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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朱雀(雌)
热度 3 squirrelroco 2019-8-17 15:28
个人分类: 自然可见|3148 次阅读|12 个评论
益害与权衡
热度 5 squirrelroco 2017-5-24 09:41
  《尚书大传·大战》记载,周克殷后,如何处置殷商余众成了问题。武王问策于众臣,姜尚答复说:“…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这里的乌似乎还没有褒贬的意思,只是常见的鸟罢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人讨厌起乌鸦来,有人说是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有人考证是因为《山海经》里“十日并出”的传说,又或许是因为乌鸦经常出现在丧葬之地,人们心里觉得不祥。然而在日本,因为与太阳的关系,乌鸦被奉为神鸟。同样看到乌鸦出现在亡者的周围,日本人把乌鸦视为超度亡灵的使者。一个动物是益是害,全在人的一念之间,在那一刻人对自身利益的考量,我们不是也曾疯狂地殴打麻雀么?   再说一个屋上鸟的故事吧。   我的一个在美国工作的大学同学,晋职搬到了内华达州,买了新房子,自家领地里就有小溪和池塘,屋前屋后都是树林,不时有野鹿狐狸来拜访,孩子们欢快地与鲜花野鸟为伴。这兄弟一边忙着装修新屋,一边喜滋滋地给我们展示那让人羡慕的一切。没成想,烦恼很快就来了,两只啄木鸟不停地敲打他家的屋顶,没时没晌,不胜其扰。同学知道我最近在琢磨啄木鸟,发电邮向我求助。   看了他的邮件,我很吃惊。啄木鸟是举世公认的益鸟,即便不同意我刮骨疗伤的比方,也几乎没有人怀疑它是森林的医生,什么时候它这么招人讨厌了?更不要说,在咱们这儿,见到啄木鸟还真不是太容易的事。   上网搜索相关信息,原来在美国这样的事还真不少,美国鱼与野生动物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就有相应的解决建议。根据这份建议,啄木鸟对美国人的损害主要出现在四个场景。一,吃果园里的果子和坚果是最轻的,也不算讨厌。二,在有吸汁啄木鸟的地方,它们会在树皮上打洞吸食活树的汁液,最后那棵树会因为树皮被环剥而死,或者死于真菌、昆虫之类的其它生物的继发侵入。因为吸汁啄木鸟往往会盯住一棵偏好的树死磕,所以对付起来也简单,危害也不算大,不理也无所谓。最讨厌的是后两种情况。美国小镇上的房子,独门独院的多,木结构的多,屋檐房角更有很多木质装饰条。与我们在中国掌握的信息不同,美国的啄木鸟更喜欢待在森林边缘,更喜欢拜访美国人的房子。他们忙着在房子上打洞,要么为了营巢,要么为了食物。他们经常在屋檐下打出整齐排列的小洞,只为了捉住随着昼夜温度变化,在木材里四下穿洞爬行的昆虫幼虫。这也还好,只要及时堵住虫洞,使用一些防蛀化学药剂,没有虫子了,啄木鸟自然也就消停了。最麻烦的是最后一种情况,啄木鸟是领域性比较强的鸟,只要认准一个地方,打死也不走。不仅不走,还要弄出很大的动静,向周围的其它鸟宣示自己的领地,或向异性发出邀约。于是,檐槽、排水管、烟筒顶、通风口、电视天线、空心的树,凡是能发出更大回声的地方,它们都不厌其烦地去敲。美国鱼与野生动物管理局的建议是,给这些地方都装上金属或塑料网,让它们无法靠近。但是这样弄多难看啊,所以专家建议说,最关键的,还是不要让啄木鸟喜欢上你家的屋顶。问题在于,美国的房子,百年老屋都不少见,几十年里,终归还是会被哪只啄木鸟和它的子孙看上。真是爱屋及乌易,爱屋及鸟难。最后专家无可耐何地建议,要不你就想法把它吓走吧,画个猫头鹰,摆个蛇标本,弄出点儿吓人的动静,在木头上涂点难吃的药剂之类的,但是有没有用,就没法保证了,啄木鸟对领地太认死理。   我同学买了几个假蜘蛛装在了啄木鸟经常啄的地方,据说一旦被啄,假蜘蛛的腿就会突然举起来,还真是吓人。我说你有枪,怎么不直接把那鸟消灭?他说,那违法。也是,美国鱼与野生动物管理局给出的长长的建议里,没有一条是致死性的,即便那并不是什么保护动物。益害只在人的一念之间,而动物们却已经在那里演进了亿万年,我们有什么权利无端剥夺动物的生命?   反观当年,非典肆虐,就因为被检出携带有SARS病原,在专家的建议下,果子狸被大规模捕杀。后来的研究证明,那又是一个冤案。那是一个在人命与兽命之间的,宁信其有式的,无可奈何的权衡。我们的知识、经济和社会已经如此进步,在自然面前,在一时的得失面前,为什么还是如此地惊慌无措。也许应了那句话,愈傲慢愈脆弱,反之亦然。我们忘了,我们与自然的关系,益害是相对的,权衡却永恒。   说回到乌鸦,中国人普遍不喜欢它们,但教育起孩子来,却又会引用乌鸦反哺的故事。您说,这乌鸦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上房揭瓦”的啄木鸟 写这篇文章时找的图片,没记出处,用谷歌的图片识别应该能找到 请参考: https://www.fws.gov/nevada/nv_species/urban_wildlife/woodpecker.htm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6-09-30 第3版 科普 自然可说),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个人分类: 自然可说|51926 次阅读|16 个评论
救救那只鸟
热度 10 squirrelroco 2017-5-23 09:44
  在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的一楼,是国家林业局猫科动物研究中心。我曾妄言,要成立一个“除了猫科动物研究中心”,结果被无情嘲笑,说我的“除了”有歧义。这当然是一个笑话。在我国林业系统的行政、科研序列里,有两个简称类似“猫办”的机构,一个负责管理熊猫,一个致力研究老虎之类的猫科动物。512汶川地震之后,灾区重建工作刚刚开始,来自香港和世界各地的,提供给卧龙保护区的重建援助资金就数以亿计。为什么我们不惜血本地保护萌萌的熊猫,凶凶的老虎,而不是可能作为森林枢纽的啄木鸟?   要解开这个疑问,首先应该回答“为什么要保护动物”的问题。要知道,正是肉食使人类的体质大大地增强,智力突飞猛进。要知道,正是狩猎能力的增强,使人类从母系氏族转变成父系氏族,进而一路颠簸,演进到如今的社会结构。尽管人与特定动物格外亲密,但就整体而言,人与动物之间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这是我们讨论动物保护的前提。回答为什么保护动物很困难,但思考“如果不保护动物会怎样”就相对容易得多。倘使我们只知无节制的利用,而不加以保护,自然界里的动物会加速消亡,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会减缓以至中止,人类的生存环境会急速衰败。且不说我们从自然界获得的精神愉悦无从谈起,单从“利用”的角度看,我们也终将陷入无物可用的困境。实际上,这种情况已经一天胜似一天地出现在我们的媒体上、我们的生活里。保护和利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妥协,是迫不得已的权衡,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保护动物的原因。过分强调天然生态的意义,甚至以素食为号召,作为个人的精神追求值得尊敬,但作为整体的世界观,是在罔顾人类的一般需求,既不切实际更难以实现。相反地,过分强调人类的需求,则又必然将自己逼上绝境。权衡,不仅在自然界无处不在,也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恰当观念。   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在贫穷还无处不在的背景下,能够用于动物保护的资源极其有限,如何发挥出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是每个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人必须回答的问题。之前提到“关键种”的概念,如果我们真的找到一个生态系统的关键种,四两拔千斤,那无疑极好,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强调保护老虎这些食物链上顶极物种的原因。 另一方面,正因为这些物种处于食物链的顶端,生态系统流到此处的能量已经很少,这些物种的生存需要更大面积的适当生境,保护了它们也就意味着保留了足够大的天然环境。也正是由此出发,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布鲁斯·A·威尔科克斯于1984年提出了伞护种的概念,专指那些生存环境可以覆盖很多其它物种生境需求的物种,保护了它们也就同时保护了众多的其它物种。伞护种有一些著名的实践应用的例子,比如美国加利福尼亚的湾格纹蛱蝶,北美西北部的北方斑点鸮和远东地区的东北虎。   针对伞护种这个概念有很多争议,其中之一是,我们封闭保护足够大的荒野就好了,为什么要强调一个特定的物种?技术上,“足够大”需要以满足特定物种的需求为标准。实践上,保护环境、保护动物从来不是一个纯技术性的问题,它是权衡,既是人与自然的权衡,更是不同诉求的人群之间的权衡。我们如何能够争取更多的资源用于动物保护,是贯穿动物保护行动始终的根本命题。在这样的基础上,旗舰种的概念应运而生。   就像伞护种最好是某个关键种一样,旗舰种最好首先是伞护种,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它必须像旗舰一样具有标志性,这种标志性的核心是能够得到最多人的认同,唤起最多人的慈悲心,直白一点儿说,它要能够争取最多的人直接或者同意提供保护资金。所以它们体形要大,同时要么威猛要么萌,要足够吸引眼球。熊猫无疑最具这一特质,这也是世界自然基金会选择熊猫作为标志的原因。当然,不惜代价地保护熊猫这种势必灭绝的动物,也是在向全人类宣示一种意志和决心:我们有能力保护好任何我们想保护的东西,无论是身边的爱人,还是赖以生存的环境。显然,尽管啄木鸟被公认为森林医生,但它那有点儿凶的样子,很难说具备作为旗舰种的素质。   有失去才会有保护。相对于问出“咋不是啄木鸟”这样的问题,我更愿意跟孩子们说,出门五步,有一窝鸟。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6-08-12 第3版 科普 自然可说),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个人分类: 自然可说|7176 次阅读|45 个评论
最大的海绵
