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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动作][冲锋战警][BD-MKV][普通话][中文字幕]
lcj2212916 2014-3-11 22:12
时间:2013 国别:中国香港 分类:动作 语言:普通话 字幕:中文字幕 片长:85分钟 视频尺寸:1280x720 导演:罗守耀 Dennis Law 主演:任达华 Simon Yam 邵美琪 Maggie Shiu 李灿森 Sam Lee 林雪 Suet Lam 牛萌萌 Mengmeng Niu 子义 Yi Zi 李曼筠 Man-kwan Lee 卢惠光 Ken Lo 陈静仪 Mia Chan 王思雅 Siya Wang 卢海鹏 Hoi-Pang Lo 张兆辉 Siu-Fai Cheung 剧情介绍: 临近退休年龄的警署运输车辆警长林国权负责管理警队车辆、司机日常出勤及维修事物,在他与好朋友、刑事侦缉督察肥威骆华威、好徒弟吕侨美平日生活中,也频遇诡异街头罪案。厕所追杀案、黑道假钞纠纷、蛋挞店冷血杀父案都让他们成功攻破立下奇功。因对儿子的爱,使热爱刑侦工作的林国权选择放弃隐退幕后。当他放下一切顾忌后,雄心再起,选择重回行动组,在他的影响下,好徒弟警员司机吕侨美也突破心魔、实践理想,在一起银`行`抢`劫`qiang战案中表现出色,并下定决心向着飞虎队员的方向前进。 幕后制作: 由香港著名导演罗守耀执导的冲锋战警虽然为了进军内地市场,并没有太过渲染暴力、血腥的成分,但是金像武指李忠志的加盟,还是为影片中的动作场面设计加了不少分,直接、暴力的动作场面,令人恍如回到了香港动作片盛行的年代。片中有一场厕所大战的戏码,任达华、子义空手夺白刃,对战几名持刀的流氓,老式港片的破坏力再度显现,整间厕所被拆得七零八落,虽则是看上去夸张了些,但是却毫无花巧,很是过瘾。 冲锋战警的故事由任达华饰演的警署运输车辆警长视角展开。港产警匪片里描述这个职务的情形不多,任达华在片中主要负责管理车辆和司机,也会和林雪饰演的督察、邵美琪饰演的警长一起在街头破案。全片的故事由几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案件构成,自编自导的罗守耀似乎一门心思要和过去的银河风格说再见,甚至在摄影和美术风格上都与过去的作品相去甚远,夺帅里大量出现的银河式夜景、走位和打光,在冲锋战警消失殆尽,整部电影大部分时间都发生在白天,构图和摄影风格都以极简的方式呈现,甚至某些时候给观众一种在看警讯这类新闻节目的感觉,朴实而粗粝。 下载地址: http://www.400gb.com/file/5966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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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情形
shenbinti 2010-12-6 23:08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情形 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律中都包含有经济补偿的内容,但新《劳动合同法》更完善了有关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诸如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的最高额限制,修改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规定等(本文将有所涉及)。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在下列情况出现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 用人单位有 《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 条行为,劳动者有权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4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 )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无法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6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时,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级别: ☆☆☆☆ 风险规避措施: 办理项目 重点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解除依据。如该依据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适用经济补偿金条款时需注意的事项 在请求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详细规定。概括地说: 1 )劳动者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不需给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除外; 2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给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的除外。 2、 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支付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4、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救济措施 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时,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用人单位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对补偿金数额有异议时,劳动者有权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工厂为避金融危机搬迁 工人选择辞职获经济补偿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刘女士所在的工厂为了节约原材料运输成本,决定将生产地点从大城市搬到原料产地的山区。上有老母,下有上小学女儿的刘女士表示跟随工厂迁移有困难,只得向工厂提出辞职,但就补偿金的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所以刘女士将工厂告上法庭,要求工厂给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共计 22000 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福利待遇纠纷。 庭审中,工厂负责人表示,工厂之所以搬迁到山区,就是因为金融危机,工厂要节约成本,如果要给付工厂的补偿金,那么工厂搬迁就没有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从而搬迁就没有必要,并且,工厂有规定,如果员工不愿意跟工厂去山区工作,可以选择辞职。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法庭最终判决支持了刘女士的各项诉讼费用近 15000 元。 ( 本案例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 董雪 发布时间: 2009-09-21 09:39:35 ) ------------------------------------------------------------------ 本文作者: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沈斌倜(转载请注明原作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 MEN 财贸中心 B 座 8 层 804丹宁律 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 shenbinti@yahoo.com.cn 互动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henbinti 业务电话: 1366-131-3967 , 1530-111-5671
