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找回密码
  注册

tag 标签: 食物中毒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我在鬼门关徘徊的几次人生经历
热度 3 jiangjiping 2018-6-20 07:12
我在鬼门关徘徊的几次人生经历 蒋继平 2018年6月20日 在我已经走过的63个人生春秋中,我在生死存亡线上, 中国人叫做鬼门关,挣扎而又幸免于难的经历有好几次。 现在用这篇博文记录下来, 留作纪念。 我第一次遭遇生命危险大约是在1964年, 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我记得大约10岁左右,我一个人划着一个大木盆在荷塘中采菱子, 一不小心大木盆翻过来, 正好把我的整个身体罩在下面。 我在木盆下奋力挣扎, 不幸的是,周围密密麻麻的菱子藤蔓将我的一只手和双脚牢牢地缠住。 我在几乎全身被菱子藤蔓缠住, 头顶盖着一个大木盆的情况下,在惊恐中用一只自由的手,将缠住我的另一只手臂上的藤蔓拉断,用双手将缠住双脚的藤蔓全部拉断, 然后用双手将盖在头顶的大木盆移开, 接着快速地冒出水面。到这个时候, 我已经喝了好几口水, 呛得咳嗽和呕吐不止,游到岸边, 庆幸逃过一劫。 第二次是在1967年夏天, 我在田野割羊草, 时值下午两点,烈日当空, 饥渴难受, 就在田间摘了一个西瓜吃。那西瓜是滚烫的, 吃下去回到家就开始肚子痛,拉稀, 呕吐。 赤脚医生上门诊断为急性肠胃炎。这个急性肠胃炎很凶猛, 我虽然吃了医生开的药,但是, 病情并没有得到改善, 以后几天一直拉吐, 几乎点水未进。 大约6天后, 我人瘦了很多,拉出来的全部是带有血的蛋白胨一样的东西, 这个是肠膜脱落的重度症状。父母见状, 觉得回天无力, 给我准备后事了。 不过, 上苍可怜我年纪轻轻,不应该早早离去。 所以, 让一个在我们村上蹲牛棚的下乡干部来为我治病。他给我挂盐水, 并在盐水中加进了治疗肠胃炎的药。经过数天的治疗, 使我绝处逢生, 第二次逃过一劫。 第三次是1994年夏天, 我一个人开着福特卡车在加州的5号高速公路上疾驶。 由于当时工作和家庭的任务非常繁重, 我的身体处于高度的疲惫状态, 开着开着就自然地睡着了。在昏睡睡的状态下,突然听到像警车警报声一样的尖叫声, 我突然惊醒, 睁开眼看到车子已经开出车道,车头离路边的一个照明灯柱只有15米左右的距离,猛然刹车, 车子停下时, 车头离这个照明灯柱只有一米的距离。 好险!下车查看什么地方发出这样的尖叫声, 附近根本没有警车。开车返回高速车道时才发现, 加州的高速公路在路两边都有特殊的防护材料。 当车子开过这道防护材料时,路面会自动发出这样的警告声。这个高科技设施救了我一命。 第四次是1995年夏天。 我去加州帝国平原(Imperial Valley, California) 出差,在圣地亚哥(San Diego, California) 机场租了一辆以前从来没有开过的美国车, 车型是克莱斯勒300C. 由于当时已经是下午6点左右,为了在天黑之前赶到帝国平原的旅馆,我坐上车没有仔细了解驾驶室的各种功能部位就匆匆地上路了。 开了大约20分钟, 在一个陡峭的山坡上,正在踩着油门加速的时候,突然乌云翻滚,倾盆大雨临空飞泻, 周围漆黑一团。 我在慌乱中找不到远光灯和扫雨把的位子。 在这种境况下, 我的本能就是猛踩刹车。 当我停下来,发现自己车子的前轮离开悬崖峭壁只有一米的距离。要是刹车动作慢了一秒, 我一定葬身山崖。 第五次是1996年10月在中国的北京, 地点是和平里大酒店。当时我从甘肃出差回北京的火车上喝了一瓶变质的啤酒, 晚上在旅馆得了急性食物中毒症, 浑身体温剧降, 只有33度, 身体不由自主地不停地抖动, 大小便失禁。 幸好妹夫妹妹在场,打电话叫来120救护车,将我送进中日友好医院急诊室, 经过16个小时的救治, 我脱离了生命危险。 