下这种来自自然的挑战。他就很自觉地选择了去伐木这个工作组。 暑假到了, 他在学校的规定时间跟伐木组一起出发, 到本市郊区附近的一个沼泽地伐木去了。 我第一次去接他的时候,看到他浑身湿淋淋的, 全是汗, 手臂上,脖子上, 腿上都是红斑和伤痕。这些红斑是蚊子叮的, 伤痕是树枝划伤的。 面对这种景象, 我一阵心酸 , 几乎要掉眼泪,心里在说, 儿子,让你受苦了, 可是, 今日你受苦, 来日你必然从中获得丰富的回报。 回到家, 他妈妈看到儿子这个可怜相, 心痛得很, 眼泪哗哗地流,一边为儿子疗伤,一边在埋怨我心恨。 在这件事上,我是内外受罪。 我问儿子他自己如何感觉。 儿子说:“没想到佛罗利达的野外工作是如此的辛苦, 怪不得几乎每天看到您浑身大汗地回家。要不然, 真不知道您的辛苦” 我继续问他: “你能不能坚持下去?” 他说别的同学能坚持下去, 他为什么不能。 听了儿子的话, 我心里真是很高兴, 也放心了许多。 他妈妈听了,也不再责怪我。 我教子的理念之一就是要让孩子们知道生活中一些苦难是磨练人意志的必修课, 对人生的健康成长是有好处的。 说实话, 我能在失去大部分听力的情况下学好英语, 在美国一流的院系跟正常人一起读完博士, 靠的全是坚忍不拔的意志力, 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毅力。 在平常的思想行为上, 我对孩子们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可是, 在生活方面, 我是很体贴他们的。 在儿子快要到法定年龄可以自己开车上学的时候, 我就早早地为他准备了一辆汽车, 这样的话,他就可以自己开车上学, 省去了乘校车的许多不便, 也省去了他一些时间, 更为他提供了方便和自由。 因为高中的上课时间很早, 6 点钟就得起床, 6 点半必须乘校车上学。 为了让他多睡一会儿,在他还没有达到法定开车年龄时, 我通常牺牲自己的时间, 亲自开车送他上学。这样的话, 我自己每天早晨就少睡了一个小时, 而儿子就可以多睡半个小时。 前年回国时, 听到一些亲戚朋友说, 他们为了不让他们的孩子参加高中生的暑假义务劳动, 花钱买通学校有关部门, 这样的话, 可以避免孩子们受苦。 我听了后, 只能感呔“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想, 我儿子能够拒绝我为他买宝马, 是因为他深知我挣钱的辛苦, 也是因为他自己有这种亲身体验。 我给儿子的一条忠告是:“吃得黄连苦, 方知蜜糖甜。”
个人分类: 经验交流|7552 次阅读|68 个评论
研究生是否有义务为导师做自己课题外的事情?
热度 34 neilchau 2012-4-25 08:27
研究生是否有义务为导师做自己课题外的事情? 几天前写了篇《 记与导师的又一次“小战争” 》,里面提到导师让自己帮她写点东西申请项目,因为写的东西她老人家不满意就骂我浪费她的时间,而自己忍无可忍,据理“抗争”。“抗争”的依据正是今天的话题“研究生是否有义务为导师做自己课题外的事情”? 在国外,研究生和导师的权利和义务比较明确:理论上讲,研究生没有义务为导师做跟自己课题不相干的事情。如果学生确实为导师做了自己课题之外的事情,导师都会对学生表达感激之情。这也正是自己那次敢于跟导师“战争”的主要原因。但在国内,研究生似乎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导师让学生做什么学生就得做什么,否则后果你是知道的 …… 听听下面几位同学的抱怨。 A 同学,保研后五年的硕博连读,都开始三年多了,还不知道自己的博士课题是什么,因为一直在帮导师做其他企业项目。 B 同学,三年的博士,都快两年了,课题还在换来换去,唯独不知道自己将来要把哪个作为博士课题。 C 同学,简直是导师的“私人助理”,实验室的药品、仪器和纯净水的订购,都得他操心,甚至连导师搬家,账目报销也得他跑腿。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活琐事操心多了,研究生课题自然进展缓慢。 可见,确实有导师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去做课题外的各种企业项目;也有导师把学生作为“有手的工具”去尝试自己的各种想法;还有导师把学生作为自己的“私人助理”去做很多生活琐事。导师真的有权利让学生做自己课题之外的事情吗? 当然,学生在不影响自己研究生课题的情况下,帮导师做些其他项目或事情本来也没什么。毕竟读研究生本质上是一个 Academic Training 的过程,学生帮导师做自己课题之外的项目,确实也可以得到 Academic Training ,也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但前提必须是,学生有兴趣、愿意去做,做了之后能到达导师和学生的双赢。如果让学生一直忙研究生课题之外的项目,最后还让学生延期毕业,那就说不过去了。
个人分类: 科研共享|14740 次阅读|69 个评论
权利和义务,你首选那个?从对老师的尊重谈起。
zls111 2011-9-16 12:07