热度 3 squirrelroco 2017-5-18 08:32
  去年五月的最后一天,中国新闻网编译了一则国际新闻,说在深海发现了迄今已知最大的海绵。这则新闻被各个网站迅速转载,标题也逐渐加上了“大如货车”、“惊现”之类的字眼,煞是博人眼球。相信很多人会奇怪,海绵难道不是漂在浴缸里的玩意儿,怎么沉到了海底?也许还有人立即忧心忡忡:现在环境破坏得太厉害,这么大的海绵都丢到海里去!   殊不知,此绵非彼绵。我们日常生活里看到的,都是模仿海绵结构的人造品,天然海绵是一种海洋底栖动物。   “运动”似乎是动物的标配,但底栖动物确实很少移动,比如藤壶死死地吸附在潮间带的岩石上,贻贝用坚韧的足丝牢牢地锚定自己,珊瑚虫则招展地粘附在自己分泌的石灰质基座里。海绵是比它们还要原始的动物,它们大部分附着在坚硬的水底岩石上,少数种类会用一个柄状结构固定在软质的水底。说它们是动物,是因为它们的细胞没有细胞壁,是因为它们能摄取并消化较大的有机颗粒,以此获得生长所需的物质和能量。   说海绵原始,既因为它非常古老,起源不晚于5亿年前的寒武纪,更因为它的结构非常简单,简单到虽然是多细胞生物,却没有组织和器官分化。想象一下,我们用一张纸卷成一个纸筒,下面粘到桌子上,这就是最简单的海绵结构。海绵的“那张纸”由两层细胞和中间夹的中胶层构成,“纸”上有密密麻麻的小孔,这样水就能从“纸筒”外面,通过这些小孔,流到“纸筒”里面,再向上,从上端的开口流出去。水之所以能流动,是因为那两层细胞里有大量的领细胞。那些细胞朝向水流的一侧,有像衣领一样的突起,突起的中间伸出一根鞭毛,所有鞭毛的协力摆动便推动水流。水流带来了氧和食物颗粒,也带走了细胞的代谢废物。海绵身体的每个细胞就这样独立地通过水流取食、呼吸、排泄,甚至生殖时释放的精子也交由水流去传递。水的流动对海绵至关重要。海绵之所以能立在水底,除了水的浮力之外,那层“纸”中夹的中胶层至关重要,那里面有石灰质或硅质的骨针,还有蛋白质性质的海绵丝,这些骨针和海绵丝让海绵具有的一定的硬度、韧性和弹性,甚至足以在漫长的地质变化中形成化石。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朱茂炎研究员的课题组就曾在我国贵州发现过一枚6亿年前的原始海绵动物化石,研究结果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上,一时间引起轰动。   我们继续想象,如果我们把那个纸筒压扁、团皱,如果我们足够小心,让纸团里面的沟槽有一定的规律,而又各不相同,不同的团法就形成了不同种类的海绵,大小各异,形状及其规则程度也千差万别。当然,沟槽复杂程度不同的海绵,中胶层里的骨针和海绵丝的成分、形状、数量也各不相同。在科学家的孜孜努力下,目前已经记录并分类的海绵不下9000种,其中约400种属于六放海绵纲,主要分布于一百米以下的浅海,附着在硬质表面上; 约500种属于钙质海绵纲,分布于深海的软泥上; 其余被归类在寻常海绵纲,这类海绵分布广泛,从潮间带一直到8840m的深海都可以找到,当然这其中还有150种左右生活在淡水里。   大部分海绵以弥散在水流中的有机碎屑为食,但生活在深海的种类,可能因为有机物贫乏,具有主动捕食的能力,捉取躲藏在它水沟里的其它动物的微型幼体。也有一些藻类会共生在海绵细胞之间甚至细胞内部,通过光合作用为海绵提供能量。也正因为如此,海绵会因为共生藻类色素的不同,呈现五彩斑斓的颜色。   人造海绵能用来干什么,天然海绵就有什么用途:做舒服的垫子、外科手术时用来吸取液体、用于浴室和厨房的清洁等等。大约1950年左右,由于过度捕捞,天然海绵已经没有经济利用的价值,人造海绵这才应运而生。   海绵与珊瑚一起,封固了浅海底面,减缓了海浪对海岸的冲刷,保护了陆地。它们个体之间以及个体的水沟系里,为各种小型动物提供了隐蔽的空间,对于维系海底高水平的生物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对于人类来说,它的生态效益远大于直接利用带来的好处。   海绵所有的细胞都直接暴露在水里,对水质变化十分敏感。它生活的地方,水质要特别清澈,否则细小的水沟系统就会被阻塞,它的生命就会中止。这次在夏威夷2117米的深海发现巨型海绵,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我们更愿意在淡水里、在浅海岸看到海绵。那说明什么,不言而喻。 一些参考 : 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gj/2016/05-31/7888696.shtml 大概原始出处: http://abcnews.go.com/Technology/wireStory/study-scientists-document-worlds-largest-sponge-39439479 NOAA自己的报道: http://www.noaa.gov/scientists-discover-largest-sponge-known-during-deep-sea-exploration 原始文献: http://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2526-016-0508-z NOAA发布的照片 一种淡水海绵 来源:https://www.offset.com/photos/459762 电镜下海绵的骨针 来源:https://www.thinkable.org/submission_entries/V972b08L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6-07-22 第3版 科普 自然可说),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个人分类: 自然可说|8281 次阅读|12 个评论
粗野的伦理
热度 17 squirrelroco 2017-5-11 20:22
  本来是想写荒野的伦理,心神不定,一不小心就写成了粗野的伦理。错了就错了,也许抓眼球。现下的世界,眼珠共屏幕齐飞,真想抓一把却并不容易,于是各种下作下作不穷。下作能不能当伦理的反义词?   今天给硕士生开题,忙了大半天,跟他们讲,要研究什么,想说什么,总要把基本概念定义清楚。今天不想掉书袋,荒野也好,伦理也罢,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就让它这么模糊着,讲几段小故事。   前些天,我被小高老师教训了。   看过我以前博文的诸位,可能会记得我有一位认鸟的小高老师。这小伙子也是从山东来的,也是八零后,本科也算文科吧,读金融的,因为热爱自然保护,硬是考到我们学院的自然保护区学科读硕士,来了以后一鼓傻劲儿地出外业。不知道是天资还是勤奋,一年多的功夫,从零开始把个鸟类分类弄了个大概齐,再后来俨然小分类专家的样子。我喜欢拍鸟,认就认识不了几个,有了小高就更不用功,拍了照片就问他,省了不少心。小高很较真,给他一张照片通常不行,一定要各个角度确认,有时候还问有没有录音,有没有录像。所以跟他问鸟很放心,那是个严谨的小伙子。现在小高还在读博士,大冬天还在大兴安岭出处业,冰天雪地兴高采烈。每每遇到动物痕迹, 有新的发现, 总是很兴奋地告诉我,我见到了什么好东西也及时请教他。不想,请教出了麻烦,被他好一顿鄙视。   上月末给学生送设备上山,顺便拍鸟,没想到居然遇上了红点颏,一种既好看,叫声也好听的鸟。如果把没有人或者少有人去的地方叫荒野,荒野里的动物通常会对人敬而远之,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那种在没有任何隐蔽措施情况下,走着走着抬头能就看清雉鸡眼皮的颜色,若非胡说八道,多半只能出现在童话故事里。蒙古族传说里,有个叫海力布的少年,懂鸟语,作为猎人,跟鸟兽却特别亲近,用观鸟圈的话说,海力布是鸟缘和鸟品俱佳的人。如果谁跟我说自己能跟着野鸭游泳,我宁愿相信他是个鸟缘鸟品极佳的人,这样的人不做鸟类研究,绝对是暴殄天物。   这扯哪儿去了。   不同的动物的安全距离不同,山雀多近也不怕,雉鸡很远就遁离。红点颏不远也不近,雄鸟立在枝头,高声啼啭,一边宣示领地,一边吸引对象。它高声大气地吓人,也只对很少一部分动物有效,灰头鹀根本不理它,人一走近,它更就跳进树丛了,给它拍照一点儿不轻松。这两年拍鸟时,凡不能拍成好照片的,我都立即改成拍录像,好应付刁钻的小高老师,这次也拍了不错的视频,剪辑一下卖给DISCOVERY也没啥问题。但是不甘心啊,我还要把常先生的《东北鸟类图鉴》翻新成照片版呢,一直也没有拍到好的红点颏照片。忽然想起,要是放录像给这小家伙听听,它是不是会跳过来?说做就做,三翻五次,来来回回,视频拍了好几段,照片也有了几张,下得山赶紧给小高发过去显摆。结果被严厉批评,说我诱拍。   诱拍,这两个字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就吓得我一身汗了,小高后面的絮叨已是多余,我玩儿得太嗨,已经背离荒野伦理。罪过,罪过,罪过。   最近认识的一位摄友,每张出彩的动物照片上都用大大的字写着“不诱、不追、不扰,行走四季,记录自然”,每读一次,心里都是一颤。一个非专业的博物爱好者尚能有此认识,我们这些所谓搞专业的,大言不惭地诱拍,实在无地自容。被学生鄙视,也是活该,活该,活该。   用声音诱拍很可能会迫使动物离开巢域,导致动物繁殖失败,极端的情况下直接威胁动物的生存。所以观鸟的圈子里,不诱不追不扰是基本的伦理,特别是在鸟类繁殖期更是如此。如果有老师,无论是导师还是答辩委员会,因为学生没有测量极度稀少鸟类的巢卵数据,就横加指责,这些老师不是疯了,就是这学生时运不济遇上了假老师。不巧的是,我听说过的玩诱拍的假动物老师,只有我一个。那学生叮咣二五地冲进野鸭巢区,这行为若非有意编造,那便是需要补的课太多。不说伦理,《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涉及保护动物的采样,有明确的行政审批规定。违了法,背了理,逼得鸭子弃了巢,再劝鸭子离开吧,这跟用钢珠打在人家头上,有啥区别?别跟我说你是为了科学,科学就可以罔顾伦理?   前两天给学生预开题,又因为一张照片,轮到我发怒。照片里学生采样时没戴手套,我怒在她们个人防护怎么做的?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会列在荒野伦理的第一条,一再强调。没有了人,保护荒野何用?你又不是上帝阿拉佛陀老君。为科学献身没错,但不能无缘无故地献身。在荒野面前,莽撞是无知,是不负责任。违法背理地,下水追鸭子,被芦苇扎得脚生疼,你信么?我的经验,芦苇如果能扎得你脚生疼,就能刺穿你的脚背,就能让毫无荒野经验的你有去无回。未知水域,只身下水,不是英雄,是混蛋,如果真有去无回,就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成了四不像,再加上不法不理,就是六不伦。   大家都说,到了荒野,面对自然,才最真实,要真实能不诚实?海力布是个诚实的小伙子,他如果把从鸟兽那儿听来的话告诉别人,就会变成石头。小鸟儿们说,就要山崩地裂了,他义无返顾地把消息告诉了乡亲,那是神话里的伦理。神话描绘了我们的理想,理想只有坚持才会实现。年纪轻轻,靠荒野吃饭,自然的精致和诚实不学,单学那些粗野和下作,终究不会走得太远。   太长了,就到这儿。