醒来后, 救治医生对我说: “你的运气不错,要是晚了两个小时, 即使神医也救不了你。” 第六次是2002年夏天。 我从弗吉尼亚州出差回家的途中, 经坦帕湾(Tampa Bay)机场转机飞往迈尔斯堡( Fort Myers),一架只有12个座位的小型飞机从坦帕湾机场起飞后大约20分钟, 突然遭遇一股强大的暴风雨, 飞机在雷电交加,狂风暴雨中上下翻飞,飞机上的乘客们都惊叫不断, 尿屎失禁。这次空中旅行几乎要了我的命。 第七次是2016年1月24日在上海虹桥地铁站。经过长途的旅行, 带着笨重的大型行李箱, 身体很困。 在地铁站从二楼到三楼的滚动电梯上, 因为拉着的一个大型行李箱被滚动中的阶梯卡住,我被从背面拉着倒了下去, 重重地摔倒在正在滚动的电梯台阶上。我在摔倒着地的时候听到骨折的脆响声。 因为电梯在不停地滚动, 我的身体也在不停地滚动, 最后在失控的滚动中头部重重地撞击到地板上, 造成头部有血迹。太太和地铁站几位工作人员紧急送我到附近的上海武警总医院急诊室, X光透视发现左肩骨彻底断裂, 五根肋骨受损, 胸腔有内出血。 不过, 万幸的是, 脑部没有明显的损伤。 后来经过初步的镇痛治疗后,第二天救护车送我到故乡老家溧阳继续治疗。 经过18天的住院治疗, 我又一次逃离了生命危险, 重返美国。 经过这些生死存亡的考验, 我现在能够真正领会生命的脆弱和绝处逢生的喜怡,所以, 更加珍惜生命和爱护身体。
个人分类: 个人经历|3750 次阅读|6 个评论
食物中毒与胃肠性感冒
热度 3 cherrylu1960 2014-2-19 23:37
我觉得人体最娇气的器官之一就属肠胃了,胃壁上那一层薄薄的保护膜脆弱得很,一不小心就会受到伤害。反正我是每天对它小心翼翼,呵护有加,即便如此,它还时不时闹腾闹腾。没办法,它是俺天生的软肋。对其也就格外关注。 可最近看到几个熟悉的人,平时肠胃特好,也闹起急性肠胃炎什么。想想说不定与过节的大流动、大吃大喝也不无关系。看来过节这“两大”联系到一起,也会整出些应景儿的病来。故想起发这篇博客。 刚刚过去的春节,许多人舟车劳顿,身体疲惫,加上天气寒冷,身体免疫力下降,容易感冒,反应在呼吸系统的感冒大家都很熟悉。反应在胃肠的感冒,则往往不大被人重视。胃肠性感冒大多也是由感冒病毒进入消化道引起,这些病毒在人们遭遇寒冷、疲惫、大吃大喝过后的肠胃受伤等不利因素时就容易乘虚而入,折腾人们的肠胃。同普通感冒一样,胃肠性感冒也会有一定的传染性。所以家里有人着凉闹肠胃,其他人就要小心了。 我觉得得了胃肠性感冒,除了多喝多、让肠胃休息、让身体休息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吃药会刺激肠胃,最好别吃,到医院多半让你输液,如果不是很厉害,更不用输。 急性肠胃炎或胃肠炎的原因很多。凡因吃得不合适引起的胃肠反应,人们往往想到食物中毒。 夏天吃了被细菌污染的食物容易引起食物中毒,这个大家都有体会。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等通过消化系统进入人体,都会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时会致命。我的一个姐姐就是因为吃了不洁食物导致的菌痢而幼年夭折。 另一个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是吃了有毒的食物。啥食物有毒?为什么有毒的食物还要吃? 会产生毒素的食物五花八门,许多可能并不被大家所熟知。最近一个同事春节休假回京,一家三口出现肠胃不适,虽然医生无法给出确切的原因,只是按一般的急性肠胃炎来处理,但想想很可能是因为吃了老家带来的茄子干烧的菜,摄入过多的茄碱,导致食物中毒。 茄碱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多食会引起 恶心、呕吐、腹泻 等症状(我们同事还有头痛的症状)。