从一句评语说起: 看到老师不好的做为,我就在校内上评价了下: " 有的老师素质差,表示无语呀! " 我妹妹给的评价是“ 不管他差不差,咱都不该在台面上说,咱们要有咱们的素质 。 ” 我的回复给了两条: “you are right! 这点你是对的,但是对与不正常的现象我们有发表不同看法的权利,特别是我们眼前有太多不正常现象的社会,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再有公众意识。” ”本身我们对老师那种尊重有些不正常,不知道这个是怎么灌输给我们,包括很多逻辑,教育几十年对我们的腐化确实厉害。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排在首位的,在宪法里也是这么写的。碰到很多事情的时候,首先要想到权利是不是得到体现和保护,再去讲义务。“ 可能对于国内大部分学生想得与我妹妹想得那样,根本没有想这样的逻辑对不对,这就是我们教育的魅力所在, 不教你怎么判断是非,而是去接受。 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是不对的。老师自然就成了权威,包括各种长辈和领导。 不是意思不要尊重他们,几千年的传统还是有些道理在那里。但是这些道理的逻辑在那里,有木有想过?什么是真正的尊重?是一味的盲从?还是有理有节的尊重?当然是后者。在宪法里把权力放在义务的前面是理所当然,没有权利哪来的义务。 把在校内上的一些评论加进来,如下: 阴同学: 不要抱怨啦~ 回复阴同学: 你没看明白我的意思,我强调的是要改变思维,,这是关键,这是做好很多事情的前提,甚至是影响人的一生。 回复张亮生: 其实现在国内教育的问题很多人都清楚,但改变需要很长的时间,评论似乎用途并不大。拥有“接受”思想的人不是你说了就能转变观念的,而你已经拥有正确的观念,可以想想自己有没有其他方面可以变得更加先进 回复阴同学: you are right. 比如ne ? 说说看。。 回复张亮生: 其实你说的这个例子“老师素质差”,让我想到的是全民素质,在美国,公交车司机每当你上下车都会和你问好。你可以在上车或者电梯里见到无论陌生人还是熟人都问好。或许这点是你不曾想到可以变得更加好的地方吧? 张同学:我觉得有点批评我思维定式,中国教育下的模式人物,传统教育下的尊师重道。我们公司据说开除了一个没让老总先下电梯的。不过我还真有些无措于我身边的这种状况不能改变就告诉自己去接受。 回复阴同学: 嗯,我强烈同意,我平时总是笑脸就是因为这个。这样蛮好的。 回复张同学: 这些细节就去遵从也没关系,但是违反原则的就不能退让,抓大放小。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3546 次阅读|0 个评论
学生自杀,导师如何面对
热度 5 lin602 2011-6-26 22:37
前几天,我校一研三的女研究生跳楼自杀身亡,原因是工作已经找好,但硕士论文送审时的结果,一个意见是‘修改后答辩’,一个意见是‘修改后重审’。好象不能在眼下这一批拿到学位。 为此,学校专门开会,要求教师密切关注自己所带研究生及学生们的思想与动向,防止出类似事情。 这是一人间悲剧,这毫无疑问。 今天下午散步时听一朋友讲,学校有可能要出个规定,导师今后要对出事的研究生替学校对家长进行 部分经济补偿 (消息不一定准确)。 学校为了保证质量,论文目前基本上是送外校进行盲审,既然盲审,肯定不会全部通过,一方面是论文质量问题,二是评审专家的要求甚至风格。三是有的研究生本身就非常不努力不认真,当然还有导师出题甚至指导上出的差错。 导师怎么办?一娘都生九等子,何况学生与研究生呢。有的研究生非常刻苦认真,有的研究生让导师‘头疼’。研究生入学后,基本上都‘顺利’毕业,认真的不认真的,统统戴上硕士帽(或博士帽)。 这么多学生与研究生,要想一点异常没有,绝对是不可能的,只不过落在谁的头上,落在那个学校那个导师而已。 有时候想想,在大学‘不会做科研’,坐个办公室,弄个处长、副处长甚至科长当当也挺好的,收入不少,也不面对学生,还有权,学生出事嘛,他们不是第一线的,没有责任,还可以指手划脚批评一番。 怪不得许多教师讲,搞科研没有劲,所以拼命往‘干部队伍’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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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和责 (2)
zxtwin 2011-6-22 13:16
你我都一样,都会在某些犯规的小事上占点小便宜,没有那个比那个更高尚,没有那个社会比那个社会更公平,没有那个民族比那个民族更优秀,都一样,或多或少而已,或好或差而已,五十步与一百步而已。 初级阶段的人类, loss index 很高的人类,文化、生活、条件可以不一样,但有一样应该必须是一样的,那就是“权”和“责”。人类要摆脱基因弱点的束缚,就只有在明确的机制框架下,提高自己、改变自己,踏踏实实地进入人类的中级阶段。 生活中,我们遇到什么事都能听到明确的指令“你能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 马克思指出: “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137 页 ) ;中国宪法也明确规定: “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伟人的想法、国家的宪法初衷是好的,但也是脱节的,对人的认识与考虑是不全面的,就好比画了一幅美丽的世外桃源,让 loss index 还 很低的人类去生活,只会将世外桃源变成混乱戏园。