个人分类: 自然可说|6240 次阅读|42 个评论
大熊猫降级
热度 6 squirrelroco 2017-5-8 07:39
  去年九月初,大熊猫不再濒危的消息传遍互联网,一时间圈内哗然,议论纷纷。   这则消息的依据,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发布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简称 IUCN ,是全球最大的环保组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很具权威性。 IUCN 内设六个委员会,其中的物种存续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红色名录根据严格的标准评估不同物种的灭绝风险,按严重程度依次是绝灭、野外绝灭、极危、濒危、易危、近危、无危、数据缺乏和未评估。红色名录的目的,是提供有关物种生存的科学信息,宣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迫切性,以便影响和协助不同地区的政策制订者,尽可能地降低物种灭绝的风险。   我们都不喜欢听到物种灭绝的消息,但灭绝却是每个物种的终极宿命。   “物种”虽然是分类学上最客观的一个分类单位,但仍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任何生物都在不断演化,如果我们跨越一个漫长的时间尺度去考察,现生的物种与它们的祖先往往已经差异巨大。比如著名的“神兽”羊驼,它的祖先原本在北美,也许受气候变化所迫,也许是逐水草而居,总之是慢慢地走向了南方,边走边演化,以至穿过巴拿马地峡走到南美后,已经变成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与它走去亚洲的“堂兄弟”判若两驼,更与它们的祖先截然不同。欧亚大陆上的猛犸象,从 Mammuthus meridionalis 演化成 M. armeniacus 再变成 M. primigenius ,这三个“薪火相传”的物种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年代。类似猛犸象这样缓慢进化,“代代单传”,不产生更多其它新物种的进化形式,被称为线系进化,线系进化上的每个物种都被称为年代种。年代种是物种进化历史上的连续切片,一片出现,前一片便调零。那些被取代的年代种在地球上的消失,就相当于灭绝,只不过这样的灭绝被称为伪灭绝。从这个意义上讲,灭绝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如果说,伪灭绝是一个物种的基因组成被大幅度地修改,灭绝便是一个物种所拥有的基因库的彻底消失。如果一个物种仅在某些地方消失,那是局地灭绝,比如随着美国联合太平洋铁路的修建,北美野牛的分布范围和数量锐减。如果一个物种在地球上彻底消失,则被称为全球灭绝,比如众所周知的剑齿虎、渡渡鸟。   物种灭绝的原因多种多样。一个物种的生存依赖于特定的环境条件,任何必须的环境条件的丧失,都可能导致物种的灭绝。渡渡鸟灭绝后,毛里求斯岛上的大颅榄树也濒于灭绝,这是因为这种树的种子要依赖于渡渡鸟传播,没有了渡渡鸟,大颅榄树的种群也难以为继。地球上的生态平衡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波涛汹涌,总有一些不能适应变化的物种在灭绝,这是生态系统的常态。   在地质时间的尺度上,偶尔,生物系统会遭遇内部或外部的剧烈冲击,比如种群的非平衡剧烈增长、比如火山喷发或者小行星撞击,这时便会出现物种的大规模灭绝。在已知的地球生命史上,曾经有过五次物种大灭绝,整个生物圈几乎打烂重来。奇妙之处在于,每一次大灭绝后,生命并没有在地球上消失,而是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只是完全不同于原来的样子。   自诞生以来,特别是自新仙女木期以来,人类在地球上的活动范围和数量越来越大,所到之处,大型动物几乎消失殆尽。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剥夺变本加厉,野生生物的种类和数量急剧下降,环境污染、生境破碎化更使这一过程雪上加霜,物种灭绝的速度已经远超寻常,有学者认为地球正处于第六次物种大灭绝的过程中。我们无法预料这次大灭绝的后果,但那一定不是我们乐于置身其中的世界。甚至,我们能否置身其中都成问题。正因为如此,减缓物种灭绝才成了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的话题。   尽管这次大熊猫从濒危被降为易危,但致危因素并没有消失,这也是有专家质疑 IUCN 判断的原因。我们保护大熊猫,保护的不仅仅是大熊猫本身,更保护了熊猫栖息地里的众多生命。倘若我们把这次“降级”看作成绩,沾沾自喜,放缓保护的脚步,那些生物的生存仍将受到威胁,而最终被威胁的,很可能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功利一点儿说,自然保护没有那么高尚,人类自救而已。 汶川地震后的第四年 卧龙保护区 山犹如此 无论人做什么 熊猫不会明白 得睡且睡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6-11-18 第3版 科普 自然可说),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个人分类: 自然可说|8936 次阅读|11 个评论
树上树下忙
热度 11 squirrelroco 2017-5-5 10:29
  松鼠科里有一类动物俗称花栗鼠,有二十五种,有的栖息在树上,有的夜栖在地下洞穴,多数吃植物的花、叶和果实,偶尔也吃吃其它小动物,偷偷鸟蛋之类。二十五种花栗鼠中,绝大部分都分布在美洲,只有一种分布在欧亚大陆的北边。中国东北到华北、华中一线的各种林地里,都可能见到它们的活动。我们通常叫它们花鼠,也叫西伯利亚花鼠。   这次要讲的,就是阔叶红松林里花鼠的故事。   阔叶红松林生长在长白山到小兴安岭,林子的主体是红松。红松是一种巨大的树松,树高可达三十米,胸径能到一米。红松枝叶浓密,浓密到阻挡阳光,自己稍靠下的树叶都无法生长。倘若能远远地望,每棵红松都像一把张开的长柄雨伞,常绿的枝叶只在树顶五到十米的范围里。它们如果一棵挨一棵,能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下面几乎无物可长。然而,你若真到原始红松林里去,看到景象却又不是那样。站在松林下抬头,总能看到湛蓝的天空,有风的日子,便会听到松涛如吼。也许就是这风,塑造了所谓阔叶红松林。   小兴安岭土层不厚,下面是岩石。所以红松虽高,根却不深,偶尔风大,便会有红松倒下。1999年伊春一阵狂风,多少大树倾颓,看着让人心疼。但这就是自然,红松倒下了,别的树就有了机会。假使我们站在上帝视角,便会觉得松海如毡,有一棵几棵树倒下,毡上就出现空缺,这个空缺叫林窗。我们跳进林窗,不用抬头都能感觉到,原来被遮蔽的阳光倾泻而下。一株株白桦、云杉、槭树、黄檗、核桃楸、水曲柳,还有更多种类或高或矮,或针叶或阔叶的树木争先恐后地在林窗里长起来。然后,它们又会护着红松的幼苗慢慢长高,一直到补上那个林窗。我们再回到上帝那边,低头看上红松林百年千年,便会明白为什么这林子叫阔叶红松林,那真叫此牖方开彼窗闭,松绿槭红轮替来。   阳光再好,流水再长,树也不能凭空长出来,森林的更新需要种子。有的种子靠风传播,比如白桦,比如云杉,比如槭树,那些种子要么小,要么有翅,要么兼而有之,一股风就能把它们吹进林窗,所以这些树总是先长出来。红松就不行。   红松个头儿大,结出的松塔也不小。那些硕大的松塔要在红松的树尖上长两年,两年里种鳞紧闭,松油密裹,不好吃也没有动物去吃。到了阳光明媚的秋天,小兴安岭慢慢变成红、绿、黄层层渲染的五花山。这时的松塔也变得干燥,种鳞微微张开,动物们便忙了起来,急吼吼地把松子埋到土里藏起来,留到冬天挖出来食用。红松塔大,种子也大,靠风送不走,只有动物能搬运它们。动物搬运者得到的好处,是营养丰富的食物,而红松种子也藉由动物的贮藏,得到了传播,这便是之前提到的互惠关系。   花鼠该出场了。   花鼠是栖息在地面的动物,平时寻食也在地面。春天出蜇后,稍高的树先得到阳光,花蕾萌发,花鼠也会爬到树上去吃花儿、吃嫩芽。到了夏天,花开满地,它们便不太上树了,毕竟爬得越高越显眼,被天敌发现的可能性越大。秋天,花鼠也能闻到松子的味道,但它们绝不上树,也许是打着什么小算盘。花鼠重不过七十克,松塔却能重到四百克,花鼠搬不动。想爬上红松树稍,一粒粒地掏松子也不行。松塔成熟后,果柄已经不结实,稍微触碰便会脱落。花鼠不过十厘米长,爬上三十米高的树已是不易,把松塔碰掉下树,再爬下树找的工夫,别的动物早已把地上的松塔搬走。花鼠聪明,在树下等,风都会把松塔吹掉下来,更不要说树上还有星鸦、还有松鼠。   秋天的红松林,松鼠是树稍最常见的动物。它们有本事在树上剥了松塔皮,叼着塔核儿运回家,黑身子白肚皮,在树稍上游走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偶尔失手,松塔掉到树下,它们便怒气冲冲地下树来找,十次有七八次能找到。那两三次的找不到,花鼠就有了机会。它们忙不迭地把松子从松塔里挖出来,塞进颊囊,运回洞穴。它们一次竟然能在嘴里塞进二三十粒之多,一个松塔也不过百余粒松子,三五次便弄光一个松塔。经常,花鼠也会打个时间差,在松鼠下树的工夫里,抢它一嘴,也就难怪松鼠下树时,总是呼呼大叫。   故事没完,松鼠贮藏松子时,总是三两粒一个小坑分散着埋,以为别人找不到。大部分动物的确找不到,松鼠自己也经常忘记,所以松树苗才有长出来的机会。但是花鼠不一样,它们几乎一找一个准。一到秋天,许多花鼠就到红松树下等松塔、找松子。为了节省搬运松子的时间,它们冬眠的洞穴也安在那儿。于是乎,松鼠主要藏松子的地方,都在那些大大小小的林窗,为着就是避开花鼠。您也就明白,若想找红松苗,林窗是个好地方。一旦长出幼苗,三五十年后,这个林窗就到了关闭的时候。   这树上树下的松鼠,真机巧,真忙。 花鼠 Tamias sibiricus 松鼠 Sciurus vulgaris 这张照片是我学生王欢拍的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7-05-5 第4版 自然 自然可说 ),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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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煎何太急