除了茄子,番茄、马铃薯等茄科植物都含有茄碱,吃时要小心,特别是未成熟的番茄、发芽的马铃薯芽子周边茄碱含量都比较高,要特别注意。 说来也有些意思,植物出于保护后代的本能,许多幼嫩的果实往往都含有更多的毒素。常见的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包括鲜海蜇、鲜木耳、鲜黄花菜、长斑红薯、变质蔬菜、变质生姜、霉变甘蔗、生豆浆、生四季豆、青番茄、未煮熟的扁豆,等等。要特别小心。 反正我在吃上还是比较小心,对于一些没有吃过的食物,从不敢冒险去加工、去吃,了解清楚再说。 说凡药三分毒,我想辩证地看,百分百没有毒的食物恐怕也不多,关键是食用的量和方法,什么都不能大吃特吃猛吃,一则打乱了营养平衡,二则有发生中毒的风险。据说茄子吃超过一斤就会有茄碱中毒的危险,一般人一顿吃新鲜茄子可能都超不过一斤,所以相对是安全的。但脱水茄子干是不是茄碱含量增加,会摄入过量,真的就不好说了。所以什么东西都是吃新鲜的好。生活条件改变了,但许多地方自制脱水、腌制肉菜等食品的习惯并没有改变,我想应是弊大于利。 养生节目是不是有误导人的嫌疑?因为专家总是教人们吃这个能治什么病,吃哪个能治什么病,许多文化水平不高的就上当了,天天吃,也不怕吃过量。其实均衡饮食才最重要,这样既保证营养平衡,又减少了食物中毒的危险。每天在单位吃自助餐,每样来一点,保证每天吃个五六种蔬菜,我觉得比较安全有营养。 除了食物,水也需要关注。 家人年前从老家那边回来,也闹了一次肠胃炎,怀疑是食物中毒引起,因为同处一环境的几个人(包括很小的小孩子)都出现了类似的症状,一直延续到春节期间,大家节都没怎么过好,后过去的人也未幸免。 后来大家一起分析,怀疑当地的水出现了问题,头些年这个城市出现过严重的水污染事件。但这个推论老百姓难以自证虚实,政府更不愿意轻易承认,那是要丢官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但现在的一方水土已经不是过去的一方水土,工业化快速推进的代价就是各种各样的污染,也包括水的污染。特别是一些工业化严重的地区。无奈之下,许多人都开始用桶装水代替生活饮用水。但桶装的纯净水矿泉水就一定安全吗 ? 水土不服也是造成急性肠胃炎的一定重要原因。只是现在的水土更加变化无常。也许当地的人有逐渐适应的机会,但外地人咋一处于那样的饮用水环境反应会更加强烈些。这也许是大流动过程中疾患多现的另一个原因吧。 病从口入,话从口出。在我们担心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政府、企业改善我们的食品安全环境的同时,不妨也多了解一些正道的饮食常识,包括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一些因素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然,凡事不绝对,争议常存在。 不算科普,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8264 次阅读|10 个评论
生得糊涂,死得糊涂
热度 3 fs007 2012-5-7 02:37
生得糊涂,死得糊涂