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这就有两个问题,第一:概念的错觉。现在的老百姓包括管理阶层对‘权利’和‘义务’的直观思维就是‘权利’是要享受的东西,‘义务’是要承担的东西。第二个问题是:高标准的人做高标准的事。‘权利’和‘义务’都要求人有强的主观能动性。那么两个问题结合起来就不难看出,要求所有人能主动性地去享受‘权利’又去承担必要的‘义务’,没有相应全面而对立的法律或制度督促这种主观性,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大家可以想一下,再仔细想一下,就明了了。 不明了也没关系,几个简单例子就知道了。每个人有在大街上吃香蕉、吃烟的权利,也有把香蕉皮、烟屁股丢进垃圾箱的义务,由于一个是享受一个是责任,都是主观性,有些人可能就忘了责任或不想承担责任,结果就是被骂两句, ‘ 素质低 ’ ;城管有着极大的行政处罚权利,动不动就拉人、拉车、拉物,也有维护城市秩序、城市环境的义务,由于一个是享受权利好处一个是费神的责任,都是主观性,大多数城管可能就忘了责任或不想承担责任,遇到道路遭污水淹、遇到摊贩不小心将货物撒满一地,会置若罔闻,理直气壮 “ 该某部门管 ” ,结果就是听到喇叭响,摊贩们如闻风丧胆,惊叹其十秒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 这就是初级阶段的人去积极主动性执行权利和义务。当然还是有一些法律、惩罚限制一些人完全不承担某些义务,但没有限制的义务是不是也很好的承担了呢?现实告诉我们,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最多大家就频繁地冒出一句 ‘ 素质低 ’ ,那又怎样,你素质高,你高尚,大家都享受权利,你去承担义务;大家都享受有利、幸福的生活,你还清贫地蜗居在四方地,你忍得住,你周边人的碎语都逼得你受不了。 张麻子骂李麻子麻子多,这不是素质问题。 暂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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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不必做秀
热度 5 fs007 2011-5-7 23:09
寻正 【既然方舟子支持者要我公布自己的打假史,我就公布一点吧,其实多读读我的博文,我揭发的假与骗也很多的,当然,其中方舟子集团的占了一半,还没办法,谁叫他们剽窃之后还理直气状呢?】 我向《党建》与《记者观察》两杂志举报刘菊花向它们投稿时进行了欺诈,自我狂剽。由于国内杂志可能处理这类事件倾向于拖沓不及时回复(迄今为止,未收到两份杂志任何回复,中国是礼仪之邦,这两杂志连基本礼貌都缺乏),我在此公布两个我以前揭露人剽窃的学术杂志当时的复信。 很多人可能奇怪为什么我从未声张过自己此类打假的“丰功伟绩”,原因很简单,我不做秀,学术杂志针对剽窃者采取的惩罚措施已经足够,相信大多数科学工作者都能从实际惩罚中获取教训,已达教育目的,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做秀在人的伤口上撒盐。对于造假,我的原则是尽到公民学者的普遍义务,而这之外,我没有更多的义务与责任,我不把自己看做这良心那警察的。 被我揭发多次的方舟子及其家属、化名、隐身者都马上大声喊冤,那你为什么抓住方舟子不放?岂不是也是伪善?NO。我上面谈的是义务,如果我在科学研究中发现人造假剽窃,我有学者的义务向相关杂志揭发,如果我发现邻居受骗,我有公民义务警告邻居。除此之外,比如邻居仍然固执地要去上当,我就没有做伟人或救世主的觉悟,非得要强抓邻居进行启蒙,同理,我也没有兴趣当杂志的老板,指点他们应当如何处理案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没兴趣当道德导师。而我揭发方舟子,已经变成了一种兴趣所在了,那就是我在享受言论自由权利,方舟子当年要我们关注他而不是杨佳,我就很不屑,连我的公民权利也想侵犯一番么?我关注方舟子一伙人的造假,是我享受自己的公民权利。 即使是从义务角度,我的行为亦无可厚非。我爆光造假者或者剽窃,不为己甚的前提是能伸张道德规范与秩序,如果剽窃者拒不认错,为继续造假与剽窃留下空间,给别人造成坏榜样,我则有义无反顾的责任予以打击与继续爆光,这样的后续行动同样的是尽公民义务,不让人践踏社会道德与学术公义。 附:杂志回复(我去掉了隐私信息) 1)国外某杂志 Dear Dr. Liao, Thank you so much for your information. You are absolutely right: the authors broke the most important rule in academic publishing. We’ll hold them to account. (感谢您提供的信息,您绝对正确:那些作者破坏了学术出版中最重要的规则。我们将追究他们的责任。) Best regards, Name of Editor Managing Editor Journal Name 2) 国外某杂志 Dear Mr. Liao,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mail concerning the published articles by XXXXXX(Potential Plagiarizers) in XXXXXX(Name of Journal) which we received today.