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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的“强奸观”亵渎了谁?
lbjman 2013-7-17 22:00
法学院教授的“强奸观”亵渎了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没学过法律的人,也都知道这条最最基本的法制原则。这句话,明文进入各国宪法,也包括中国的宪法,那么我们堂堂的大学法学院教授,是如何诠释它的呢? 实名认证为“ 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 ”的易延友先生,昨天发出微博,要“ 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 ”——在复述几点诸如“无罪辩护是律师的权利”以及“未成年人理应保护”的陈词滥调之后,伊突然喷出了独家论点——“ 即便是强奸 , 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 语惊四座,微博哗然,易延友教授一秒钟之后就成了名人,正如替“李某某”护驾的历任律师,无论是他们高调上马,还是最终受不了“逼太紧”而悻悻离去,总之,他们都红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这样几个基本含义——第一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二任何人都有权享有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 普罗大众未必都能说得清这些道道,但是脑子里总有基本是非,这是现代文明耳濡目染刻下的印记,这正是为何李某某的案子引起如此热烈的舆情。 不用什么高深的法学理论,看看现实就知道,类似的恶性轮奸案,假如犯案的是庶民,几天就判了,而李某某已经拖了多久?——民众强烈质疑的,乃是否有人享受了“超越法律的特权”! 民众并非不同意律师拥有无罪辩护的权利,但要质疑他是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出发,还是从当事人老母的一厢情愿出发,如果辩护策略胡乱选择的话,更可能把李某某推向无法轻判的绝境。 民众当然知道未成年人受到保护,那么受害人的权益难道不应受到保护?——为了找到牵强的理由为强奸嫌犯脱罪,律师及李家人不惜放出“陪酒女”和“未见抵抗”等未经证实的信息,来抹黑受害人名誉,对此等诽谤法学院教授怎么看? 他看不见,他只看见陪酒女三个字两眼放光。 大部分人学法律,是为了维护公义和平等,而有的人学法律,是为了从字缝里抠出肮脏的东西来为权贵揩腚。俗话叫“钻法律空子”——庶民犯罪,严刑峻法、从重从快;权贵犯事,却总能从律条中找出一扇扇“后门”,护佑其顺利溜走。这套专为权贵定制的高超技艺,多少次把最最基础的“平等原则”践踏为废纸。 什么叫“平等保护”?——受到严重的刑事侵害之后,无论她是陪酒女还是所谓的良家妇女,她们所得到的法律保护不应有任何区别,不应影响到对罪犯的惩处。在刑法中除了强奸幼女罪加一等,没有其他任何关于受害人身份的区别对待! 法学院教授想说什么?——强奸某类女人比强奸另一类女人“社会危害性”要小?——这是在鼓励罪犯进行“选择性强奸”吗? 大教授这样的胡说八道对“社会的危害性”又有多大? 公众的气愤,还源于大教授言辞中流露出浓浓的歧视,陪酒女怎么了,陪酒女也没有犯罪,犯罪的另有其人。教授不是辩护律师,却为众人唾弃的嫌犯开脱,向受害人贬低抹黑。他不仅亵渎了司法公正,也亵渎了整个女性群体——并非每位女性都认同陪酒女的职业,但是更不会认同这个法学院教授把女人分为三六九等! 什么叫做“良家妇女”?——教授是从旧社会梦游来的吗?什么良家不良家的说法早进入历史遗迹了,教授每天钻研什么糟粕才能铭刻下这样的头脑印记? 别说陪酒女,就算是性工作者,也比某些人来的干净,正如苍井空老师说道:我张开双腿是为了生存,并不因此而感到低贱——而某些人伸出臭气熏天的舌头,还不知想干的是什么勾当! 这就是我们最高学府清华大学培养出来的法学院教授。 文 /纸上建筑 201 3 年 7 月 17 日 原文链接: http://zhishangjianzhu.i.sohu.com/blog/view/2714243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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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的裸体雕塑真的是对老子的亵渎?(图)
sxzx 2008-11-4 09:20