寻正 在2012年5月2日,惊闻 陕西横山县百信医院因为洗人胃洗死了人 ,被迫关门,院长带领全院员工向死者做检讨,以寻求家属谅解。医院员工集体下跪,仍然换不来开门营业的许可。 首先让人惊诧于中国社会运作的无政府状态,以法治国的调子经常唱,然而,社会运作经常进入黑社会模式。医院如果操作不当弄死了人,搞不好就是刑事案件,杀人罪嫌疑无法排除,然而,公检法不作为,大概忙于阻拦上访人员去了,反而在关键性的社会职责上渎职。没有法定的社会公正机构努力,中国人就只好陷入黑社会操作模式,谁的手段激烈,敢拼,横的通吃,当然,横的又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举目四望,全中国,发达如京都,偏远至深圳,医务人员流血事件层出不穷。 最近中国卫生部出台了大举措,就是在医院设立警察部门,以保护医务人员,然而,我又不免疑虑,两三年前,一个从无暴力训练的普通公民,提了一把菜刀冲进了上海警局,制造了数位警界烈士,在怨气冲天时,警察们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真能保护群怨所指的医务人员?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看了相关报道之后,我疑问一大堆,估计最终是无从而知真相,但不妨跟网友分享我的疑惑。闫性老人死亡,据说是胃穿孔,而肇事者却是意图急救的百信医院医务人员,查了一下,横山县卫生局处理的三个参与急救的医务人员是彭某、张某、左某,具体职务无从得知。横山县查处该案采用了纯粹的厚黑学,叫锯箭法,换一种说法,貌似公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误人性命,居然只是停业6个月。难怪患者家属对卫生局的调查处理视而不见。 我的第一个疑惑是患者的病因,看到的报道都一致地说是食物中毒。对于普通观众而言,看到食物中毒,知道毒从口入,洗胃自然是首选方式,又从口出了嘛,许多临床执业医生可能也处于这一水平。然而,这跟现代医疗相去甚远,食物中毒者,几乎从不需要洗胃!食物中毒者是因为微生物(细菌、病毒、真菌)、植物或者少见的动物源性的毒素导致了食物源性疾病。绝大多数食物中毒都是细菌病毒引起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空肠弯曲菌、沙门氏菌、诺罗病毒、产气荚膜梭菌等,因化学药品污染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极少。绝大部分食物中毒发生症状时食物都大多进入了肠道,洗胃鲜有必要,坏处多于好处,医生是不会做的。 看了相关报道,似乎是一家人中毒,5人都经过了洗胃。一家人中毒,附合食物中毒表现,但五人都洗胃,却更象是农药中毒,或者其它化学药品中毒,非常令人难以理解,百信医院选择了洗胃,可能这家人误服了农药。一家人都被毒翻了,如果不是普通的食物中毒,当地警方应当介入,排除投毒的可能性,因为在农村农药中毒,大多是自杀,但一般是单人中毒而不是多人。 那些患者的最大可能性是农药中毒,农药中毒的经典抢救方案,如果基层医院把握得不好,就是洗胃,中国的基层医疗机构把洗胃当成农药中毒的万灵药了。 洗胃是一个有风险的操作,比如插管没插入食管,偏插入气管了,对于大多数病人来说,这是一个机率性的风险,即,它是要包括在知情同意书中的,如果发生了,那是你运气不好,不关医生什么事,医生需要做的,不过是扯出来重插。洗胃最常见的并发症,是吸入性的并发症,一根管子进入了胃,刺激了胃,产生呕吐,呕吐物又被患者吸入气管了。 吸入性并发症也要出现在知情同意书上,从医学角度上来,最大的麻烦是,大部分的吸入,还不是洗胃的错——你不洗,患者有毒物入胃,仍然要呕吐,仍然会吸入。洗胃只不过增加了吸入的风险而已。大部分的吸入并发症也无非是咳一咳,局部炎症,还不算大的风险——相对毒素入体而言。 洗胃会不会引起胃穿孔呢?会,也不会。会者,医生想当然时,都认为会,一根管子插到胃中,胃壁再穿一个孔,那就是管子给捅穿的了,问题在于,稍有医学常识,我给你一张纸,叫你用那胃管去捅,你如果没有练气功练到外气发放的境界,是捅不穿的。在浩瀚的医学文献中,还真不容易找不到胃管捅穿胃的报道——连嫌犯都是如此少见,我见到一篇文献,报道一个个案,发生了洗胃后的腹膜炎,因为用于吸附毒物的活性碳发现在腹腔中了,却没有在胃上找到穿孔。