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过度抽取是一项全球性挑战,它威胁着许多社区的可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面对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日益激烈的水资源竞争和气候变化时。在这种资源枯竭的情况下, 缺乏治理或治理不善越来越多地被用作解释地下水持续过度使用的替罪羊,而运用“得当”时,它们可成为改善地下水使用和管理的解决方案。 最近发表在Wiley期刊 WIREs Water 上的一项研究专门着眼于中东和北非(那里 90% 的地下水都用于农业),它审查了现有的为了修复或改善地下水管理而建立的政策与管制框架的缺陷,以实现可持续的资源利用。 “以管理为重点的地下水治理方法未能成功地改善资源状况,也未能调和地下水作为一种资源的基本动态和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的治理之间的关系。” 目前的地下水治理方法通常侧重于通过许可或正式权利来改善法律框架、监测和控制地下水的获取和提取。此外,改善规则和条例的执行和规定以社区为基础的地方管理也被视为良好的地下水治理系统的基石。然而,这些同样的方法未能明确和协调地下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和作为一种社会政治治理现象的基本动态和特性。这主要是由于决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治理概念的认知狭隘而导致的。将治理的设想与规范的可持续管理方法相融合仍然是问题的一部分。 特定的资源管理概念(例如,使用效率、获取注册和使用分配)被等同于治理并被当作治理来应用。 结果,这些目前的“良好的地下水治理”范例规定并制造了最终范围狭窄的干预措施,因为它们没有充分考虑到受环境职能限制的基本资源限制,使登记和控制变得困难。此外,他们忽视了权力动态以及由此造成的地下水利益分配和获取方面的不平等。 本研究的 作者Alvar Closas 和 Karen G. Villholth 将地下水治理作为由与地下水有利害关系的行为者的各种形式(和动态)资本和权力所塑造的结构化社会的一个固有过程加以介绍和重新构建。因此, 治理不能被限定与运作为政策决策和管理规则执行一致的线性过程。并且,地下水治理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好”或“坏”,因为它是影响资源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现实的综合表现。 此外,辩论不应围绕着用有效执行管理方法作为指标来评定治理是否是“好”的。它应该是围绕着在更广泛的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范围内解决基本的自然资源保护、分配和使用方面的挑战以明确包括社会固有的多种用户的现实和需求。 根据重新构建的地下水治理概念,该团队提出,在灌溉农业系统中(如中东和北非地区),可持续和公平利用地下水的障碍恰恰来自于现有的治理结构,这些结构往往维持和维护权力关系的现状,并从地下水中获益。 因此,解决地下水治理难题以产生更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其核心是使用方式和使用者(包括环境)之间的公正/公平问题。 除非将这一问题置于类似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地下水治理研究和讨论的中心,否则这些研究和讨论将不能充分解决围绕地下水治理的主要问题,所提出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充其量也只能是部分的。 原文链接: 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full/10.1002/wat2.1392 期刊介绍: The award-winning WIREs (Wiley Interdisciplinary Reviews) series combines some of the most powerful features of encyclopedic reference works and review journals in an innovative online format. They are designed to promote a cross-disciplinary research ethos while maintaining the highest scientific and presentational standards, but should be viewed first and foremost as evolving online databases of cutting-edge reviews. 期刊链接: 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journal/2049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