热度 12 squirrelroco 2017-5-2 15:13
  有一场由松鼠引起的拉锯战发生在英国,漫延在欧洲。   英国有两个松鼠形象,特别深入人心。其中一个叫纳特金,来自1903年出版的一本童话书,另一个叫塔弗悌·弗拉费忒易尔,是一个卡通形象,专门给孩子们讲授交通安全知识,一讲就是几十年。这两只松鼠都是英国本土的红松鼠的样子,陪伴一代又一代英国人成长,人们对它们的喜爱无以复加,以至于连查尔斯王子都觉得应该把红松鼠作为英国的吉祥物。   红松鼠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松鼠,从欧洲一直到亚洲北部,凡有针叶林的地方,都能找到它们。它们贮藏食物的习性,不仅让它们越冬时有足够的食物,更会传播树木种子,生态意义非凡。   英国人喜欢松鼠,但红松鼠胆小,躲在枝头,不容易看见,总让人觉得遗憾。有人在北美见过灰松鼠,比红松鼠大,胆子也大,经常跳到地上活动,很招人喜爱。于是,1876年,一位丝绸制造商从美国运回一对灰松鼠,放到了他位于柴郡的庄园里,引起了贵族绅士们的注意,掀起一股豢养灰松鼠的风潮。1890年,十一世贝德福德公爵在自己伦敦附近的庄园里放了10对灰松鼠。不仅如此,他还把那些松鼠的幼仔,当作礼物到处送,爱尔兰的灰松鼠就来自那些礼物。这样一来,英国人弥补了见不到松鼠的遗憾,却引发了巨大的生态灾难,灰松鼠也成了最为著名的外来物种。   大部分松鼠科动物都性情温和,灰松鼠也一样。然而,灰松鼠所到之处,红松鼠哀鸿一片,种群急剧衰落,目前英国红松鼠的数量仅为灰松鼠的二百分之一。事情不只如此,灰松鼠爱剥树皮、掏鸟窝、挖根茎,它们到哪儿,都给当地的生态造成巨大的破坏。不得已,1937年,英国议会立法,禁止引进灰松鼠,也不允许饲养灰松鼠,但这完全遏制不住灰松鼠大举扩散的势头。   同样呆萌可爱的灰松鼠,何以有这样的杀伤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天敌。英国原本有松貂,那种猫一般大小的猛兽能够控制住松鼠的种群规模。但因为松貂也捕食家鸡、野雉,无论是农场主,还是喜欢狩猎雉鸡的绅士,都不喜欢它们,必杀之而后快。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灰松鼠种群快速膨胀。而且,灰松鼠原本生活在橡树、山核桃为主的阔叶林里,到了英国便迅速在红松鼠不爱去的阔叶林里建立起根据地,不断向外扩张。   灰松鼠向外扩张的方式可谓惨绝“鼠”寰。这两种松鼠,身体表面都有一些腺体,它们都喜欢用涂抹腺体分泌物的方式标记自己的领地。灰松鼠从北美带来一种自己已经免疫的痘病毒,当两种松鼠先后在同一个枝头涂抹时,病毒就会在两种松鼠之间传播,并以类似的方式在红松鼠种群中扩散。病毒会导致红鼠头部皮肤反复溃烂、结痂,甚至有时结的痂会把眼睛封上。被感染的红松鼠食欲恹恹,死况凄惨。一旦病毒在某个红松鼠种群里传播,相邻的灰松鼠便迅速占领它们的领地。   不是灰松鼠杀了红松鼠,是红松鼠无法与灰松鼠竞争。   现在不仅在英国,意大利、法国、瑞士到处都是灰松鼠,各国拔出大量资金用于清除它们。人们想到重新引入松貂的办法,也在一些地方产生了效果。但松貂既会捕食灰松鼠,也会捕食红松鼠,重引入松貂的后果很难预料。另外一个办法就是人工捕杀灰松鼠,但往往投入巨大,收效甚微。比如在面积仅381平方公里的怀特岛上,一个专业团队耗时18年,才基本清光灰松鼠。岛上没有新灰松鼠引入的情况下尚且如此,在那些周边不断有灰松鼠涌入的地方,如何才能清除干净?人退鼠进,战火绵延。   著名的《科学》杂志去年六月再次关注了松鼠之战,杂志记者埃里克·斯托克泰德描写灰松鼠的命运时,用了一个意蕴丰富的词:casualty,既指伤亡数,更指受害者。这场惨烈的兽兽之争、人兽之战中,无论红松鼠、灰松鼠还是人类,都是受害者。   昨晚,我梦到一只被打碎头骨的灰松鼠,它开口问我:活得比别人好,怪我喽?   我竟无言以对,一身冷汗,惊醒。 红松鼠 Sciurus vulgaris 灰松鼠 Sciurus carolinensis 以上两图来自网络,忘了出处了,也容易找到,不再说明 病毒导致红松鼠种群衰落只是众多说法中的一个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6-12-16 第3版 科普 自然可说),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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蹒跚的羊驼
热度 7 squirrelroco 2017-4-23 16:46
  这是一个走着走着就走散了的故事。   2009年,一则假托神兽的故事在中文网络爆红,图文并茂,繁弦急管,有博士上当丢脸。其中的配图,呆萌可爱,细瞧那照片,其实是羊驼( Vicugna pacos )或者 大羊驼( Lama glama ) 。   羊驼不是野生动物,它们出现在几千年前,由印第安人驯化野兽而成。驯化的目的,主要为取它们身上的毛。羊驼的原产地在秘鲁南部的安第斯山脉及其周边,被放牧在海拔3500-5000的高山草原上。适应于高海拔寒冷的空气,羊驼毛轻细柔软,保暖性极好。羊驼那些蠢萌的照片,驼毛功不可没。不仅如此,羊驼的毛色多样,产自秘鲁的驼毛,天然毛色就可以分出52种之多。由此,羊驼的毛成为重要的高档纺织原料,售价不匪,世界各地争相圈养羊驼,以求其利,甚至不惜犯险走私。   类似狗和狼的关系,羊驼由小羊驼( Vicugna vicugna )驯养而来。小羊驼也叫骆马,分布于安第斯山脉高山地区。当年的印加帝国特别看重骆马毛,曾立法规定只有皇族可以使用。至今骆马也是秘鲁的国兽,被绣在他们的国旗上。由于骆马毛贵逾黄金,西班牙统治时期曾被大肆捕杀,到1974年,骆马只剩大约6000头,一度濒危,后来逐渐恢复,逃过一劫。骆马毛产量既少,颜色又单一,捕捉也困难,这可能是骆马被驯化成羊驼的原因。人类总是为着自己的利益,竭尽所能地改变自然,是邪非邪,时光可鉴。   现在的美洲,除羊驼和骆马以外,还有两种骆驼科动物。其中之一是大羊驼,也是家养的,早在前哥伦布时期,被安第斯土著由另一种美洲驼——原驼( Lama guanicoe )驯化而成,作为肉畜和驮畜。原驼也生活在高山草原上,比骆马大,一副运动健将的样子,擅于奔跑,甚至还会游泳。不管是不是运动健将,美洲的这四种小“骆驼”,跟其它所有骆驼科动物一样,走起路来经常顺拐,亦蹒亦跚的样子,不会让人觉得受到威胁,不知这是不是这一科中超过一半物种被驯养的原因。   美洲以外还有三种骆驼,它们分别是北非和亚洲西南部的单峰驼( Camelus dromedarius ),欧亚大陆上家养的双峰驼( Camelus bactrianus )和野生的双峰驼( Camelus ferus )。还有一些单峰驼被引入澳大利亚,形成了野生种群。与矮小的美洲驼不同,这些骆驼都高大得很,肩高动辄达到两米,背上的驼峰能够帮助它们熬过缺食少水的日子,是沙漠里重要的驮畜。   问题来了。美洲驼和那些大个子骆驼相比,样子差了很多,生活环境也差了很多,更远隔重洋,它们能是亲戚?这倒不用太怀疑,一系列的形态、解剖和分子生物学证据,都能证明把它们归在一科的合理性。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既然是一家驼,怎么散成现在这么个“日不落家”的样子?化石证据说,骆驼大约起源于4500万年前的北美洲,那时它们只有现在的兔子般大小。大约3500万年前,它们演进到大约现在的山羊那么大,后来变得越来越大,个子甚至超过现在的骆驼,但身体结构越来越接近现代骆驼。大约两三百万年前,白令海峡因为海水结冰退却,露出陆地,南北美洲也因为巴拿马地峡的出现连为一体。原始骆驼中的一支,向北晃晃荡荡地踱过白令海峡来到亚洲,又晃晃荡荡地走去欧洲,一直晃到非洲。另外一支向南穿过巴拿马地峡,蹒跚走上安第斯山脉。一路行走,经年累月,万水千山,“入乡随俗”,血雨腥风,竟然慢慢地在路上演化成了不同的物种。反而留在北美的那些骆驼,也许是被越白令海峡而来的人类捕杀,也许是因为气候变化,大约在一万年前灭绝,骆驼科南北两支自兹离散,互无音信。   类似骆驼科这样的行走,被称为长期扩散( Secular migration )。生物长期扩散的结果,不仅扩大了物种的分布范围,更通过适应与进化,丰富了地球的物种组成。   人类思同,自然趋异。同有同的好处,万众一心能摧枯拉朽所向披靡。异有异的优点,一旦风云剧变,若能百花齐放,总有一花能躲过灾祸,可期异日卷土重来。人类脱胎于自然之后,与母体各自演化,自成系统,时至今日还是血肉相连。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人与自然走着走着就散了,真像“霸天虎”一样孤悬宇宙,靠吞食能量块过活。我肯定活不到那一天,也不希望看到那样的世界,所以也就无从评判它的好坏。只是觉得,那样没有诗和远方的世界,多无聊。 骆驼科(Camelidae)现在的分布(图片来自wikimedia.org) 骆驼科的扩散过程(图片来自wikimedia.org) 浅蓝是它们的历史分布区 深蓝表示它们现在的分布区 绿色的是人为引种后的分布区 灰色圆点是可能的起源地 黑线代表可能的扩散迁移路径 这是一张戴马克松地图(dymaxion map) 可能稍微需要习惯一下 美洲驼们 家养的基本上是野生种的长毛版 这四个物种之间居然还能互相杂交 Vicugna pacos 的图片来自 pbase.com 下载 Vicugna vicugna 的图片来自 fotogaleriehasek.cz 下载 Lama glama 的图片来自 wikimedia.org 下载 Lama guanicoe 的图片来自 wikimedia.org 下载 这是写给《中国科学报》(第4版 自然 自然可说)的稿子,我说请不要转载,也不会有用,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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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的犰狳
热度 11 squirrelroco 2017-4-20 08:10