所有医学文献上说洗胃有胃穿孔的风险都是基于机理的不可靠猜测,而实际上几乎不发生。 图一、典型的胃管 随便查阅洗胃操作收集到上百例的报道,都没见到过插管引起胃引孔的报道。而即使发生了胃穿孔,我们也不能马上说是洗胃操作不当造成的,为什么呢?因为胃在临床上很多时候是不捅就破的!不捅就破的临床发现,远多于胃穿孔与胃插管结合在一起的案例,那么即使发生了后者,也不能确定胃穿孔与插管洗胃的因果关系。 胃捅不破,那么,会不会撑破呢?胃不是一个娇嫩的器官,它有极强的弹性,在空腹状态下,胃可以缩小到只有不到50毫升的容量,而我们进食后,它扩大到装一升,如果大家进了自助餐馆,畅开肚皮吃,胃会扩大2-3升没有太多的不适。它强大弹性保证了柔软的胃管不会对它造成巨大的伤害,而洗胃时,术者会抽空胃内容物,再灌入100-200毫升生理盐水,然后迅速抽出——不抽出来,就变相地把毒素冲进肠道了。也就是说,在一般的洗胃操作中,安全系数极大(20倍以上),根本也不用考虑把胃给撑破了。 图二、置入鼻胃管示意图(源: http://gastriclavage.net/ ) 事实上,在洗胃过程中,伤害食道的可能性要远超伤害胃的可能性,食道本身没有那么强大的扩张能力,也在解剖学上没有更多的活动余地。在洗胃插管偶尔插破食管,在文献中还有些报道,尽管也是很少见的并发症。 那么,闫老汉的胃究竟是谁给弄坏的?我们不得不再次回到他一家人究竟中了什么毒的问题。食物中毒造成胃穿孔是闻所未闻,如前述,食物中毒也难以解释百信医院为什么急冲冲地给多人洗胃。最有可能,闫老汉一家是农药中毒,而且是带有腐蚀性的毒药。当然,闫老汉如果原有胃溃疡,碰巧此时穿了孔的可能也是有的,这在病理解剖时可以轻易判断,但遗憾的是,中国人不习惯于做病理解剖获取真相。 能够为上述判断提供进一步推断的是闫老汉的胃穿孔据说发生于多处。这让人极为怀疑他们食入了腐蚀性的毒品,或者是对消化道粘膜有侵蚀能力的农药,比如文献中就有报道除草剂百草枯(Paraquat)引起食道侵蚀溃疡,而有机磷中毒(Organophosphorus)引起胃穿孔。 如果是腐蚀性毒品,那么闫老汉的胃穿孔则是一个不解之迷。为什么这样说呢?洗胃的禁忌症包括上消化道薄弱,存在穿孔可能性,比如原有溃疡。但这里的担心更多的是洗胃过程造成了毒物扩散入腹腔,尤其是使用活性碳吸附毒物时,活性碳入腹腔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难以清除。腐蚀性毒品则是一个相对禁忌症——显然,腐蚀性不那么强的,在早期是可以考虑洗胃的,因为排除毒物效益可能超过风险,但是如果食管或胃壁被侵蚀透了,洗胃则会增加洗液、消化液、乃至于毒物扩散进入胸腹腔的可能,风险大增。洗胃操作有一定机械风险,增加穿孔的可能性,但这一点很难从临床上验证,在机理上也属于模棱两可,因为洗胃减少侵蚀物对胃壁的侵蚀与机械操作增加穿孔的风险是相互抵消的,哪一个作用更大,说不清楚。 对于不懂医学复杂性的普通人与医生来说,洗胃就是万能药,好像毒素进了胃,就在那里等着被洗出来一样。真相远比这要复杂,那种美妙的设想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能伸手抓住病人幽门,堵住胃内容物,不让它流入下面的小肠。洗胃之所以不能多灌液体,就是怕灌多了,反而把胃内容物给冲进小肠了,加速了毒物的吸收。即使是少量的生理盐水入胃,也会有这类作用,所以洗胃是需要临床医生综合判断的,不一定就能洗出毒物来,也不一定就有效果。 从治疗上来说,现代医学自21世纪以来,对洗胃这种常规的去毒处理方式是比较保守的,如果毒物摄入超过1个小时,就不主张洗胃了,没有太大效益。但中国医疗机构知识更新不快,在百信医院这种基层医院则不能奢望他们都遵行最新的医学规范。 对于急性中毒来说,医生处理的过程往往比慢性疾病以及一般急性疾病更为紧急,在基层医院甚至可以说是手忙脚乱,增加出错的几率。