个人分类: 北京劳动法律师沈斌倜劳动法文集|3328 次阅读|0 个评论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shenbinti 2009-9-22 22:43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此外,这里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应该是连续的,其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读者所误解的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明确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 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间断,但是间断时间不长(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情况下还是会认为是连续工作,而不会重新计算,这是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空隙剥夺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但这里规定的较为严格,就是双十规则,即既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同时还要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同时满足双十规定,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才无权拒绝。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免用人单位采取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就要注意不能将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过短,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两大难点: 1、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即因合同期满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字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优待,如《劳动合同法》第 41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就包括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五、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补偿:( 1)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沈斌倜律师提醒: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同样应该尽职尽责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等,否则同样有可能被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 本文作者: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沈斌倜、曾素贞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6号MEN财贸中心大厦B座8层丹宁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 shenbinti@yahoo.com.cn 联系电话: 1366-131-3967,1530-111-5671
个人分类: 北京劳动法律师沈斌倜劳动法答疑|2862 次阅读|0 个评论
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沈斌倜说劳动法二
shenbinti 2009-6-18 21:19
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沈斌倜说劳动法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单方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北京劳动法律师沈斌倜提醒: 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据以上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F、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如果贸然在不能解除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或者用人单位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的法律后果。 关于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参照沈斌倜律师的另一篇文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dljj.html 。 关于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参照沈斌倜律师的博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d78fc0100dmlf.html 。 ---------------------------------------------------- 本文作者: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沈斌倜(转载请注明沈斌倜律师)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6号MEN财贸中心大厦B座8层 执业机构:北京市丹宁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 shenbinti@yahoo.com.cn 联系电话: 15301115671
个人分类: 北京劳动法律师沈斌倜劳动法答疑|2753 次阅读|0 个评论
传说中的盗版Windows“黑屏”究竟是什么情形?(图)
sxzx 2008-11-3 20:59
传说中的盗版Windows黑屏究竟是什么情形?(图) 作者:三峡在线 虽然微软宣称从本月20日起将对Windows与Office进行盗版验证,未通过正版验证的Windows XP将黑屏。因此造成了很多人的恐慌。 那么,传说中的盗版Windows黑屏究竟是什么情形?下面我们不妨来看看。 据介绍,微软的黑屏补丁其实并非20日才放出,而是早在9月13日就已经存在于WindowsUpdate列表中了,盗版用户只需进入Windows Update,并安装名为Windows GenuineAdvantage通知(KB905474)的更新,即可拥有黑屏的资格。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修改系统时间等方法,提前欣赏到了黑屏效果。下面就是黑屏效果。 下面是具体的过程: 打完补丁,然后,把系统时间调到20日以后,就可以提前欣赏黑屏效果了,具体就是上面的。 同时,连开关机界面都会从此变得不一样。下面是带有WGA通知的开机界面。 正如微软之前提到的,本次WGA验证只是在用户开机进入后将桌面背景变为纯黑色,用户可以重新设置桌面背景,但是每隔60分钟,桌面背景将重新变回黑色。其他如锁死操作系统等惩罚性行为并没有出现。 就在此文发布不久,就有人告诉三峡在线有人黑屏了。超囧:终于黑屏了 终于黑屏了,在这里,三峡在线觉得终于一词似乎包含了太多的无奈呀 要是觉得不错,请点后面的投票投我一票吧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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