  那年巴西,呜呜祖拉响彻马拉卡纳体育场,倘使吉祥物福来哥( Fuleco )是活物,想必会被惊得蜷作一团。   福来哥的原型是一只巴西三带犰狳( Tolypeutes tricinctus ),那是巴西特有的一种哺乳动物,近年数量渐少,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皮书列为易危物种。   犰狳的读音听起来像“求鱼”,《山海经》里有这两个字,指一种怪兽,状不可考。《康熙字典》引《广韵》说“犰狳,獸,似魚,蛇尾,豕目。見人則佯死。”,很像福来哥,但不知宋时古人如何知道这类动物。要知道,它们可是起源于南美,也仅仅分布于美洲。   犰狳与食蚁兽、树懒是近亲,来自同一类远古祖先,脊柱结构上保留着祖先的特征,历经几千万年少有改变,所以我们说它们原始。现生已知的犰狳有9属21种,绝大多数仅分布在南美洲。据推测,它们起源、分化于巴拉圭附近,至今巴拉圭还有11种不同的犰狳。犰狳出现后,逐渐外迁,一路向北,至少留下7种定居巴西。巴西把犰狳作为2014世界杯的吉祥物,自有其道理。   体表被毛是哺乳动物的特征,然而现生哺乳动物里有两伙看起来是异类,一伙是之前提过的穿山甲,另一伙就是犰狳。这两伙家伙满身鳞片,也难怪古人说它们“似鱼”,也因为似鱼这两个字,这两伙动物曾被认为是近亲,但它们从结构到起源都相差太远,已经被归入不同的类属。无论是穿山甲还是犰狳,它们的鳞片都是来自表皮的角质化结构。二者的差别在于,犰狳在鳞片之下还有来自真皮的骨板。那些骨板有规律地排列,保护着犰狳的身体,让它们看起来像是穿了满身铠甲。犰狳除头有骨盔尾被尾甲之外,躯干背部的骨板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前后两个部分各成一个整体,分别护住肩部和髋部。中间的部分裂成几个弧状的半环带,其间连接以柔软的皮肤,护住背部和身体两侧。环带的数量是分类的一个依据,三带犰狳有三个环带,更著名的九带犰狳( Dasypus novemcinctus )有九个环带。那些亦合亦分的骨板,既坚固,又不妨碍犰狳的活动,而它们的肚皮就柔软无骨,皮肤上也密生毛发。也因此,每遇敌害,犰狳总是努力向腹部蜷曲,尽力用背甲护住腹部。   且慢,别以为身披铠甲就能天下无敌。强者仗剑,弱者才需披甲。犰狳的骨甲,直接对敌时真没什么大用。三带犰狳还能团身成球,只露滑溜溜的鳞片在外面,一时间让人无可耐何。但是,它们的主要天敌美洲狮,只要稍有耐心,等它松懈露头,揪住尾巴,立时瓦解全军。其它的犰狳因为环带太多,互相牵掣,连团成球的本事都没有,要那骨甲又有何用?犰狳腿短,跑的可不慢,每遇敌害,要么奔进荆棘丛,要么逃进岩缝,把自己卡在石缝中间,要么立时用锋利的前肢挖个土洞躲进去。捕食者纵使饿痨鬼附体,面对棘刺石剐多半会放弃。犰狳滑韧的骨甲,既不给天敌可乘之机,也使自己免受刮擦之苦,也算“苦心积虑”,充分利用苍天遗物。外强中干,犰狳只好晚上活动,依靠灵敏的嗅觉寻找昆虫果腹,这样也可以避免与大部分天敌相遇。   是啊,犰狳虽然什么都吃,但大部分是吃虫的,并不“求鱼”。   犰狳虽不求鱼,戏水的本事却不小,闭起气来,一次竟能达八分钟之久,所以潜渡小河不在话下。如遇大水,那家伙居然能够向肠胃吞气,即便铠沉甲重,也使把身体浮在水上,泅水而去。既能击水,跑得又不算慢,四下溜达就有了基础。再加上,犰狳生育能力不弱,九带犰狳每次都生四胞胎,有的种类生得更多。孩子多了,无处安身,自然就要闯关东。于是乎,个头儿不大的犰狳们,居然前赴后继,甩着短腿,慢慢地从南美洲中部,穿过巴西,漫步到了加勒比海岸边。大约三百万年前,巴拿马地峡开始形成,犰狳竟然东滚西爬地加入了南北美物种交换的大军,穿过中美洲来到了北美洲。像犰狳这样,一代接一代地,慢慢扩大分布范围的生物扩散方式,被称为弥散( Diffusion )。   九带犰狳是世界上分布范围最广的一种犰狳,南北美洲都有它。19世纪末,九带犰狳游过了美墨之间的格兰德河,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被人带到了佛罗里达。因为没有什么天敌,短短百年间,它们便弥漫到了它们能去的所有的地方,美国东南的三分之一,西阻于落基山脉,北阻于寒冷的天气。犰狳基础代谢率只有一般哺乳动物的80%左右,体温只有大约34摄氏度,低温会限制它们的扩散,寒地寥寥的食物也会限制它们的扩散。   然后,它们遇到了觉得它们好吃的人和呼天啸地的汽车。在它们的家乡,呜呜祖拉声震寰宇,像要驱魔一样。 巴西三带犰狳 Tolypeutes tricinctus 1 九带犰狳 Dasypus novemcinctus 2 1 底图来自 media.zenfs.com 蜷起图来自 curiosidadeanimalbrasil.files.wordpress.com 分布图来自 redlist.org 2 底图来自 www.theonlinezoo.com 分布图来自 redlist.org 这是写给《中国科学报》(第4版 自然 自然可说)的稿子,我说请不要转载,也不会有用,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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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与不屈
热度 4 squirrelroco 2017-4-18 08:27
  时光喧腾,尚不及眨眼,猴年已是尾声。   说来奇怪,很少有人不喜欢猴子。中国学习日本,将林奈定名的 Primates 翻译为灵长目,取“万灵之长”之意。这是因为在分类学上,人和猴都在这一目。灵长二字,骄傲自负之情,溢出纸面。这事众所周知。   大家可能不知道,灵长目之上是灵长总目。这个总目中,除了灵长动物,还有啮齿动物,主要包括啮齿目和兔形目。分类关系反映的是不同物种在进化上的远近亲疏。这就难怪,为什么我们周围总有老鼠,小朋友又为什么那么喜欢兔子、松鼠,都是亲戚嘛。这么说当然是玩笑,不同物种生活在一起,原因复杂,何况亲戚也未必就彼此喜欢。   松鼠科是啮齿目中的一科,包括世界上叫或不叫松鼠的至少285种动物。六大洲除了南极洲和大洋洲,都有松鼠。大部分松鼠栖息在树上,也有一些,比如欧亚大陆的旱獭和美洲的草原犬鼠,生活在地面。中国至少有24种松鼠科动物,北方森林里比较容易见到北松鼠。北松鼠就是那个在欧洲被灰松鼠打得落花流水的欧亚红松鼠。只不过在欧洲,它们有红色的后背,在中国就换成黑色,各自分属不同的亚种,中英文名字也不相同。尽管在宠物市场,这种松鼠也被叫做魔王松鼠,刻板地在笼子里疯狂地翻跟头,展示自己雪白的肚皮,但真没有人说它们的坏话。有关它们的描写,除了可爱之外,就是它们对森林更新的巨大益处。   到了秦岭淮河以南,人们对松鼠的印象就有了变化。在那里,最容易见到的松鼠是赤腹松鼠,红色的肚皮,不如北松鼠好看。好看与否是主观评价,也有人豢养赤腹松鼠当作宠物。在林企从业者眼里,赤腹松鼠为害林木,是个不折不扣的害兽。学术期刊上,探讨得最多的,也是如何防控它们,如临大敌。那些同样会蹲在枝头,机警地抖着毛绒绒大尾巴的小家伙们,怎么就成了害兽?   除中国外,整个亚洲东南部的热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中,都有赤腹松鼠活动。东南亚洲的千山万壑限制了赤腹松鼠的扩散,不同的种群生活于不同的环境,分化成超过30个不同的亚种,食性也因此各有差别。   不知是谁,曾经把赤腹松鼠引入到阿根廷、法国、比利时、芬兰、香港和日本。也许是误引灰松鼠的前车之鉴,比利时很快就排除了外来的赤腹松鼠。而在法国,赤腹松鼠的密度比红松鼠还高,俨然又一个入侵物种。在阿根廷,定居下来的赤腹松鼠干了不少坏事,吃果园的果子,偷粮仓的谷物,“啮”咬家禽的蛋。   难道这是因为橘生淮北则为枳?显然不是,很多留在原生地的赤腹松鼠更不受待见。   在中国,无论大陆还是台湾,赤腹松鼠“可恶”之处在于,它们似乎酷爱剥食树皮。台湾和日本的学者研究称,树皮的韧皮部富含糖分,赤腹松鼠在靠吞吃韧皮组织获取营养。“人怕伤心,树怕剥皮”,树皮一旦被环剥,树叶合成的碳水化合物就无法向下运送到根,根就会死。根死树亡,受损失的是人,所以人们不喜欢赤腹松鼠,必欲除之而后快。   真冤!如果赤腹松鼠会想心事,它们一定觉得特别委屈。   虽然偶尔也会吃鸟蛋、昆虫之类,但赤腹松鼠的主要食物还是来自植物。不同来源的研究表明,自然条件下,花、果和种子是它们一半以上的食物来源,其它还包括嫩枝、树叶等等,当然树皮、树汁也确在其列。说赤腹松鼠嗜剥树皮,绝对是冤枉它们。如果赤腹松鼠天然地以剥树皮为生,树被剥皮要死,树死光,它们又怎么生存?不出意料,所有关于赤腹松鼠大量剥树皮的报告,都来自人工林。   在天然的热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中,植物种类众多,此果熟时彼花开,赤腹松鼠总能找到合适的食物。但在人工林中,为了便于管理,林分组成单纯划一,被剥夺了天然栖息地的松鼠们,无以为食,只能剥树皮。讽刺的是,它们既无处可去,又如此地不屈。无论怎样做,人们都无法根除它们,无可奈何,备受其扰。    同为万灵之长,相煎又何急,谁比谁委屈,谁让谁不屈? 赤腹松鼠 Callosciurus erythraeus 说来惭愧,研究松鼠也有好多年,居然没拍过一张赤腹松鼠的照片 网上找一张,聊且充数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7-1-13 第4版 自然 自然可说),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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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的枢纽
热度 6 squirrelroco 2017-4-13 09:58
  红日待升,晨雾飘渺,远山如幻。林中某处,黑啄木凌厉的叫声一如既往,转眼间百鸟齐鸣,如歌如朝。百鸟来朝是人类的想象,天下万物实在没有高下之分。但是确实,某些物种似乎更加重要,如同枢纽。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了啄木鸟,森林将会怎样?   《辞源》说,枢纽,“比喻事物互相联系的中心环节”。这个中心环节如枢如纽,本身并不起眼,然而一旦缺如,整个系统却会发生重大改变。1969年,美国华盛顿大学的生态学家罗伯特·T·佩因提出了关键种的概念,它的英文是 keystone species ,其中 keystone 的本义是指石拱门上方中间的那块石头,它在所有组成拱门的石头中受力最小,但没有它,拱门就会倾倒, keystone 的含义与汉语里的“枢纽”异曲同工。   关键种的概念并非凭空而来,佩因教授分析了一系列的例证,特别是他 1966 发表的一项研究。这项研究开始于 1963 年,他在离西雅图不远的马考海湾做了一个有趣的去除实验。马考海湾在太平洋东侧,满是石岸而无沙滩。佩因选择了一块海滩作为样地调查底栖生物。样地的中段——中潮间带,布满了贻贝、藤壶和一种称为茗荷儿的节肢动物,这些动物都固着在岩石上。有一种海星以这些动物为食,哪种动物增多,海星便优先取食哪种,所以没有谁能占据绝对优势。低潮间带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较短,生物种类急剧增多,甚至包括了四种大型海藻。除了刚提到的三种动物的幼体,另外一种藤壶零散地附着在岩石上,夹杂着一些海葵。两种石鳖和两种帽贝四下爬行,几只海兔(裸鳃类软件动物)在海绵上缓缓爬过,贪婪地摄取着它们的食物。   