更重要的是,对于患者与医务人员来说,许多时候是两难选择:不洗胃,残留的毒物加重伤害,洗则有洗胃操作带来的风险,主要是吸入性肺炎。如前述,在一个困难的场景中,很难判断发生并发症后究竟是操作引起的,还是中毒本身的发展。在这种情况,患者应当给予医生更多的谅解,如果医生的决定本身是适当的——即并非普通的食物中毒,而是农药或者其它化学药品中毒,发生时间较短,医生决定洗胃——就不应当苛责医生,因为医生是否是导致死亡的原因,即使是专家,都难以判断。追究医生责任与否,需要对比如果没有医生干预可以预见的后果与医生干预后发生的后果,在闫老汉一案中,可能医生可能并没有增加患者死亡的风险。 在闫老汉洗胃死一案中,榆林市 一院的作用是决定性的。患者最终死于该院,而估计该院针对患者进行了手术,术中发现胃多处穿孔,从而断定百信医院洗胃造成了胃穿孔,引发了整个事件。如果我上面的分析正确,则榆林市一院的医生对洗胃缺乏正确的认识,处于普通人想象的水平,从而让人对他们针对闫老汉实施的救治失去信心。百信医院固然差,榆林市一院也好不到哪里去,闫老汉的命运似乎就注定了。 在卫生局的控制下,又一个医患矛盾给压下去了,处于旋涡中的百信医院已经重新开业,而如何抚平患者家属的心灵创伤,大概又是一系列的法外交易,在不明不白中,未必该担责的百信医院被横宰,宰了人的患者家属未必满意,而可能有责的榆林一院则做了看客。 如果百信医院医生针对普通 的食物中毒进行了洗胃,做决定的医生应当起码吊销执照,而不是停业6个月,这种黑心医生,谁找他看病都是玩命。在一个合理的社会中,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如果患者不是普通的食物中毒,而是误服农药或者其它有毒化学药品,则医生几乎没有任何医疗责任,闫老汉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标准的知情同意书中列举的可预见的风险。不管真相如何,百信医院执行洗胃操作的医务人员(除做决定的医生外)没有责任。 横山县的解决方案形同儿戏,严重背离了法制精神,体现了中国医疗系统的国营企业的尴尬境地,行政干预短期看成本低廉,但是,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得不到真相与公义。 百信医院这下子吸取教训了,以后一定要跟榆林一院搞好关系。大家记得深圳的巨结肠事件不?深圳儿童医院明显缺乏遵守医疗规范的能力,诊断不当,处理失措,但 患者最后去了武汉儿医院 ,虽然患者父亲是医生(牙医),却也被忽悠得向深圳儿童医院写了道歉信。中国的医院就算真知道真相,也未必会让患者获得,这种保护,远比卫生局有效,貌似公正的卫生局的儿戏式的让所有人都不满意的,相反,它让所有人都满了意,大概是中国式的和谐最高境界。 国人大智,难得糊涂,真是生得糊涂,也死得糊涂。
个人分类: 科学普及|5444 次阅读|3 个评论
[转载]使用微波炉的十大忌
zxc508 2011-5-3 17:11
本来只想介绍,实验用的微波炉,没有想到朋友们这么关心,家用微波炉的影响,故给大家介绍一下,使用微波炉的十大忌   一、忌超时加热:食品放入微波炉解冻或加热,若忘记取出,如果时间超过2小时,则应丢掉不要,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二、忌将普通塑料容器放入微波炉加热:一是热的食物会使容器变形,二是普通塑料会放出有毒物质,污染食物,危害人体健康。   三、忌将肉类加热至半熟后再用微波炉加热:因为在半熟的食品中细菌仍会生长,第二次再用微波炉加热时,由于时间短,不可能将细菌全杀死。冰冻肉类食品须先在微波炉中解冻,然后再加热为熟食。   四、忌使用金属器皿:因为放入炉内的铁、铝、不锈钢、搪瓷等金属器皿,微波炉在加热时会与之产生电火花并反射微波,既损伤炉体又做不熟食物。   