北大的裸体雕塑真的是对老子的亵渎?(图) 作者:三峡在线 近 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新楼门前立起的两尊雕塑引发争议。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这一事件: 1、 事件本身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新楼下,裸体雕塑与老子雕像面面相觑。 这是三峡在线这两天看见的新闻:逾三米高、露生殖器的壮汉与张嘴露齿的老子雕像相对而立。近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新楼门前立起的两尊雕塑引发争议。两雕塑分别是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老师申红飙于2008年创作的《蒙古汉站》和田世新于2003年创作的《刚柔之道老子像》,均位于光华学院和法学院之间,光华新楼东门南、北两侧。 一丝不挂,露着屁股,太恶心了。每天上班都要从蒙古汉铜像前经过的翟老师道。更令他不解的是,与之相对的老子雕像仅比正常人略高,瘦小枯干,表情滑稽。尽管新楼刚启用,但不少学生已耳闻。多数学生认为与校园氛围不符,但又不妨一笑而过,也有少数学生相信雕塑作者肯定有创作意图,建议最好标示出来。 2、当事人回应 对此,光华管理学院负责公共关系的潘卉女士未对树立雕塑的意图做说明,仅介绍称,包括楼外该两尊雕塑在内,楼内还有一些雕塑,都是他人捐赠给学院的。 蒙古汉作者意图:就是想展示力量 作者申红飙透露,当时就是想展示力量,放在校园内,可以延伸出知识就是力量。上周六树立雕塑当天,他看过现场,未发现不妥,对于露出生殖器等的质疑,则内行人都知道这是艺术。此前,他曾创作大量反映草原生活的作品。 老子像作者意图:以唇齿比拟刚柔 作者田世新解释说,他的创意源自孔子向老子请教何为刚柔之道,老子吐舌露牙、以唇齿比拟刚柔。他表示蒙古汉与老子雕像并非一整体,但不考虑做标牌以说明,没必要说太白了。 3、 专家解读 清华美院李象群:视差产生错觉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李象群表示,他本人对两尊雕塑的作者都比较了解,二者都是严肃做艺术的人,蒙古汉相对裸露,是作者想体现人性本质的东西。而人们将两尊雕塑放在一起看,一个彪形大汉,一个老子,实际上形成了视差,产生了错觉,才引起了争议。 4、 网友反应 对于这两尊雕塑的出现引发了巨大的争议。有人认为北大的裸体雕塑是对老子的一种亵渎。其中很多人表示反对,其理由是:高尚的你把这样一个赤裸裸的东西放在这么高雅的象牙塔里本来就是一个错,更可气的是你竟然把他放在老子先生的面前。我不知道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这完全是对老子的一种亵渎。为了北大,也为了全中国懂艺术的人,请赶紧将这丑陋的雕塑从老子面前挪开,还大学一片净土。 另外,很多支持的人都认为内行人都知道这是艺术。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5、 三峡在线观点 对于这两尊雕塑引发争议,三峡在线觉得完全是一种必然。其实,三峡在线觉得,或许问题的本身并不在于两尊雕塑的本身,而在于它们不应该同时出现。正如李象群教授所讲的那样,把这两尊差异很大的雕塑放在一起,自然会形成一种视觉上的差异,这应该才是引发争论的源头。 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考虑,如果这两尊雕塑分别在不同的位置出现,那么还会有这样的争议出现吗?我们还会把裸体雕塑与老子放在一起说话吗? 在三峡在线印象之中,早在今年7月,李象群教授创作的半裸慈禧雕塑在美术展上引发过同样的争议?有人说是艺术,也有人说是色情,还有人说是恶搞。以致于后来不得不在这尊雕塑的私处遮盖着一条与原有材质并不协调白色方巾。当时,三峡在线就认为,作为艺术家,一定对他所要刻画的人物有一个自己的理解。同时,他需要综合人文因素、历史、民间传说等的文化背景,才能塑造出有灵魂的作品。对于一件艺术作品,不同层次的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只不过,我们多用一些艺术的眼光来看待这样的作品,如果能够做到这样,我们就没有必要用一块不协调的白方巾来盖上雕塑的私处。 很多的时候,面对艺术,我们真的大可不必总用一种有色的眼镜来看待这些艺术作品。对于同样一个作品,你用不同的眼光来看,用不同的视觉来欣赏,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结果。于是我们就自然而然地看到两种不同的结果:有人说这艺术,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是色情。 因此,三峡在线觉得,面对这样的作品,我们大可不必大惊小怪。拿出老子在我们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样的东西来审视这样的艺术作品。因此,我们大可不必认为这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颠覆。更没有必要认为这是对老子对老子的一种亵渎。相反面对这样的作品,我们应该多一份艺术的心境与品味,同时还要多一些包容与理解。毕竟,这同样是文化与艺术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 只不过,如果有可能,三峡在线建议北大可以考虑把这两尊雕塑不放在一起。如果这样,相信无论是对于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还是对于关注此事的人们,都可以少一些不必要的别扭与争论。我以为。 要是觉得不错,请点后面的投票投我一票吧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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