实验中精彩的部分来了,佩因取走了样地里的海星。三个月后,原本只分布在低潮间带的那种藤壶,竟然占据了样地百分之六十到八十的空间。随后的九个月里,小个头儿的贻贝和茗荷儿迅速生长,到处都是它们。再往后,茗荷儿也消失了,遍地贻贝。它们侵占了几乎所有的岩石,其它生物无处附着,结果藻类只剩一种,海葵所剩无几,石鳖和帽贝爬向别处,海兔也随着海绵的消失而消失。这样演替的结果,虽然生物量大大提高,但物种数却从十五种迅速降到了八种,甚至更少。生态系统中物种数目降低的问题在于,一旦环境变得不适于这区区几个物种的生存,整个生态系统就将面临崩溃。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去除了几只能够控制固着生物生长的海星。   像这个例子里的海星,便可称之为关键种。它们虽然数量不多,却对生态系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关键种这个概念的意义在于,如果我们能够找到一处生态系统中的关键种,我们只要保护好这个物种,那么生态系统就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自我维持着它的结构和功能。而从理论上讲,保护一个关键种,所费应该不大,四两拔千斤,何乐而不为。   像海星这样,通过捕食稳定了生态系统结构的例子很多,比如地上的老虎、天上的雄鹰和海边的海獭,这也是我们为什么特别强调保护这些动物的意义所在。但是关键种至少还有另外两种可能的形式,其中一种是基于互利共生关系的关键种。比如在澳大利亚西部,食蜜鸟给很多种植物传粉,也取食它们的花蜜,彼此互更惠互利,互相依赖。但当橡子山龙眼开花的季节,它的花却是食蜜鸟的唯一蜜源。在这种情况下,橡子山龙眼就成了关键种,因为一旦它开不了花,食蜜鸟种群就会衰落,其它的植物也将跟随着无法繁殖。   与上面两类关键种不同,生态工程师为其它生物创造生态位,是另一种形式的关键种。比如水獭修筑的水坝,像工程师一样改变了局部环境,不仅促进了森林的更新,更为一系列物种的生存提供了资源。再比如啄木鸟,它在树上凿出的大大小小的洞,为真菌、昆虫的生存提供了便利,给各种小型兽类、鸟类的隐蔽和繁殖提供了空间。啄木鸟吃虫,它的数量不会太多,否则就意味着树干里的虫太多,森林也就不复存在。但如果没有啄木鸟,我们无法想见,那些依赖于它的洞穴的动物将何去何从,森林又将是一个怎样的面貌。   关键种是一个美丽的保护生物学概念,但在真实的世界找到这样一个枢纽却难上加难,这是因为物种间的复杂关系,往往远超常人的想象。我们能做的,就是到森林里多走走,多观察、多体会、多分析,大自然会告诉我们答案。 当时印刷只能印黑白 也就只做了黑白图 就这样吧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6-07-01 第3版 科普 自然可说),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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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说杜鹃
热度 3 squirrelroco 2017-4-9 15:50
  清明已过,谷雨将来,苏北的稻田该插秧了吧。   儿时随祖父母下放在苏北农村,住三间泥草房。暮春,新稻碧绿,黛描远山,桃粉梨白星星点点。我记得在那画境里,总有人“布谷,布谷”、“阿公阿婆,割麦插谷”地催,我以为是公社的喇叭,爷爷说那是杜鹃,“杜鹃啼血,落地成花”。那时我年幼,不懂。   杜鹃作为名称,亦花亦鸟,相传杜鹃花因杜鹃鸟而名。杜鹃鸟并不真的啼血,只是它口内一片猩红,让人误解。不少杜鹃花开时艳红一片,被附会成杜鹃鸟血染成,看似顺理成章,实则毫无干系。   鹃这个字从鸟,左半边修长的样子,酷似杜鹃的体形,于是一众体形修长的鸟被归在了鹃形目。杜鹃的杜字相传来自鱼凫王杜宇,杜宇随武王伐纣功成,称帝于蜀,后失权丧国,愤懑而死化为杜鹃,日夜悲啼,“一叫一回肠一断”。于是乎,伤春怀乡苦,子规寄兴亡,子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常见意象。子规是杜鹃的古称,据说,全国各地古往今来,杜鹃鸟有四十多种名称。“千山响杜鹃”,杜鹃这两个字有时特指大杜鹃 ( Cuculus canorus ) ,有时是一类鸟的泛称。不管怎么称呼,它们实在是太常见或者说太容易听到的一类鸟了。这类鸟被归在鹃形目下的杜鹃科,现生约29属,150种以上,分布在除南极以外所有的大陆。它们中,有的美若精灵,比如马达加斯加岛上的九种马岛鹃( Coua ),有的地上疯跑,比如美洲的两种走鹃( Geococcyx ),形形色色不一而足。但更多的杜鹃外形实在太像,如果要分辨出元方季方,就得仔细倾听它们的叫声,比如“布谷,布谷”的,是大杜鹃,“阿公阿婆,割麦插谷”的那是四声杜鹃。   杜鹃的英文说法是 cuckoo ,来源于古法语 cucu ,听起来也是对它们叫声的拟音。这个词音再转,就变成 cuckold ,跟汉语俗语里的绿帽子同义。这是因为,明明一窝柳莺,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结果辛辛苦苦孵着孵着孵出一只杜鹃,鸟爸爸岂有不怒的道理。这个字眼在莎翁的戏剧里多次出现,但那完全是误会,不同的鸟之间怎会偷情。《诗经·曹风》里早有记“鳲鸠在桑,其子在梅...在棘...在榛。” 鳲鸠就是杜鹃,古人早就知道杜鹃“生子百鸟巢,百鸟不敢嗔,仍为餧其子,礼若奉至尊”,亚里士多德著名的《动物四篇》里也有记述,这讲的便是杜鹃著名的巢寄生现象。   所谓巢寄生,就是自己不搭窝,专把卵产到其它鸟的巢里,下完就走,不仅不孵卵,幼鸟的养育也完全不请而托于宿主鸟,好像后代跟自己完全无关。比方大杜鹃,已经记录的宿主鸟超过100种,而一只大杜鹃雌鸟每个繁殖季能分别在20多个窝里产卵,逼迫那些巢主成为养父母。杜鹃雏鸟也非善辈,经常先于养母的亲儿孵出,一出世便喙钩背拱地把其它卵弄出巢外,每日里大嘴一张,满口猩红让养父母误以为养了一个饿痨鬼,不辞辛劳地往来穿梭,仆仆哺喂。小家伙长得快,经常还没出巢,体重已经在养母十数倍之上,可怜那些被寄生的小鸟,茕茕地站在养子肥硕的背上,竟然不知道养的不是自己的孩子。   其实,这些义鸟并不是从一开始就不认识自己的孩子,它们能认出哪些是自己的卵,哪些不是,并不是随便下个蛋在它们窝里,它们就会孵。但它们不会想到,每一只雌杜鹃长大后,都会再产卵到它义表兄妹的巢里,因为它们的卵和义表兄妹的几乎一模一样,无从区分,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是杜鹃与义鸟协同进化着的斗争。   杜鹃的种类那么多,被观察到有巢寄生行为的只有五十九种。围绕着巢寄生还有很多事我们不清楚。比如,杜鹃跟随义鸟长大,从小到大没见过同类,春天来了,它们怎么找到如意郎君?一说,它们的叫声已经被遗传所固定,不需要学习,所以每种杜鹃啼声各异,那是它们找到自己种族的方式,果真如此?   再比如,巢寄生的结果,杜鹃显然占了便宜,不用花精力养育后代,便可以产更多的卵,繁育更多的后代。但那些义鸟肯定吃了亏,辛苦劳作一无所获,长此以往,义鸟何以为继?倘若义鸟消失,已经高度协同的杜鹃又如何繁殖?有趣的是,经过了千年万年,依旧可“听杜宇声声”,自然界实在奇妙。   写到这儿,又想起爷爷,明明该在城里做工,却要被下放去占农民伯伯的草房。如果爷爷们下放得多了,伯伯们住哪里,吃什么?还好,还好,后来我又跟着爷爷奶奶回到苏州。乡下那三间泥草房被邻居伯伯翻新成了青瓦房。   姑苏城,阊门外,远远地,寒山寺的钟“播鼓,播鼓”地响,一声紧似一声。 西藏雅鲁藏布江边遇到的杜鹃幼鸟 不记其声 不辨其谁 瞧那猩红大嘴 想想杜鹃也是可怜 从来没见过亲妈 妈妈带虫回来了 还饿 你还不快去给我找吃的! 本文经编辑校定后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7-04-21 第4版 自然 自然可说 ),此处是有修改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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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与松树
热度 12 squirrelroco 2017-4-7 15:57
  地球上每一个有生命的地方,都不是孤种独存,浩繁的物种何以共处一地,是生态学研究的重要命题。   生态学研究不同物种间、物种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传统上,生态学更关注损害关系,比如捕食、竞争、寄生,总有一方受益,另一方受损害。有关猞猁与雪兔种群波动的研究就曾经轰动一时,到现在也是生态学教材中的经典内容。英国动物生态学家查尔斯·埃尔顿的研究称,猞猁在捕食雪兔中获益,更依赖于此,能被捕捉的兔子少了,就有猞猁被饿死。相反,雪兔在这样的捕食关系中吃亏,猞猁少了,损害减轻,兔子就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种群数量就会增多,一段时间后,猞猁又会因食物丰富而变多,如此周而复始,两个物种起起伏伏地打着游击,猞猁种群的波动总是滞后于雪兔。看起来很优美的理论,无论在数学上,还是在更多的实例研究中,这个理论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证实。但是您细想,当兔子少到不能再少,难道猞猁会为了“食物的可持续”而放弃捕食?如果是这样,猞猁岂非得死光?如果猞猁开始吃别的食物,它的数量又怎会下降?类似地,竞争理论也无法说明,动物为什么要耗费资源进行竞争。竞争的结果,要么一方被排斥,要么共输,如何能导致共赢而使物种共存?捕食理论也好,竞争理论也罢,都不能很好地解释物种共存的原因。类似理论的曾经盛行,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密不可分,与人看待自然的方式密不可分,这是另外一个大话题。   斗转星移,人们看待自然的态度发生转变,有关互惠共生(mutualism)的研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生态学文献中。   所谓互惠共生,是指共同生活的不同物种,从彼此的结构、生理和行为中受益。比如食草动物的胃里,共生着大量的原生动物和其它微生物,这些小生命从栖主的取食活动中获得稳定的能量和物质来源。作为回报,它们帮助栖主分解吃进来的纤维素,事实上,如果没有这些微生物,那些牛、羊、鹿,几乎不能消化纤维素,吃了等于白吃。食草动物与微生物的关系,如同天作之合。   这个例子虽然漂亮,但肉眼看不见。您听说过小丑鱼不?小丑鱼躲在海葵的须腕里,它的天敌们,因为惧怕海葵须腕上的毒刺,奈何不了小丑鱼。