(非常感谢您的,我们于今日收的,关于XXX在XXX杂志的发表文章的电邮。) We acknowledge your comments and we will go further into this question. The editors and our Product and Marketing Management were informed meanwhile.(我们确认您的评论并将进一步调查,此间已通知了杂志编辑与出版营销部门。) Thanks again for bringing this issue to our attention.(再次感谢提及此事让我们关注。) Yours sincerely, Name of Officer Editorial Office Name of Publisher
个人分类: 伪劣科普打假|3838 次阅读|4 个评论
科学网博客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热度 4 outcrop 2011-1-26 22:09
抛开权利谈义务,和抛开义务谈权利一样。 那么科学网博客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有哪些,可能还需要明确起来。
个人分类: 科技八卦|2459 次阅读|17 个评论
科学网应该核实博主真实身份
lin602 2010-5-18 15:48
科学网上要求所有注册用户都是真实身份,但目前所知,部分博主的注册名的身份是假的。前段时间就有人揭露,有的博主为了取得博客比赛得奖,自己一人注册好几个名字进行自己推荐自己的文章的事情。 如果是用的假名,在网上就可以非常大胆地发文,在别人博客上进行出格地评论。 既然要求大家是真名,就大家都用真名,如果假名可以注册,就彻底放开,大家全部用假名,只要愿意的话。如果发生问题,原则上科学网应该提供注册博主的准确身份,他在那里上班,是那个单位的教师或职工。 现在住一天的宾馆还要身份证呢,何谈科学网上要求真名注册呢。因为真名注册是科学网的基本要求。 对于大家提出疑问博主的身份,更要认真核实一下,并且对投诉人有个准确的答复。如果是真的,也可以消除投诉人的顾虑,也可以体现出公平。 我想这个要求不出格吧。 我关闭了本帖的评论功能,很抱歉。
个人分类: 未分类|3122 次阅读|1 个评论
政府抓教育当首推义务教育,而后是职业教育。
liweiyin2009 2010-1-23 14:24
关于当今的教育 我不是搞教育的,谈这个问题很外行,但是,出于关心,我不怕献丑,想谈一些看法。第一篇:义务教育的重要性,第二篇:义务教育的宗旨,第三篇:辨析教育公平,第四篇:作为一个老本科大学毕业生的体会。因为身体欠佳,有可能拖拖拉拉,文章语言也欠修饰,请朋友们原谅。我十分希望大家都来关心这个问题。我只是抛砖引玉。 政府抓教育当首推义务教育,而后是职业教育。 义务教育的义务二字,实际上为法律语言,义务与责任,与权力相连。政府是全国民众的政府,它有责任对全国的适龄儿童办好义务教育,而全国人民都有责任把自家的适龄儿童送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为什么义务教育要成为政府办教育的首要大事呢?我认为理由有四: 第一, 完善社会生活的需要。 一个社会是由各种人组织起来的,社会越进步,各种人员的搭配越需要齐全。任何一个人都需要住房,穿衣,吃饭,会产生垃圾,会生病, ------于是,我们需要有种地的,需要有卖货的,需要有盖房的,有织布成衣的,有治病的-------种种种种。盖房子需要建筑工程师,但是更多的却是技术员把建筑师的构想绘成详图,需要更更多的建筑工人把房子盖起来,一个工地只需要个把有稍高文化的质检员,却需要大量的熟练工人;看病需要医生,但是没有比医生数量多地执行医嘱的各类优秀护士、化验员、细致入微的护理员--------绝对不行;一个城市一天没有清洁工清理垃圾,这个城市就没法生活,最近大雪,清洁工们不休不眠地工作,以至于王师傅倒在了工作岗位,正是有了他们辛勤的劳动,才让雪后的城市得以运转,我们更离不开农村生产农产品的农民,离不开各种生产线上的工人-------。 总之,一个社会得以正常运转,得以和谐,必有各行各业的人组成。而如果人人在儿时都得到良好的最基本的基础教育,整个社会的素质就会大大提升。 当政府把升大学作为改变农村孩子命运的唯一出路,而把从农村出来的工人始终叫作农民工的时候,就不仅制造了不公平,而且在孩子们心里种下了功利思想,他们上了大学,只求自己待在大城市,谋个好工作,农村却越来越缺少教师、医生、技术人员,谋不到好职就堆成族。只有在外面因为经济危机而返乡的人,才回去创业而带起一片。这也说明,这些 受过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人在中国的大地上是多么实用。 媒体上介绍的例子我不在此重复。我只举一个在法国中部的一个小村子里的一户人家。