五、忌再冷冻经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因为肉类在微波炉中解冻后,实际上已将外面一层低温加热了,在此温度下细菌可以繁殖,虽再冷冻可使其繁殖停止,却不能将活菌杀死。已用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如果再放入冰箱冷冻,必须加热至全熟。   六、忌使用封闭容器:加热液体时应使用阔口容器,因为在封闭容器内食物加热产生的热量不容易散发,使容器内压力过高,易引起喷爆事故。即使在煎煮带壳食物时,也要事先用针或筷子将壳膜刺破,以免加热后引起爆裂、飞溅弄脏炉壁。   七、忌使保鲜膜接触食物:使用保鲜薄膜时,在加热过程中最好不要让其直接接触食物,可将食物放入大碗底,用保鲜膜平封碗口或不用保鲜膜而直接用玻璃或瓷器盖住,这样也可将水汽封住,使加热迅速均匀。在取出食物前,可将保鲜膜刺破,以避免它黏到食物上。   八、忌油炸食品:因高温油会出现飞溅导致明火。如万一不慎引起炉内起火时,切忌开门,而应先关闭电源,待火熄灭后再开门降温。   九、忌将微炉置于卧室:同时应注意微波炉上的散热窗栅不要被物品覆盖。   十、忌长时间在微波炉前工作:开启微波炉后,人应远离微波炉或人距离微波炉至少在1米之外。
2295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251名小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与宝鸡牛奶有关
zhpd55 2011-4-22 22:38
[转载]251名小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与宝鸡牛奶有关
华商网陕西榆林讯(记者 孟子发)4月22日上午7点左右,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鱼河中心小学发生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251人。中毒原因是因喝了 宝鸡生产的蒙牛纯牛奶 (学生专用牛奶)所致。目前,分布在榆林各大医院进行救治。有关部门应该立即查处此事,弄清楚原因。 截止目前,已经发现有251人中毒,已全部送到医院接受救治。当记者问到牛奶来源时,庞校长说牛奶全部由榆阳区教育局统一配送,两周送一次,全部存放在库房中,早上由后勤管理人员统一发放到各班,其中有纯牛奶、酸奶和核桃奶,经调查,有中毒症状的学生都喝了纯牛奶,今天共发放了649袋纯牛奶,事故发生后收回了136袋。“这批中毒的蒙牛纯牛奶是昨天才送来的,是宝鸡生产的。以前喝的是呼和浩特生产的,一直没有出现过问题。” 据榆林星元医院副院长介绍,初步诊断是细菌性食物中毒。各方面正在进行调查,蒙牛公司也派人抵达出事现场。 详细内容请浏览: http://news.163.com/11/0422/18/72903KKH00011229.html
个人分类: 健康生活|2729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陕西一小学二百余名学生因喝蒙牛学生奶集体中毒
热度 2 xupeiyang 2011-4-22 19:49
 华商网榆林讯(记者孟子发)4月22日上午7点左右,榆林市榆阳区鱼河中心小学发生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251人。中毒原因是因喝了宝鸡生产的蒙牛纯牛奶(学生专用牛奶)所致。目前,分布在榆林各大医院进行救治。
个人分类: 食品问题|1651 次阅读|1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1 16:3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