反过来,有一种专吃海葵的胡蝶鱼,偏偏又不是小丑鱼的对手,海葵与小丑鱼就这样互相保护,经世经年。这样的合作,在自然界仅仅是初级版。   上一篇我们讲到松鼠。提起松鼠,自然会想到松树,松鼠与松树的合作就高级得多。很多松鼠偏好针叶树种子,吃饱之余,它们不遗余力地贮藏松籽以备不时之需。这其中,很多松籽被贮藏得非常分散,以至于松鼠要么吃不了,要么根本就不记得藏在哪儿。那些被遗落的松籽,日后就可能长成大树,这是植物种子动物传播的重要方式,松鼠和松树在这个过程中各自受益。复杂而有趣的部分是,松树每每在几年产量低迷之后,突然大量结实,诱使松鼠疯狂贮藏和传播种子,似乎算准了松鼠的习性。相应地,松鼠也似乎有奇妙地预见力,能及时地在松树结实大年的春天,出人意料地大量生育。它们这样的彼此合作与适应,便是协同进化。   协同进化是共存的基础,花朵也是很好的例子。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传粉是植物生殖过程的重要部分。花既要吸引传粉者——所以它们产生花蜜,有着多彩的颜色,又要防着那些偷吃者——所以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结构,这些结构通常与传粉者的结构和行为相适应,使偷吃者根本无从接近花粉和花蜜。不同的植物有不同的传粉者,也就有着各自不同的花朵,这便是春花斑斓的原因。花与传粉者如果是一对一的关系,便可能一损俱损,危及双方的生存。作为弥补,实际上的合作关系往往包含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和多对一等不同类型,自然界的不同物种藉由类似关系,形成复杂的合作网络,这是物种共存的缘由,生物多样性因合作而丰富。(此处应该加上竞争吧啦吧啦的往圆了说的话。)   反观人类,纷争不断,损耗连连。我们为何执拗相悖于自然? 一头雾水的松鼠 Sciurus vulgaris 本文经编辑校改后发表于 《中国科学报》 (2017-04-07 第4版 自然 自然可说),发表时的篇名是《因“合作”而共赢》。此处在原稿基础上有所删改,因为当时写得就不舒坦,这篇日后得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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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的血雉
热度 16 squirrelroco 2017-3-21 10:04
  丙申尽,丁酉来,光阴兜兜转转。   一五年夏,西藏。我们要翻越一个垭口,下到吉隆沟里,去调查喜山长尾叶猴。西藏是只能体会,却无法想像的地方,经幡轻颂,金山如瑶。盘山路上,三台车踯躅蹒跚,时风时雨。不知在哪个转角,雪山顽皮地轰然而出,不远不近。鼠兔潜,云雀高,金雕兀自在湛蓝的天空骄傲。无论河谷湿地、飞瀑激岩、深暗杉林,还是在雪线荒原,都有或大或小,或娇艳或素简的花儿盈盈而立,五彩斑斓。当你乐此不疲时,高原反应偏偏又如期而至。   低氧任谁也不好受,车也一样。在海拔5000米的地方,终于有台车耐不住,水箱过热,趴窝。车右深不见底云遮雾绕,路左壁立万仞雾绕云遮,耳边除了山风还是山风。没办法,只能坐等。我闲不住,抱着相机游走,战战兢兢。偶尔风急,看到上方岩石隐隐有大鸟探身。是则孰不可忍,顾不得气喘如牛,如金猴附体,攀缘而上。上到5100,竟然云开雾散,一掬澄湖来得猝不及防,湖那边冰川绝立,恍如禅喝,我以为的鸟却没了踪影。跃坐乱石,头疼欲裂,汗如雨下,万念俱灰。这就是高原,峰回继路转。正当我呆若木鸡的时候,身边的石丛里窸窸窣窣,转而四下咕咕雊雊,百十只鸟突然冒了出来,斑斑啄啄,亦步亦趋。稍远的大石上,一只绿中侵红的鸟孑然而立,神态翼翼。是血雉!我刚想换个机位,它一声长啼,整群雉鸡瞬间躲得无迹可循。而那云,也像幕布一样,适时地掩了上来。《乐府诗集·雉子斑》里,老雉教小雉“无以吾翁孺”,意思是说离人远点儿。这躲在云中的血雉,难道记往了祖先的劝说?   血雉只是全球约270种鸡形目鸟类中的一种。《诗经》描写雄性雉鸡的飞行,说它们“泄泄其羽”。泄泄大致是徐缓的意思,鸡形目的鸟起飞之后多半滑翔,确实缓慢而优雅,但它们起飞的时候扑扑楞楞,就不怎么好看。这是因为这类鸟大部分时候都在地面活动,后肢强健,善走而不善飞,人们因此也把它们称为陆禽。因为不善飞,所以它们绝大部分都是留鸟,每种雉、每种鸡、每种鹑都在特定的范围里活动,与当地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傣家曼妙学孔雀,哈尼婀娜拟白鹇。也因为不善飞,容易被捕捉,腿上肉又壮,人类演化历史上,雉鸡就成了重要的蛋白质的来源,至今也是我们盘中价廉而美味的大餐。《诗经·兔爰》讲到雉被捉时,用了罗、罦、罿三个不同的字,代表三种不同的捕捉工具,世界各地用来捕捉野鸡的工具,古往今来,还不知有多少。   鸡形目的鸟,因为多在地面活动、营巢,除了人类以外,天敌甚多。所以它们的雌鸟、雏鸟都羽色暗淡,斑麻如土。它们更有个独特的蹲伏反射,天空一有猛禽出现,便立即伏在地上,既然逃不掉,就好生躲起来。血雉更是做到极致,据说雌雉孵卵时,即便你故意赶它,它也不会移动,装得像自己根本不存在一样。至于说实在遇敌不去,为了保护雏鸟,亲鸟故意飞起吸引天敌注意,“蜚从王孙行”的故事,更是感人泣下。   鸡形目的雄鸟与雌鸟不同,往往色彩明艳,松鸡、金鸡、孔雀莫不如此,程度的差别而已。一般,颜色稍素朴的,都是一夫一妻,颜色鲜艳的便可能一夫多妻,所以李白才会感慨“白雉朝飞挟两雌,…,我独七十而孤栖”。至于松鸡科的鸟,更发展出复杂的婚配结构和求偶方式,蔚为大观。大自然里,可说的事少,不知的事多。   中国古人视雉为耿介之鸟,也许是它们必争得鸟死网破,死后立僵的缘故,所以《周礼》里有“士执雉”一说,以示气节。血雉之所以为血雉,可能是因为远远望去,它们像淋了一场血雨,鲜红贴着身体,在绿色羽衣里淋漓而下,连脚都被染红。不晓得这一身殷红从何而来,我知道的是,它们的活动范围夏高冬低,但总在海拔2000米以上,离人尽量远,它们数量已经不多,位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也不知它们披着这一身血衣,还能躲多久。   丙申尽,丁酉来,万物起起伏伏。 雄鸟 雄鸟 雌鸟 亚成体 原文发表于《中国科学报》(2017-2-17 第4版 自然 自然可说) 此处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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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的医生
热度 4 squirrelroco 2017-3-15 10:36
  说起啄木鸟,森林医生这个词会跃入很多人的脑海。为什么是医生?人们会解释说,这是因为它能捉树干里的虫,救树的命。听起来很有道理,事实果真如此?   啄木鸟是鴷形目( Piciformes )啄木鸟科( Picidae )鸟类的泛称,地球上现生超过230种。物如其名,一般来说,只要有树的地方,就会有啄木鸟。就连温带草原、竹林、灌丛,甚至 热带萨瓦纳草原那 样的地方,只要长出几棵树,就可能有啄木鸟出现。连沙漠都不例外,吉拉啄木鸟( Melanerpes uropygialis )就在仙人掌上筑巢。还有更“出格”的,分布于南非的地啄木鸟( Geocolaptes olivaceus )干脆住在地面的洞穴里。这些不住在森林里的啄木鸟,显然当不成森林医生。另外,并非全世界每块土地上都有啄木鸟,大洋洲、南极、马达加斯加和大部分的海洋岛屿上都没有啄木鸟。那里的森林,不需要“医生”?   除了大家熟悉的 woodpecker 外,英文世界里对应啄木鸟的词有很多,有的主要描述了形态,像 flicker (扑翅䴕)、 yellownape (黄冠啄木鸟)、 flameback (金背三趾啄木鸟,也会写作 goldenback ),有的则重点隐含食性的区分,比如 wryneck (蚁鴷)、 piculet (姬啄木鸟)、 sapsucker (吸汁啄木鸟)。多数啄木鸟是杂食性的,而且是机会主义者,遇上什么吃什么,所以有的种类吃松籽,有的种类吃橡实,有的吃蜥蜴,有的甚至吃鸟蛋和幼鸟,这些家伙怎么看都不像医生的样子。更有甚者,新大陆的吸汁啄木鸟( Sphyrapicus )、旧大陆的白头啄木鸟( Leuconotopicus albolarvatus )干脆在树干上打个洞,从里面吸实植物的汁液,这不就是树木的吸血鬼么?它们有啄木鸟的样子,哪里有半点儿医生的功能!   说啄木鸟是森林医生,当然不能算全错。那些以 woodpecker 为名的啄木鸟们,确实主要以多种昆虫为食,包括蚂蚁、白蚁、各种甲虫、蛾、蝶和它们的幼虫,这些昆虫中有不少为害树木,特别是那些钻进树干的幼虫,轻则影响生长,重则导致树木大量死亡。啄木鸟以这些昆虫为食,降低了它们对森林的危害,维护了森林的健康。但是森林里有同样功能的鸟儿多了,凭什么只有啄木鸟被称为森林医生?我猜,它们凭的是能给树木做手术的技能。   无论哪种啄木鸟,都拥有凿子一般强直、坚硬的喙,这是它们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利用那锋利的喙,啄木鸟能够剥开树皮,凿穿树干,找到隐藏在树皮下、树干里的昆虫幼虫,再用长长的舌将它们从树干里拉出来。这一凿一拉,多像一位外科医生。有报道称,啄木鸟能够从白蜡树上清除多至85%的白蜡窄吉丁的幼虫——一种重要的白蜡树害虫。然而,这仅仅是85%而已,有什么证据能够说明,啄木鸟治好了一棵树的病?请注意那个词是森林医生,而不是树木医生。   应该说,啄木鸟这个森林医生的疗法,是刮骨疗伤式的。   让我们先做一个假设,森林里健康的树不生虫,或者并不是每棵树都生大量的虫,如果这个假设不成立,这片森林恐怕已经无药可救。之所以生大量的虫,是因为某棵树的生理状态异常,容易被昆虫侵入。啄木鸟把那些幼虫从树干里掏出去的同时,也在树干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洞,而这些洞给下一波昆虫的入侵留下了方便之门。除此之外,真菌也会通过啄木鸟的凿洞感染树木,树干会被菌丝分解、软化,那些肥胖的幼虫啃起木头来会更方便。然后啄木鸟再来凿洞取虫,新的虫子又在洞里产卵,真菌继续加速蔓延,那棵树逐渐由生理异常,病情迅速恶化,最后死亡。当树干千创百孔的时候,一阵风吹过,那棵树就会倒掉,原本被那棵树遮蔽没法生长的小树们,忽然有了长高的机会,森林也因此得到了更新。另一方面,啄木鸟为了繁殖,会在树干上凿出更大洞穴。有些被废弃的洞穴,为其他鸟类提供了隐蔽和营巢的场所。有研究表明,死树的数量、啄木鸟的数量、其它食虫鸟类的数量会同步上升,而这些鸟类共同抑制了有害昆虫的数量。啄木鸟通过弄死一棵树,吸引一批虫,养活一群鸟的办法,刮了少数树木的骨,疗了森林整体的伤。这样说起来,会凿树的啄木鸟,还真是有大局观的高明医生。   纽约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孟津老师曾经说,啄木鸟都是好鸟。当我们说某某是害虫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它们为害了人类的利益,自然界里每个物种的生存都彼此依赖,通过食物链的关联,共同实现着生态系统的功能,实在没有好坏之分。孟老师的这个“好”字,多半是指,在森林生态系统的新陈代谢过程中,啄木鸟很可能是一个枢纽,显得格外重要罢了。   为什么啄木鸟是枢纽,为什么澳大利亚没有这个枢纽?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黑啄木鸟 Dryocopus martius 拍摄于小兴安岭,这是一只雌鸟,头顶一颗猩红的心形 原文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6-05-27 第3版 科普版 自然可说) 此处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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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天之鸟