一个寡母和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没有接受特殊的职业教育,三儿子接受的是中等职业教育,一家子养了个养猪场,每年上市9千头猪,大儿子负责用于做猪饲料的玉米地的耕种,浇地用的是能行走和自由转动的喷水机,收割忙季,大儿子雇请一些流浪的吉普赛人;二儿子负责饲料加工和喂食,管理猪场,小儿子有技术,负责全猪场的自动化系统,还参加国际上的自动化会议,自己主动担任400户村民的副村长,公家补贴他一年2000法郎(一个从失业介绍所请来的高级秘书,一月拿8000法郎,其中2000法郎支付给失业介绍所);全家挣的钱交由母亲管理,大儿子一家和二儿子一家和母亲住在一个院子里,和我们中国人的家十分相像。他们就属于法国养活95%的5%中的人,受过基本教育后在自己的家乡为全法国人服务。 第二, 自由市场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由,不是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组织市场,而是主要由一双双看不见的手来调控市场。这些双看不见的手就是大众。为此,从西方突破封建时代, 大众涌入市场起,大众的自律和自觉就成了律制的基础。 拿破仑有千错万错,但是他在制定了法典的同时强调了法国的人人受教育权。一个人在儿时学到的东西,养成的习惯,往往一辈子也不会变,我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道德方面的习惯。我知道美国人特别看重一个人的诚信,他们不仅用法律和诚信记录来约束人,他们特别在对孩子的教育上,对孩子的学业成绩远不如对孩子诚实的品德看得重,孩子可以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但必须诚实。在法国,每种行业都有行业协会,就说利润这一块,各行业协会给出个范围(注意:不是政府!),大家一般都会遵守,不会发生你获暴利,他被无故挤出的恶性事件,除非是他自己没有能力做出合格的产品而失去市场,做生意的人要讲究信誉。这些,我想都是人们在自己经过市场经济初期的痛苦后找到的办法。我们就更应该吸取别人曾经的教训,而从开就给自己的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遗憾的是,我们的教育主管过去太急于提升科技水平,把注意力几乎全放到了大学教育上,出来的尖子(相对于大众而言),却没有坚实的基础,立在了沙子上,他们学到了技术,却没有学会做人,没有强烈的自律能力。法不罚众,大众的自律能力不提升,法律是威慑不了的,国家也不会成为一个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否则,什么食品法药检法------都会有人钻空子,让老百姓不知所措。不能尽出黑心老板(包括国营公司),克扣工人工资,以至于让工人断指跳楼掏薪。不能尽出粗制滥造和偷工减料。总之, 职业道德必须从小养成。 第三, 走向国际的需要。 中国的声望越来越高,中国的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向国外,中国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人无其数,外国人到中国来的人目前也无其数。中国人在全世界展示的不应仅是经济快速增长的能力,更应该是中国人的修养和素质。我们已经在改正不少坏习惯,譬如,随地吐痰,大声喧哗,遵守规定等等。但是,离一个文明社会的要求还很远,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小城镇等等,我们必须不断从自己的孩子开始,以小手牵大手,不断使我们国家真正成为与经济不断上升相适应的文明国家。我们不能总是通过一些大型国际活动来纠正恶习,譬如奥运会、世博会等等,这些是需要的,但是有限的。用管制和惩罚的手段也固然必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在全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出新的一代。不仅要除去一般的恶习,还要培养我们应有的大度和大气,不要上来就骂人,学会讲理。我们不能忘记过去中国人受外人欺负的各个事件,但是不能就从自卑而形成过度的自尊。我们现在需要学会和外人交往,要知道中国已经不再是过去的中国。 第四, 未来民主制度的需要。 我们要学会全社会的自觉,学会正确地运用民主,直到如何通过民主选举选出真正能为大众管理好国家的人(包括村、镇、市和国)。为此,我们必须提高全国人民的素质,真正明白人民自己才是社会的主人,因此形成自觉的意识,而不会在这样的大事上,逐小利而出卖大义,也学会监督被选者的一举一动,使之不得出轨。而被选出的执政者会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因为自己是受人民之托。所有这些在目前尚十分缺乏,但我们迟早要走上这条民主的道路,这是多少先烈曾为之奋斗的一个目标。为此,从义务教育阶段就让孩子们养成优良的品德,具备做主人翁的自觉意识是当今及以后政府的责任。 我们前一阶段,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从功利的需求出发,为了急需技术人才,并且与某些大国的大学生的比例相比,而没有从我国的现实出发,以为上大学的人多了,我们的科技水平就可以上去,可是忘了,不论什么比例,在任何国家,国民中的绝大多数并不是大学生。我们必须为了将来,在全国范围内把义务教育抓好,然后是职业培训(德国是个极好的范例,所以他们的产品的声誉相当高)。为了这项任务,我们需要培训承担这项任务的老师,一大批真正有志教育的人,就像过去的陶行知和一大批在穷乡僻壤奋斗的老师们(他们也许没有合格的师范生证书,但是他们在实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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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的忧患意识哪去了?
lihf 2009-12-31 10:05
值此岁末之际,提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读书人的忧患意识哪去了? 范仲淹《岳阳楼记》:其曰 先天下之忧而忧 , 后天下之乐而乐 ,流传百世.号召读书人能够替国家未来考虑,今日看来,仍有教育意义.但从目前的状况分析,情况并不容乐观. 目前,世界科技水平已经远非一百年前的水平,战争的基础除了国家实力,最重要的就是科技水平. 将来的战争是一场有科技主导的自动化战争,是科技的较量,智慧的比拼 .看看最近的博客,热门的话题是造假和丑闻,以这样的实力水平如何面对弱肉强食的现实世界? 自我欺骗和阿谀奉承在实力的较量中是没有舞台的 .面对现实,我们是否应该具有一点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可能有人说,我移民,我出国. 一旦国家不存在了,即便你有某国国籍,除了地位地下,唯一可做的就是慢慢被同化,丧失自己的基因和民族! 难道梦想仅仅是暂时的挥金如土?!可能有人说,我不要孩子,但你可曾为你的亲戚的儿女考虑,理性一些,就为他们做点事情吧,怎么说你的身体里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读书人,受过高等教育,理应看得更远更广,要有一点战略眼光,起码也要有点忧患意识. 不可否认,压力很大,没人关心,无人认可,无金资助是年轻人的很大一个困难.当然,自己的房子还是要买的,职称还是要争取的,文章也是要发的,但还是要替民族子孙后代的未来考虑一点.善待踏踏实实做工作的人, 少一份算计,多一份理解,给真正做事情的人一个生存的机会 . 本文目的是抛转引玉,.把沉重的话题留在今天,轻松的话题留在将来. 大家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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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科普文章是科技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zxj368 2009-11-17 11:52
撰写科普文章是科技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科普期刊是弘扬科学精神 , 传播科学思想 , 倡导科学方法 , 普及科学知识 , 促进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载体 , 是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 普期 刊 的 内 容 质 量 是 科 普期 刊 的生命 , 而 内 容 质 量 由科 普期 刊 的 创 作 队伍 把握 着 。 创 作 队伍 决 定 科普 期 刊 的质 量,这一点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是业内达成的共识。 要办好科普刊物 , 首先必须组织和培养作者队伍 , 这方面的工作属于刊物的基本建设 , 不可忽视。 然而 , 目前中国的科普期刊作者队伍情况并不乐观 , 科普作品质量不理想 , 原创作品少、高质量稿件少。究其原因主要是科技工作者思想上不重视 , 国家的 政策偏颇 , 这些都 影响科普作品创作。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简单 , 因为, 同样是一个具有一定能力的人 , 如果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科研及其论文撰写上 , 那么加薪、晋职易如反掌 , 名利双收;但如果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科普创作上 , 尽管付出了艰辛的劳动 , 不但其作品对晋职、评奖没有多少用处 , 而且往往会被人看作小儿科 , 不屑一顾。因此 , 造成了人们对科普创造缺乏原动力 , 大多数科学家乃至一般的科技工作者都不愿意从事科普的创作。 国外的许多科学家 , 都十分愿意在科研之余从事科普创作 , 并具有科普工作经历。对他们来说 , 撰写科普文章是一件同样引以为自豪的事情。英国皇家学会每年都评选和颁发法拉第奖 , 以表彰在科普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被誉为历史上最成功的科普大师的美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卡尔萨根 ( Gael Edward Sagan) 说 : 科学普及 , 与我就像呼吸一样自然。历史上许多科学家都很重视科普宣传 , 他们的科普作品 , 和他们的科学发现一样 , 对人类弥足珍贵。 如果中国的科技工作者把写科普文章看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中国的科普事业也就会红火起来,中国人的科学素质也就会有明显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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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既是权利,更是义务