热度 3 squirrelroco 2017-3-13 08:19
  这是一个与我们毫不相干的故事。   在遥远的墨西哥湾北岸,有一个美国的州,叫路易斯安那。那个州有一条河叫藤萨斯河,那条河东面不远是密西西比河,两河之间是大片的荒野沼泽。   与我们对沼泽的印象不同,那里曾经是沼泽森林,云蒸霞蔚,雾霭弥漫,巨木参天,各种我们无法想象的鸟兽隐约其中,各循其迹。   如果你能在美国南北战争(大约19世纪60年代)之前来到这个地方,当你划着独木舟在森林里穿行,如果你运气不算差,也许会听到几声玩具小号一样,明亮而有力的鸟鸣。然后,你大概会看到一对鸟儿掠过你的头顶,闪亮的蓝黑色羽毛光彩夺目。它们可能会无视你的存在,落在不远处的大树上,用它那象牙色的巨大的喙奋力在树干上錾凿,也许是为了挖出里面的虫子,也许是为了开掘一个可以养育后代的洞穴,它们总是成对地生活在一起。抬头望去,从它们的颈侧,沿着背部两侧直到两翼后缘,覆盖着标志性优雅的白色羽毛,雄鸟头部猩红的羽冠让它看起来威风凛凛——这是著名的象牙喙啄木鸟( Campephilus principalis ),曾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的啄木鸟。它们实在是太大了,近80公分的翼展,几乎让每个第一次看到它的人都忍不住轻声喊出:“天啊!”经常这样,这鸟儿逐渐被称为“天之鸟( Lord God bird )”。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经济大腾飞。原始开发的结果是,大片森林被夷为平地,路易斯安那也不例外。在藤萨斯河流域有片叫做歌手森林的原始林,那里曾经是象牙喙啄木鸟频繁出没的地方。那样巨大的鸟以虫为生,那些虫子长在已经死掉或者濒死的树干里,一个健康的森林里显然不会有那么多的死树,所以据估算,要养活一对象牙喙啄木鸟至少需要25平方公里的森林,要看到它们真得需要点儿运气,而我们的运气却格外地差。随着森林的砍伐,曾经广泛分布在美国南部的象牙喙啄木鸟,只在歌手森林里残存了不到7对儿,还时刻受到标本收集者的威胁。普利策奖获得者、博物学家斯考特·维登斯澳形容这种情况时说,如果说生命似火,这7对上帝之鸟就是风中摇曳的残烛,而这最后的火苗可能还是溃散了。歌手森林的拥有者,芝加哥纺织与木材公司拒绝了将歌手森林保存下来的请求,用该公司主席的话说,他们“只是财迷”而已。到了1944年,歌手森林被伐成荒地,有人看到最后一只雌性象牙喙啄木鸟消失在天际。可是,她能去哪儿呢?虽然不时有人说见过象牙喙啄木鸟,但失去了栖息地的上帝之鸟,真的还在地球上存在么?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物种红色名录里,1988年象牙喙啄木鸟被列为濒危,1994年开始被列为灭绝。我们看到上帝之鸟的运气就这样被砍伐殆尽。   不过事情还有一丝丝转机。自2000年起,象牙喙啄木鸟在红色名录上重又被列为极危级。2005年4月,著名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美国康奈尔大学鸟类学实验室的论文,文章称根据在路易斯安那北面的阿肯色州的录像记录,发现了至少一只雄性象牙喙啄木鸟。这篇文章的发表无论在科学界还是在社会上都掀起了轩然大波,人们似乎看到了某种希望,到阿肯色州的旅行者因此增加了百分之三十。然而,以戴维·艾伦·西布利为代表的鸟类学家,坚决否认康奈尔团队对录像证据分析的可靠性,双方在包括《科学》杂志在内的学术期刊上你来我往,争得不可开交,这样级别的争论在鸟类学史上并不多见。尽管双方争执不下,但都认为有必要收集更多更可靠的科学证据。康奈尔团队分别在阿肯色、路易斯安那和佛罗里达艰苦搜寻了5年,最终还是放弃了希望。至此,美国政府为寻找和保护象牙喙啄木鸟已经花费了1400万美元,其中大约800万美元用于保护啄木鸟的栖息地。2010年《自然》杂志评论这一事件时说,如此昂贵的保护计划来得晚了好几十年。   每种生物在自然界里都有独特的需求和作用,这叫生态位。自然界里充满冗余,一个物种消失了,它的生态位会被其他相近的物种补上,个别的消失本身并没什么大不了。但如果我们漠视这些消失的原因,当物种一个接一个地灭绝,再想找回它们就成了绝不可能,那时候的自然界就像被拉断的弹簧,疮痍满目,一无是处。   在重寻上帝之鸟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康奈尔团队对象牙喙啄木鸟的搜寻一直秘密进行,目的是为了避免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是因为,栖息地消失之后,非法狩猎的枪声最终赶走了上帝之鸟。   这样似曾相识的故事,真的与我们无关么? 象牙喙啄木鸟 ( Campephilus principalis ) 图片来自于 http://animaldiversity.org/accounts/Campephilus_principalis/ 一些可以参考的文献: Dalton R. Still looking for that woodpecker. Nature News, 2010, 463 (7282): 718-719. Mikusinski, G., M. Blicharska, et al. (2010). Costs and benefits of ivory-billed woodpecker “re-discovery”. Frontiers in Ecology and the Environment 8(9): 460-460. Jackson, J. A. (2006). Ivory-billed Woodpecker ( Campephilus principalis ): Hope, and the interfaces of science, conservation, and politics. The Auk 123(1): 1-15. Sibley, D. A., L. R. Bevier, et al. (2006). Ivory-Billed or Pileated Woodpecker? Science 315: 1495. Fitzpatrick, J. W., M. Lammertink, et al. (2006). Response to ‘‘Ivory-billed or Pileated Woodpecker?’’. Science 315: 1496. Fitzpatrick, J. W., M. Lammertink, et al. (2006). Response to Comment on Ivory-billed Woodpecker ( Campephilus principalis ) persists in continental North America. Science 311(5767): 1555-1555. Sibley, D. A., L. R. Bevier, et al. (2006). Comment on ‘‘Ivory-billed Woodpecker ( Campephilus principalis ) Persists in Continental North America’’. Science 311: 1555. Adams, W. W. (2006). The ivory-billed woodpecker, ecopsychology, and the crisis of extinction: On annihilating and nurturing other beings, relationships, and ourselves. The Humanistic Psychologist 34(2): 111-133. Jackson, J. A. (2006). The public perception of science and reported confirmation of the Ivory-billed Woodpecker in Arkansas. The Auk 123(4): 1185-1189. Fitzpatrick, J. W., M. Lammertink, et al. (2006). Clarifications about current research on the status of Ivory-billed Woodpecker ( Campephilus principalis ) in Arkansas. The Auk 123(2): 587-593. Wilcove, D. S. (2005). Rediscovery of the ivory-billed woodpecker. Science 308(5727): 1422-1423. Fitzpatrick, J. W., M. Lammertink, et al. (2005). Ivory-billed Woodpecker ( Campephilus principalis ) persists in continental North America. Science 308(5727): 1460-1462. 康耐尔大学鸟类学实验室关于象牙喙啄木鸟的专页:http://www.birds.cornell.edu/ibwMedia/index.html 原文发表于《中国科学报》 (2015-05-06 第3版 科普版 自然可说) 此处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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