caozd 2009-9-4 18:51
2009 年 9 月 2 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国基)开奖了,这是一个许多科研人士翘首以盼的日子。有人得偿所愿,当然也会有人苦闷,亦有部分人怨天怨地怨政府,还有人什么都不说,但私底下却窃笑不已。 如果国基是一面镜子,那这面镜子照见的就是人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领域最权威的国基开始变味,它所意味的不再是科研责任与义务,而是金钱、职称与能力象征,开始变得功名起来。于是乎,每每在国基开奖的日子,在一个社会大众很难察觉的还算体面的小圈子里,上演着一幕幕人间悲喜剧。 人非圣贤君子,更非枯石草木,岂无七情六欲?事关切身利益与发展,又有谁能真正做得到宠辱不惊呢? 我并不排斥科研基金的功利驱动作用,而且,无论你认不认可,只要它能有助于科研人士的事业发展,这种驱动作用就会一直存在,如同事物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 然而,对于参与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科学研究基金申请的科研工作者,我想建议的一点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您看到了科研基金外面笼罩的五彩光环,那就请您把眼缝再眯小点,仔细打量光环背后所蕴含的沉甸甸的科研责任与义务。 自然科学基金,既是权利,更是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相伴相随的,当我们支配资源的权利越大时,请不要忘记权利背后的义务也在加重。 如果您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那么,恭喜您,但请谈然视之,不要过早的欢欣雀跃,等到通过基金资助真正获得优秀科研成果且自认为无愧于自己和社会的时候再骄傲一下不迟。好好吃一顿,犒劳一下自己,睡一个好觉,天明后,整理好思绪,准备开启下一次科研征程。 如果您未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那么,请不要沮丧,更不要失望灰心,我不想说什么失败是成功之母的套话,但请相信,天道酬勤,孜孜以求终会有所得。每一次搏击科研的宝贵经验,无论成功与否,都将会为您的未来插上飞翔的翅膀。不要过于计较一时之得失,认准前面的路才是至关重要的。 好莱坞电影蜘蛛侠里彼得 帕克的叔叔说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 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 ,希望大家手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时候,感受的不光是鲜花灿烂,还应感受到那份沉甸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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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自由观中不同的权利概念
可真 2008-12-14 02:08
李侠先生 的 《 自由是一桩秘密 》又是一篇佳作, 读后又引发了我的一些感想。老李在文章中说, 弗洛姆所谓的《逃避自由》,其实与责任有关 。对此,我是这样来理解的: 自由是一个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统一 。 中国人其实不是不讲自由,也不是没有自由,只是中国人讲自由,不是直接去讲个人权利,而是讲个人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哲学有所谓义利之辨,这义和利就可以被理解为义务与权利。先秦诸子百家中,儒、道、墨等学派,都是强调利寓于义。儒家主 义以为上 自不必说,墨家讲 义,利也 也不必说、就是道家表面上主张绝仁弃义,但老子讲 利万物而不害 , 后其身而身先 ,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其实都是讲的利寓于义的道理。儒、道、墨皆是如此看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的,故受其思想影响,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就有了一种特别强烈的担当意识,这种意识就是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所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的自觉。实际地负起了的这种责任,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就是当仁;而 当仁则不让 矣。这里当仁就是意味着负责尽义;不让就是意味着获得个人权利。老子所谓后其身而身先,正是说服务于天下者才能获得其个人权利统治天下的权力也包括在这种个人权利中。 所以,中国人中凡个人权利意识较强烈者,在为人处世上一般都表现得比较谦逊。这种谦逊态度,其实就是欲为别人或众人效劳之意愿的展示。为什么愿意为别人或众人效劳?因为个人权利就是在为别人或众人效劳的过程中实现的。这也就是说,个人权利的获得是要付代价的。进而言之,在中国人看来,个人权利根本就不是什么天赋的东西,它是后天获得的,是通过效劳于别人或众人才获得的。这是中国传统的个人权利观念与近代以来西方个人权利观念最根本的区别后者则认为个人权利是天赋的。 也因为如此,西方的天赋人权观强调个人权利互相平等并且神圣不可侵犯,而中国就没有这种观念,因为在中国传统的个人权利观念中,各人的权利是与他们所实际承担的责任与所尽的义务直接相关的所承担的责任越大,所尽的义务越多,相应的权利也就越大、越多。如此,在天赋人权观支配下的西方人追求人人平等的社会,以便在这种社会中充分地实现个人权利,而受后天人权观支配的中国人则没有这样一种追求, 中国人所追求的不是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而是人人安居乐业的大同世界 ,这个大同世界的本质特征在于社会分工具有天经地义的合理性这个天之经、地之义在儒家就是礼,在道家就是自然。 儒家的礼和道家的自然当然有区别,但无论是依据礼还是依据自然来进行的社会分工,都是一种被认为是最合理的分工秩序,在这合理的分工秩序中,人们各就其位,各司其职,皆按其天赋才质,力所能及地尽其责,行其义。当然,对每个人来说,他们要达到自觉的安其位和守其职,则须知命(孔子语)、知常(老子语),就是要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是由天命、常道决定的,因此不可违抗,只能与命(孔子语)、从事于道(老子语),从而自觉地安命乐道,如此则自由快乐矣。 从哲学上来分析,西方近代以来的自由观,是以先天权利为本体的自由观,按照这种自由观,人的责任和义务是由天赋予他的权利派生出来的,是第二性的东西。中国传统的自由观则是以责任和义务为权利的体现的自由观,按照这种自由观,离开后天的责任与义务,就无所谓权利。 如此看来,中国人要跟西方人进行关于人权问题的对话其实并不困难,因为西方人权观念中与天赋人权(自由本体)相应的乃是由它所必然派生的责任与义务(自由现象),西方人并不是只讲权利不讲责任与义务的,相反,随着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衰落和反本体论的科学主义思潮的盛行以及反本质主义的后现代思潮的兴起,西方人在观念上是越来越重视现象性存在了,这体现在人权领域就是越来越重视社会责任与人道义务,这种发展趋势表明,西方自由观正趋同与向来重视责任与义务的中国传统自由观。 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在接受西方人权观念的影响时,往往不仅排斥中国固有的重视责任与义务的自由观,而且往往只是接受西方人权观念中的天赋人权(自由本体)概念,却对由之必然派生的责任与义务(自由现象)视而不见,以为自由就是独立于责任与义务之外的个人权利的实现,而殊不知离开现象的本体,根本就是虚幻之物。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如其正常的发展,是不可能只讲权利而不讲责任和义务的,也不可能只讲责任和义务而不讲权利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总的说来,权利、责任、义务永远都是彼此相互依赖的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就是人类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个历史范畴,即在社会历史的不同阶段上,人类具有不同程度的自由,因此,自由总是具体的,并且因随其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反之,永恒不变的自由是不可想象的,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 当然,中西自由观也还存在着明显的冲突,最主要的就是在人与人之间其权利是否平等的问题上,中西自由观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是有待于作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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